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民哭狱
黄民哭狱

李蕃任黄县县令,深受黄县百姓的拥戴。一连留任,到了第三任期即将任满的时候,祸事就出现了。

李蕃在黄县的施政决策,使黄县的百姓得到了实惠,受到百姓的爱戴,但触犯了少数富豪的利益。他的上司登州知府,也是“明知其廉,而嫉其直。往往阳为好语,阴构伤之”。

康熙十八年,黄县发生一起杀人案。有个歹徒企图奸淫女子,这女子的父母闻讯赶来抓歹徒,结果被歹徒杀死。后歹徒被捕,判了死刑。他把这案子如实呈报到府,原来这歹徒就是府官的亲戚,府官不予理睬,但李蕃依法治了这歹徒的罪。这本是罪有应得的,但府官见杀了他的亲戚,便将案情改了,说是农民夫妇偷盗粮食,他的亲戚出于保护国家财产才杀人的,李蕃无视本朝法度,错斩好人。就这样,朝廷下旨,将李蕃下狱。

执行逮捕的官员来到黄县,见黄民的求情呼声很高,决定先将李蕃带到府里再说。黄县人民得知这一消息,商定在李蕃离开黄县这天,各家扶老携幼,焚香秉烛,沿途为李蕃送行。狡猾的府官了解到这一情况,连夜将李蕃带走了。

李蕃被捕了,作为重大罪犯被丢下天牢,成千上万黄民前往看望。那是热天,有钱的人买通狱吏,进监为他打扇;无钱的就坐在监狱外,成天痛哭。后被朝廷发觉,辗转宛平监狱,黄民还是如此,你来我往,探监哭狱,同时还送给李蕃很多鸡蛋、鸡肉之类的食品。一天拂晓,宛平知县发觉满城雄鸡高叫,一查才知道是黄县人民送给李蕃的鸡在鸣叫。知县将此情况奏报朝廷,朝廷又将李蕃发配山海关,白天劳动,晚上守关。黄民因路途太远不便前往,就纷纷上书陈情。就这样,李蕃被囚三年,在黄民的呼吁和亲友的搭救下,得以释放。这就是“黄民哭狱”的故事。

李蕃出狱后,无钱回家,被芜湖的一位朋友接到家里暂住,一直到六十三岁时,才被家人接回老家,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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