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为:巴地多虎、巴地虎患、“孝行”衍生的虎事、“因果报应”的隐喻、虎之克星几个部分。作者:周书浩。2020年12月30日完成,2024年9月3日增订。来自其个人公众号。
虎为哺乳纲大型猫科动物之一,系顶级食肉动物,被世人称为“百兽之王”。《中国动物志•兽纲》第八卷《肉食目》将猫科动物分二十八种,中国本土野生猫科动物十二种,体型较大的有虎、豹等。因生存环境各异,野生猫科动物逐渐形成斑点、条纹两大花色类型。绚丽的斑纹及强大的捕猎能力,使其成为古代图腾动物之一。
不同的野生猫科动物有各自的偏好与兼容的生存环境,而孤独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它们形单影只,有相对独立的领地,多在深山密林中游荡觅食。只有繁殖季节,雌雄才在一起短暂同居。而强烈的领地意识与野生猫科动物的捕食习惯又密不可分。在数万年进化过程中,野生猫科动物为了适应特殊的环境成为典型的食肉类动物。它们在食物链或食物网中处于金字塔顶端,生存必须依赖该地区哺乳动物的基础数量。如果领地范围不大、哺乳动物数量较少,它们就难以填饱肚子,时不时就会闯入人类居住区,伤害人畜。食物匮乏也削弱了它们的繁殖能力。以虎为例,雌虎三岁性成熟,交配后产子一般为两只。幼崽跟随母虎生活二至三年,这期间母虎不再发情,算上幼崽成活率的话,一只雌虎一生能够产下的后代屈指可数。加之部分虎近亲繁殖,患病几率高,存活下来实属不易。
为了寻找食物,虎闯入人类居住区,一些地方必然会出现虎患。虎对人类及生存环境的威胁与侵害,人类不得不猎杀虎。为获得虎温暖而柔软的毛皮、药用价值非常高的骨头,继而一步步侵占虎的领地并肆意猎杀虎。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有了野生猫科动物,人与野生猫科动物便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在这场领地、食物及各自保护自己长期的争夺战中,野生猫科动物注定是输家,人类始终处于上风。至二十世纪中期,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生态严重破坏,大量野生猫科动物失去栖息地,野外数量急剧减少,虎也被逼上绝境,从此难觅踪影。
历史上,生活在巴中的虎属华南虎(又称“中国虎”)。
自春秋战国以降,巴国∕巴郡属地的今巴中市各区县有着复杂而频繁变动的建置沿革。就拿“巴中”来说,以“巴中”命名作为县级行政单位是民国初年的事,而其前身名“巴州”。北朝北魏、北周,隋、唐、五代、宋、元、明时期领县,清代不领县;建巴中地区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设巴中市是二十一世纪初的事。本文标题中的“巴中”,含今巴中市所有区县。
英国汉学家胡司德说:“面对动物,人要选择,要论述,要编码,才能写进文本,形成图像,所以动物资料一方面包含动物的信息,一方面透露人类的关切,二者分量相当。”〔《古代中国的动物与灵异》,(英)胡司德著,蓝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虎作为人类食物链顶端的鸷兽,其历史书写的话语权掌握在人类手中,其历史形象是人类认知思维的投射。本文爬梳文献,或披拣古人笔记,或搜罗地方志乘,或记录先辈言谈,清理曾经发生在巴中与虎相关的人∕事,关怀点在于虎如何参与塑造人的社会和文化生活,旨在建立人与虎自然属性之外的社会关系,构建阅读的知识谱系,破译“虎事”的隐喻之谜。
巴地多虎
巴地多虎的记载,最早见于先秦典籍《山海经》。
《山海经》卷五《中山经•中次九经》:“又东一百五十里,曰风雨之山。其上多白金,其下多石涅。其木多棷椫,多杨。宣余之水出焉,东流注于江,其中多蛇。其兽多闾麋,多麈豹虎,其鸟多白鷮。”
