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年“放扑鸭儿”的,系生产队的副业人员。一个放鸭队,一般三至四个人,一个人打前站负责观察并择定路线,一个人负责担行李和煮饭,两个人拿着鸭杆负责指挥“队伍”。一支“队伍”三、五千只鸭子不等,多的万只以上。鸭子下田觅食时,负责指挥“队伍”的两个放鸭子的就走在田埂上经管,一个田里的虫子、杂草啄完,接着就把“队伍”吆到另一个田去。那时每个生产队的冬水田很多,在水利设施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为了保证每年“有水栽秧”,主政西南的党政领导提过一个口号,叫做“冬水田万岁”。为此,也给“放扑鸭儿”的提供了广泛活动的条件。
当时的放鸭子,是被人羡慕的,他们的口粮由生产队卖到粮食部门,粮食部门给他们计发粮票,粮票有县票、省票、全国统一粮票。走到哪里,就在哪里购买大米、灰面,或者其他杂粮与菜油。加之,那时禽蛋之类属于供销社负责收购的副食品之一,这些副食品需要及时送到热火朝天的祖国建设工地,故作为指标任务下达给各地供销部门。于是,放鸭子的走到哪里,就有供销部门的人把他们跟在哪里,同时将当时实行计划供应的猪肉、白糖、白酒及一些紧缺的副食物资,主动送到放鸭子的手上,以便顺利收购他们的鸭蛋。
白天,放鸭子的指挥着“队伍”漫山遍野觅食,晚上,就选择宽敞、平整的地方“宿营”。“宿营”时将数千只鸭子吆在一起,用他们携带的竹栏圈一个圆圈,整个“队伍”便有条不紊的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些鸭子由于天长地久的训练,对放鸭子的手势、口哨、口令,均了如指掌,一个个都是听从指挥的“优秀战士”。清晨出营,几千只鸭子走成一线,整整齐齐,浩浩汤汤。两个放鸭子的,一个走在前面带路,一个跟在后面压阵。放眼望去,整个“队伍”威武雄壮,胜是壮观。傍晚“宿营”,秩序井然,“军纪”严明。

放鸭子的领着“队伍”,走州过县,漫山遍野,随地周游,系人民公社制度特有的现象。他们外出放鸭,均由公社党委出具介绍,各地概不阻拦。公社制度结束后,一是集体性质的放鸭活动没有了,二是土地到户,私人的田地,外地的鸭子也不可随意进入。现在要大量养鸭,也只能采取圈养的形式。由于圈养没有在广阔天地随意漫游的那种条件,只好采取精粮或者配合饲料饲养。这种方式饲养,虽然让鸭子很快就长得膘肥个大,但食用起来远远没有当年漫山遍野游放的那种鸭子,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就此,一度被人眼热的放鸭子,遂成了老一代人心中遥远的记忆。(吴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