二、医疗风波
巴州有个莲花河,住着一个姓蒲的富户。他虽然家财万贯,但只养了一个独根独苗儿子。尽管照料很好,爱护备至,但就是多病。到了10岁时,病越来越重,面黄肌瘦,羸弱不堪,长期治疗,不见效果。邻里见状建议他把川北“严神医”接来治疗,经过几次医治,孩子的病基本痊愈。当严会筵最后一次诊断后回家时,蒲家请求再给一剂药方,以求彻底康复。
严会筵开了一剂处方后便回家了。当他刚回家不久,蒲家派来的人便赶到严家,说他最后开的那张处方孩子服用后便死了,请严会筵速去蒲家商量有关事宜。严会筵随来人连夜赶到蒲家,见尸体停放堂屋,已无挽救余地,再细验尸体,手足指甲乌黑,确系中毒象征。
蒲家不由分说,抬上尸体,携上药罐,扭着“严神医”到巴州衙门。官府听了双方的陈述,检验了处方和罐内药渣后,认为这药方病人服了是不会中毒的;但看仵作尸检报告的结论:“死者手足指甲乌黑,确系中毒死亡。”这团迷云经过数次过堂审讯,始终得不出正确结论。后来衙门官员通过长时间的讨论,大家基本上倾向医生用药毒死病人的证据虽然不力,但病人又确实是中毒死亡,只好判处严会筵应负事故责任,收监伏法。
宣判后,严会筵不服,乃上诉到保宁(今阆中)府衙,经过数次审理,仍然得不出新的结论,宣布维持州衙判决。严会筵又上诉到四川省衙,省衙经多方调查,数堂审理,仍然突不破原来判决,仍以病人中毒死亡属实为依据,宣布维持州府两级判决。
严会筵经过这三场官司之后,不仅人已弄得精疲力竭,而且家产也耗个精光。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他打算含冤伏法了。可当地的医药同行及广大群众深知严会筵的医疗技术和为人品质,绝对不会毒死人的,认为其中另有原因,乃自发地筹资捐款支持:其上京告御状。严会筵在同行和群众的支持下,重新鼓起勇气又上诉到中央衙门。经过数堂审理,多方查核,仍然没有新的进展。在这种情况下,京衙只好奏请皇帝下派御医协助办理此案。嘉庆皇帝看了奏折之后,批准派出四名水平高的御医办理。御医们详细看了处方,认真检验了罐内药渣之后,讨论来讨论去,仍然迷云一团,得不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来,弄得御医们束手无策。
一天御医们正在讨论时,一个御医不经意地再次拿起处方查看,只见处方上开有“莱菔头自加”字样,心里为之一动,问题会不会就出在这里呢?御医们将药罐内的莱菔头取出查看,系莱菔头无误,再切开一看,见里面有蜈蚣一条,问题明朗了,病孩是蜈蚣毒死的。再从旁调查询问,证实莱菔头不是药房加的而是病家自己加的。于是当堂宣判:严会筵处方无错误,病孩之死是病家自己加了内有蜈蚣的莱菔头,是蜈蚣毒死了孩子,实际上是病家自己毒死了自己的孩子,事故责任应由病家自负。
[…] 严会筵:(生卒年月不详)今六门场八行村人。严出身于中医世家,在响滩、南风、立山、大罗、青龙一带有 “神医”或“川北神医”的称谓。后嘉庆皇妃难产,严献方,妃娩皇子。皇帝赏黄金二千两。在天池山(川、陕连境)修旅店无偿住客,又捐资修六墓孔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