袁珂先生释“其兽多闾麋,多麈豹虎”句,认为经文疑当作“其兽多闾麋麈,多豹虎,‘多麈’二字适倒”(见《〈山海经〉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笔者认为,“风雨之山”即大巴山脉西段米仓山。
谓“风雨之山”即米仓山,支撑证据的就是经文中的“宣余之水”。宣余水即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的“槃余水”,古读“宣”如“桓”,与“盘”音近,“槃”“盘”同义,“盘余”盖谷名。《水经注》卷二十《漾水•丹水》“漾水”条:“……水西北出南郑县巴岭,与磐余水同源派注,南流,谓之北水;东南流,与难江水(即南江——引者注,下同)合。水出东北小巴山,西南注之;又东南流,径宕渠县,谓之宕渠水。”巴中“母亲河”——巴河(渠江正源)发源于南江县光雾山镇大坝景区之东映水坝(位于香炉山东南麓)。映水坝与陕西汉中市南郑区小南海镇龙头山接壤,龙头山东北方向不远即城固县大盘乡跑马梁。从映水坝至跑马梁,也就是从西向东偏北逶迤的山岭即大小分水岭,也是川陕界山。巴河在大小分水岭西端映水坝发源南流,属渠江水系;槃余水在大小分水岭东北端跑马梁发源东北流,属汉江水系。巴河、槃余水均发源米仓山区,即经文所说的(巴河)与“磐余水同源”。“同源”指发源一个地方,该地即今大小分水岭。大小分水岭跨越川陕二省三县区(四川巴中市南江县,陕西汉中市南郑区、城固县)边界,范围较大。此处的“同源”是一种大概的说法。在现代测量技术还未诞生前,山峰高程、河流长度、道路远近等,古人大多靠目测估计,准确度大打折扣。所谓“同源”也就相当于大概在某处,不必苛刻计较实际位置。
槃余水今名“南沙河”,汉江支流之一。《城固县志•河流》:“南沙河,《水经注》称‘盘余水’。其入汉江口为盘余口。源出城固县大盘乡米仓山跑马梁北侧观音岩黑龙洞,东北流经大盘、小盘、二里、九坝、黄岗五乡(镇),由嵩山寺出谷,再经七里店、南坎营、上元观、董家营四乡(镇)于小寨村注入汉江。……干流长56公里,流域面积364平方公里。”(《城固县志》,城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
在《〈山海经〉全集精绘》一书中,画家孙晓琴在给《山海经》卷五《中山经•中次九经》诸山绘图时,特绘《中山经巴山图》,将《中山经•中次九经》中的“蛇山”括注“巴山”(即大巴山),此注不确,“风雨之山”才是巴山。如果再将范围缩小,即大巴山脉西段的米仓山区。(《〈山海经〉全集精绘》上、下册,王红旗编译、孙晓琴绘,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
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卷六“械虎”条:“襄梁间多鸷兽。州有采捕,将散设槛阱取之,以为职业。忽一日,报官曰:‘昨夜槛发,请主帅移厨,命宾寮将校往临之。’至则虎在深阱之中,官寮宅院,民间妇女,皆设幄幕而看之。其猎人先造一大枷,仍具钉锁,四角系力,施于阱中,即徐徐以土填之,鸷兽将欲出阱,即迤逦合其荷板,虎头才出,则蹙而钉之,四面以索,趁之而行,看者随而笑之。此物若不设机械,因而取之,则千夫之力,百夫之勇,曷以制之?势穷力竭而取之,则如牵羊拽犬,虽有纤牙利爪,焉能害人哉!夫欲制强敌者,亦当如是乎。”
“械虎”记载襄州(今湖北襄阳)、梁州(今陕西汉中)多猛兽,有胆大的人专门设槛阱捕虎取乐。“襄梁”位于大巴山北麓汉水之滨。唐代,梁州兴元府为山南西道治所。山南西道辖巴州(今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等地)、集州(今巴中市南江县)、壁州(今巴中市通江县)诸州,米仓山将集州、兴元府界连一起。虎游走于米仓山区,必然会从兴元府入集州境,本文故将“械虎”归并于“巴中虎事”。
清人王士禛在《陇蜀余闻》中记载“蜀多虎,滇之大理多龙,粤西多凤凰”,并在《池北偶谈》卷二十一《谈异二•南江野人》中记载:“蜀张献忠之乱,遗民奔窜山谷,久之遂为野人。南江有二野人,能手格猛虎,恒擘獐鹿啖之,悬崖绝壁,腾上如鸟隼。虽其家人、亲戚招之,疾走不顾也。岳仪部石斋,南江人,为予说。”
