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江县渡水溪石桥记事碑(其碑文有关于四川督抚告示百姓要交一定费用以维护道路的“石谕”)有3通6面,现记录较为清晰的一篇,供参考:
一议此境原系通巴接连之地往来大道,上通汉南,下达三江,山崎路岖,商贾行客通此,无不□□无穷亦由匪徒羁□连累良善,是为人心不一,奸计退缩不前,故我等着议□□□□□□祸殴掳客商,不分远近男妇人等,或鸣锣放炮□叫为记,不分老幼大小协力向前,各执军器,不准放行,公议处法治毙,合境同挡。
一议合境诸色人等,知悉我等遵示刻碑,告厥功成。
督宪爱民如子,遍安良善,化淳俗美,各安生理家等。公议境内倘有鼠牙雀角挟□生非□□□水溪付五显庙理论,凭神处断,或虚或实,依理卑培,不得徇私舞弊仗力□□□□□□□□
一议境内人等,凡事不可轻易与讼,居家不可不戒有事邀集人证三番两次□□□□□□□□嫌舞断。
(从此处起,为凹錾“武装拥护苏联”标语所损毁,几不可辨。从标语字间残存的碑文看,记述的是捐款人姓名及功德)
光绪七年□□□□春朔日□四甲合□□□□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