南江县两个“野人”赤手空拳与虎搏斗,表明南江县明末清初经张献忠屠戮后,人烟稀少,境内有虎出没。“仪部”即礼部,用于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岳仪部石斋”即清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科举人、礼部祠祭清吏司主事岳贞。岳贞,字子介,号石斋,南江洋潭(今南江县桥亭镇洋滩村)人。岳贞给王士禛讲了“南江野人”事,王便记录了此事,日后收入笔记小说集《池北偶谈》。
岳贞在《兴隆寨》诗中也写到虎:“停车过问兴隆丘,云树深深不可求。部将营中栖暮坹,都军府里唤寒鸠。空余半壁麒麟画,无复千群豺虎游。回首怆然成往事,临风独上北山头。”
兴龙寨亦写成“兴隆寨”,俗呼“青龙寨”,在今南江县坪河镇境内。《(民国)南江县志》第一编《山脉志》“两角山”条:“在县北五十里。自香炉山脉东南行二十里许,突向西横起一峰,中微凸,东西两角并列,俗呼‘三角山’。迤西为孤云山,一名‘韩山’。迤北为兴龙寨。”
康熙二十二年(1683),直隶大名府监生王经芳(字铎音)从汉中府南郑县出发,翻越米仓山,前往保宁府南江县任知县职。他在《从汉中至南江》诗中不但写了米仓道北段的险峻崎岖及自己的艰辛历程,也写到虎:“攀林渡涧只啼乌,绝迹村烟山径迂。每拟相如窥世业,胡为阮籍泣穷途。人藏深谷烦招抚,虎啸巉岩问有无。欲绘流离难着笔,不胜感慨共长吁。”他的《大巴山行》诗亦提到虎:“……其中亦有莽丈夫,拔剑向虎山之窨。其如蜀虎畏强梁,远避深岩声不扬……”
乾隆三十年(1765)初冬,保宁府知府江权(字越门)到南江县视察,作五言古诗《南江县大巴山途中作》。他在诗中同样写道虎:“……兹邑更僻陋,崖壑深且远。夜黑虎豹丛,白日行人断……”(见《正颐堂诗集》卷三)
《(道光)通江县志》卷之十《物产志•兽类》记载通江的野兽和家畜有“虎、豹、鹿、麂、猪、猴、豺、骡、牛、马”,将虎排在首位,说明道光年间通江县境有虎。
作为通江人,笔者年少时曾听祖父讲过两则虎故事,今录之,佐证县境多虎。
一个虎故事发生在清末通江县麻巴里五甲(含今麻石、春在、广纳镇辖区及铁佛镇部分村组)某地。一个棕匠爬上悬崖边一棵棕树剥棕。他发现棕树旁有一个洞穴,并听到洞穴有类似婴儿的啼号声。棕匠好奇而胆大,从仅能容一人匍匐而入的洞口进去,凭借洞穴外照射到里面的微弱光线,看清了洞里刚刚出生不久的两只虎崽。就在此时,棕匠听到悬崖上传来母虎的咆哮声——虎嗅到生人的气味回洞了。危急时刻,棕匠欲出洞爬上悬崖边的棕树为时已晚,他只能侧身躺卧洞穴与虎拼死一搏。由于洞穴逼仄,虎在洞内不易转身,已习惯于倒退着入洞。棕匠在洞穴里侧卧着,一手撑着洞壁,一手握着割棕的锋利镰刀,堵在洞穴中。虎力气虽大,但在逼仄、狭小的空间里无法施展,不能继续后退入洞。棕匠用锋利的镰刀欲割断虎的两只后腿。虎欲出洞,棕匠抓住虎的一条后腿,使其不能挣脱。棕匠割伤虎的一只后腿后,旋即割掉虎尾,又继续割虎的另一只后腿。虎负痛狂啸,声震山崖。虎的两只后腿被棕匠割伤,反复伸缩、弹跳,洞壁石碴、泥土飞溅,棕匠几乎不能睁眼。棕匠一刻也不敢停下手中的镰刀,继续使劲地割。由于割不断虎的腿骨,棕匠便将镰刀尖伸进虎肛门,随后镰刀与手臂一同进入虎肛门,深入虎的腹部,割断了虎的肠子,捅破了虎的胃,虎才停止狂啸,奄奄一息,直到彻底断气,精疲力竭的棕匠才从死虎身上爬出洞。笔者曾将此事写入小说《活拉扣》中。
另一个虎故事发生在笔者老家住宅右侧新梯子(笔者祖先在悬崖绝壁上开凿的石梯)。大约是1940年代一个寒冷的冬夜,一只虎路过此地,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其他原因,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咆哮声。祖父给我描绘虎啸时曾打比方“像磨升子一样”——升子是装粮食的木质容器,将升子底部用力在石板上摩擦,声音尖锐,穿透力极强,令人心慌意乱、烦躁不安。当时,狗卧在室外的狗窝,听到虎啸,便拼命用两只前爪抓门板,意欲入室避险。祖父是听见远在新梯子方向的虎啸后,随即听到门板作响并伴随狗微弱的哀求声去开门时发现狗惊恐的窘相的。是夜,好在虎只是过路,并未伤害人畜。
《(民国)南江县志》第三编《人士志•忠义》:“岳彦圣,字明宇,明千总。摄政王招抚四川,授以游击,转运兵饷,朝夕不匮累,升参将。时南江无衙署,县官住居七眼洞。虎狼成群,盗贼纵横。公广设方略,分别剿抚寇乱。稍平,则披荆棘、定草莱、辟城垣、建官舍,于顺治十四年延县官入署,并招抚流民,给牛种。防卫桑梓三十余年,年七十致仕家居。又三年卒,追赠‘怀远将军’。”
七眼洞在今南江县光雾山镇大营村。嘉庆初年,白莲教徒驻此,清军扎营围剿,此地更名“大营”。大营村地处米仓山腹心地带。彼时,米仓山山深林密,人迹罕至,正是虎豹出没之地。
《(民国)南江县志》关于辖境清初“虎狼成群”的记载,可与岳贞、王经芳、王士禛的诗文互证——明末清初,“摇(姚)黄之乱”、张献忠屠蜀,南江境内满目疮痍、虎狼横行是不争的事实。
学者蓝勇指出,川北大巴山区剑、利、集、巴、达诸州,川东南涪州、渝州,川南嘉州、戎州、泸州沿江丘陵森林地带,盆地丘陵地带等在唐宋时期都有华南虎出没。(《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
“剑、利、集、巴、达”句中的“集”“巴”即今巴中市南江县、巴州区和恩阳区。
学者翁俊雄指出,唐代北方黄河流域即今河北东部、山东半岛、河南中部、关中等地有虎出没,南方淮河、长江、珠江流域及云贵高原等都有虎的踪迹,而长江流域的湖北、四川东部即唐代的山南道是当时全国虎出没最多的地区。(《唐代虎、象的行踪——兼论唐代虎、象记载增多的原因》,《唐研究》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依山川形便分全国为十道,山南道即其中之一,治襄州(今湖北襄阳);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分十五道,山南道被分为山南东道(治襄州)和山南西道(治梁州)。今巴中市所有区县时属山南西道。翁俊雄之说,进一步证明唐代今巴中辖境多虎。
作家蒋蓝认为,野生华南虎的消失,除了人类活动区域的急促扩展、生态恶化导致灭绝外,真实的原因在于两点:其一,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没有把顶级肉食动物的生存,视作自然生物链完好的最重要证据。其二,出口创汇,在较长时期成了压倒一切的地方根本性需求。以四川为例,华南虎、豹属首先是从人口稠密的川西南一线消失的,继而在川中地区消失,再波及至川东,最后孑遗、残留在川西和川北山区。可以肯定的是,川西、川北地区,至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野生华南虎和数量更为巨大的野生豹生存。(《豹与华南虎在四川的消匿史》,收入《蜀地笔记》,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
蒋蓝的文章告诉我们,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川西、川北地区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野生华南虎和数量更为巨大的野生豹生存。也就是说,地处川东北大巴山南麓的南江县、通江县,尽管二十世纪中后期生态逐渐恶化,但在二县北部的高寒山区,虎、豹还未绝种。它们并非如王充在《论衡》卷十六《遭虎篇》所言“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虎出没有一定的时间,好比龙隐现有一定的时间一样),而是势单力薄,畏惧人类,不敢贸然现形了。
通过串联先秦至现代的零星文献信息,并视为同一事件序列,辅以知识考古的方法,可以得出历史上巴中多虎的结论。
巴地虎患
有虎必有患。有文字记录的巴地最早的虎患可以参考《华阳国志》的记载。
《华阳国志》卷一《巴志》中有一段朐忍夷射虎的精彩故事:“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秦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邑万家,金帛称之。’于是朐忍夷廖仲、药何、秦精等乃作白竹弩于高楼上,射虎,中头三节。白虎常从群虎,瞋恚,尽搏杀群虎,大呴而死。秦王嘉之曰:‘虎历四郡,害千二百人。一朝患除,功莫大焉。’欲如约,王嫌其夷人,乃刻石为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雇死,倓钱。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汉兴,亦从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白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
秦昭襄王时(前306—前251),一只白虎流窜秦、蜀、巴、汉各地,民众深受其害。秦昭襄王招募国中杀虎之人,扬言能杀这只白虎者食邑万户,金帛要多少给多少。夷人廖仲、药何、秦精等,就用白竹子做成弓弩,爬至高楼射杀白虎,白虎头上中三箭。平时,白虎身后跟随着群虎,它受伤后狂暴愤怒,伤亡群虎后咆哮着死去。秦昭襄王赞赏说:“这只白虎经历四郡,伤害一千二百人。除掉这个祸患,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功劳了。”
《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也记载了这个故事,所不同的是,《后汉书》明确指出射杀白虎的为阆中人:“……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北宋李昉、扈蒙等人编纂的《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二十六《虎一》“白虎”条亦记载此事。史学家任乃强推测,是朐忍夷民廖仲、药何联合阆中秦精射虎(见《〈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据文献记载,秦灭巴是在周慎王五年(前316)。秦灭巴后将原巴国设巴郡是在周赧王元年(前314)。白虎出没“秦、蜀、巴、汉”时,今巴中辖境是秦之巴郡属地。
《华阳国志》卷一《巴志》:“……光和二年,板楯复叛,攻害三蜀、汉中,州郡连年苦之。天子欲大出军。时征役疲弊,问益州计曹,考以方略。益州计曹掾程苞对曰:‘板楯七姓,以射白虎为业,立功先汉,本为义民,复除徭役,但出賨钱口岁四十。其人勇敢能战。昔羌数入汉中,郡县破坏,不绝若线。后得板楯,来虏殄尽,号为神兵。羌人畏忌,传语种辈,勿复南行……’”
“板楯七姓,以射白虎为业,立功先汉”沿袭的是“汉兴,亦从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白虎为事”句意。说明西汉初期,巴郡(辖今巴中等地)仍然有白虎祸害人畜,汉高祖刘邦安排“板楯七姓”居民专门捕虎,保巴郡平安。“板楯七姓”先秦以前称“板楯蛮”,泛指巴人,汉世则称“賨人”。
古人认为白虎是由星宿演变而成,镇守西方。名“白虎”,不是因它一身白毛,而是因西方在五行中属金,色白。“白虎”命名是从“五行”而言的。动物学家今日研究发现,白虎乃孟加拉虎之变种,原产于中国云南、缅甸、印度及孟加拉。孟加拉虎体型仅次于东北虎,是现存第二大虎亚种。据有关资料记载,第一只野生孟加拉白虎1951年发现于印度并捕获,世界上现有人工喂养的白虎均是其子孙。白虎非常稀少,原因在于缺少保护色,在自然界很难存活。
《华阳国志》卷一《巴志》:“孝桓帝以并州刺史泰山但望字伯阖为巴郡太守,勤恤民隐。郡文学掾宕渠赵芬,掾弘农冯尤,垫江龚荣、王祈、李温,临江严就、胡良、文恺,安汉陈禧,阆中黄阊,江州毋成、阳誉、乔就、张绍、牟成、平直等,诣望自讼曰:‘郡境广远,千里给吏,兼将人从,冬往夏还,夏单冬复。惟逾时之役,怀怨旷之思。其婚丧吉凶,不得相见,解缓补绽。下至薪菜之物,无不躬买于市。富者财得自供,贫者无以自久。是以清俭,夭枉不闻。加以水陆艰难,山有猛兽,思迫期会,殉身江河,投死虎口……’”
东汉桓帝时(147—166),巴郡“水陆艰难,山有猛兽”,仍不时有人丧生虎口。
《宋史》卷六十六《志第十九•五行四》:“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诸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兽。俄而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杀虎七以为献。”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果、阆、蓬、集诸州及七盘县虎患不断,惊动朝廷,中央政府派官员出面捕杀,“获百兽”“又杀虎七”,捕获颇丰。上揭“集”即集州,宋代巴州属县难江县〔明正德十一年(1516)改名“南江县”〕的旧称。“七盘县”亦是巴州属县,唐久视元年(700)置,彼时就属巴州。《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三十九《山南西道七·巴州》:“七盘县,西北一百二十里,元(副词“原来”——引者注,下同)四乡,唐久视元年于七盘山东南置,因山为名。”《(道光)巴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七盘山”条:“在州西北一百二十里花丛垭。《通志》云:‘唐久视元年于七盘山东南置七盘县。’因以山名。即此。”州志所引省志为《(嘉庆)四川通志》。花丛垭即今恩阳区花丛镇治地,七盘山在花丛镇棋盘村,系盛花山逶迤至此突出的山峰。宋初七盘县治所即今恩阳区花丛镇。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降七盘县为镇,并入恩阳县。《宋史》卷八十九《志第四十二·地理五·利州路》“巴州”条:“巴州,中(即中等州,唐宋时期,依据户口和土地将州县分为赤、畿、望、紧、上、中、下等不同等级),清化郡,军事。乾德四年,废盘道、归仁、始宁三县。咸平五年,以清化属集州。熙宁五年,废集州,又废壁州,以其县来隶。……县五:化城,中下,省集州清化县为镇入焉;难江,上,旧隶集州;恩阳,中下,熙宁三年,省七盘县为镇入焉;曾口,下,熙宁五年,省其章县为镇入焉;通江,下,省壁州白石、符阳二县入焉。”此乃正史记载的今南江县、恩阳区千年前出现的一次虎患,涉及今川北多县。其中今巴中市恩阳区境内虎患尤其严重,直接伤及辖境居民,官府一次就捕获七只虎。
清初,通江人李馥荣著《滟滪囊》五卷,记录“摇(姚)黄之乱”与张献忠屠川经过。李馥荣既是战乱经历者,也是战乱受害者,对当时人事耳闻目睹,其著作可谓实录。《滟滪囊》卷三《肃王吊民伐罪》:“流贼以献忠往成都,不敢掠川西;曾英拒大江,不敢过川南。谓川北、川东诸州县,恣意去来,山溪寨硐十存一二,都鄙士民千存一二。久之,数百里寂无烟火,燕巢林上,虎入城市。”
张献忠部流窜于川北、川东,恣意去来,大开杀戒,久之,人烟稀少,四野荒凉,虎公然出没于通江及其他州县一些场镇,再次见证了王充所言“虎时入邑,行于民间”“其行都邑,乃为怪”。(《论衡•遭虎篇》)
《滟滪囊》卷三《李抚军除暴安民》:“其时土寇各据一方,每以强凌弱,互相践害,寇盗未息。豹虎纵横,三五成群,不分昼夜,或飞腾升屋,或浮水入船,觅人而食。……然道无人烟,虎豹肆出,父子兄弟俱不相保。”
虎飞腾升屋、浮水入船,觅人而食,父子兄弟俱不相保。彼时,虎豹横行人间,成了世界的主宰。太恐怖了!
康熙初年,巴州天马山(今巴州区三江镇天马山村)恩贡生杨一儁作《善后记》,回忆顺治九年(1652):“当其时,人妖方炽,物害随猖。猛虎多于家犬,肆毒神于人计。计其初防也,居家椽桶设堑,出行枪棒随身。其方盛也,爬岩上树,触壁登舟。有以数十人同行,而于马上咬去人者;有以乘梯上树、爬二丈许,而咬去人者;有缘杆入洞者,有扳藤上砦者,其他上房入舍、涉水登舟,又其常耳。人于此时,虽尔铁壁铜城居住,尚虞罅漏。纵有长枪大棒,出户难望全归。……流毒至甲午〔顺治十一年(1654)——引者注,下同〕、乙未〔顺治十二年(1655)〕间,影遁迹稀,势渐衰歇。间有伤猪伤犬,又多见人逃避。”(《善后记》附于天马山《杨氏宗谱》,由周书浩、何茂森点校,载《巴中文史》2024年2期)
“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论衡•遭虎篇》)清人王培荀《听雨楼随笔》卷七“蜀地多虎”条:“……南江忽有虎,艾某、习某往杀之。杨世焘为作《打虎行》,其父冠山和之,形容曲尽,其势如目睹。诗云:‘山风猎猎山树鸣,山路崎岖断人行。踞牙锯爪斑斓虎,扑地一吼人皆惊。聚众追随远相逐,虎行缓缓故不速。直上前冈始负嵎,吞身缩爪捍其目。到此相看不敢前,虚呼空喝只徒然。勇哉艾生无客气,习生亦豪为之贰。我不死虎虎死我,有进无退何多计。持矛直至石崖间,旁人远呼尽胆寒。一跃突出天色变,矛刺虎心人臂断。习生后劲挑一矛,齐坠高冈人虎乱。虎吼一声兀不动,艾生裹臂焉知痛?抬将死虎幸生还,捋须履尾一市哄。我乡百年无此物,偶有即能除其恶。嗟哉除恶岂易言,志能断臂方能搏。’”(《听雨楼随笔》,巴蜀书社,1987年)
杨世焘作《打虎行》诗,其父杨冠山和之,形容曲尽,栩栩如生,其场景犹如目睹。从“我乡百年无此物”句看,打虎事大约发生在道光年间(以杨冠山父杨玺乾隆初年遇虎时间推算,详见下文),虎具体出现在当时的南江县长池乡境内(南江县三乡,长池乡为其一),乡民艾某、习某二人联手消除了虎患。
杨世焘,字聋山,贡生,居南江县长池乡元山(在今南江县长赤镇乐台村)。其父杨冠山,本名继昂,字廷贤,号冠山,嘉庆十八年(1813)癸酉科拔贡;其祖父系苏州府原督粮水利同知、代理松江府知府杨玺。
巴州区尹家镇大木山有一幅“姻缘石”石刻,石刻内容为:“乾隆年间,壮士邓现奎路经斯野,见一大虫,欲伤樵姑何女,力救之。遂以身相许,结为秦晋。”
“大虫”乃虎的代称。晋人干宝《搜神记》卷二“扶南王”条:“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
为何称虎为“大虫”?古人以“虫”泛指一切动物,并把虫分为五类:禽为羽虫,兽为毛虫,龟为甲虫,鱼为鳞虫,人为倮虫(《论衡•遭虎篇》:“夫虎,毛虫;人,倮虫。毛虫饥,食倮虫。”)大有“长(zhǎng)”“为首”义项,“虎亦诸禽之雄也”(《论衡•遭虎篇》),“大虫”也就顺理成章成为毛虫首领、兽中之王虎的代称了。
明清以降,通江县、巴州至阆中县(保宁府附郭)的大路必经大木山。石刻文字记载该地乾隆年间虎伤砍柴村姑,恰好被路过该地的壮士邓现奎虎口夺生,救了村姑一命。村姑为了报答好汉,以身相许,作了好汉的老婆——这又是一个“英雄救美”故事翻版。这种故事俗套而又落入窠臼,有浓郁的民间文学色彩,真伪难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乾隆年间大木山有虎,并可能出现过虎伤人畜的事。
《通江历史编年记(公元前316年—1952年)》(中共通江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85年编印)记载:“是月底(即1952年8月——引者注,下同),县政府颁布《奖励打野兽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虎、豹、狼、黑熊为甲级,每打一只奖金2万元(当时货币一万元相当于今日一元);野猪、猴子、猫猥子为乙级,每打一只奖金1.5万元;拱猪、刺猪、狗獾子、黄麂子为丙级,每打一只奖金5千元;兔子、灰鼠等为丁级,每打一只奖金2千元。全县以乡为单位组成打猎中队,中队长由武装队长担任;各村由10至15名猎手组成小队,并推选小队长一人。”
当时,通江县大规模围剿野兽的原因按《细则》的说法是“组织打猎队、制定打野兽细则,是因为‘我县地处边陲,山峦重叠,茂林密布,乃野兽繁殖、宿藏之所,常危害粮棉作物及人畜生命’”。
组织围剿野兽的结果呢?
“自是年8月底组织打猎队,颁布《奖励打野兽的实施细则》至是年底仅四个月,共支资金879.61万元,除专署奉拨奖金800万元外,一、二、五、七、八、十一区还超奖79.61万元。打兽之多,前所未有,内不乏珍禽异兽,县内之虎、豹远遁者夥。”(同上书)
“孝行”衍生的虎事
《(道光)通江县志》卷之八《人物志•节孝(贞烈)》:“五代季李虎仙,邑女子。代父从军,骑虎归来,投鞍为池,鞭化为龙,池内生并蒂莲。”
通江女子李虎仙代父从军——五代末期通江版花木兰故事。如果说原版花木兰故事充满传奇色彩,那么通江版花木兰故事兼具传奇色彩的同时,又多了神话色彩——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明嘉靖以前就在川北地区广泛流传,其原因在于木兰是通江人。嘉靖《保宁府志》卷之十《人物列传·贞烈》:“木兰女,世传为通江人。父当调征,无子。木兰代父从征,服男服于军中,凡十二年。及归,同车者始知为女子也。事见《木兰诗》,盖其女所自作。(旧志)”
古代,代父从军为人人称道的孝行。“孝行”是这个故事的灵魂。这个故事的迷人之处在于,女兵李虎仙退伍时,不是徒步,也不是骑马乘车,而是骑着一只虎。百分之百是李虎仙代父从军的孝行感化了虎,所以愿意当她的坐骑送她荣归故里。到家了,不打仗了,也不需坐骑了,凯旋的通江花木兰将无用的鞍扔了。在扔鞍那一刹那,鞍变成碧波荡漾的水池;在扔鞭那一刹那,鞭化作一条龙。同时,水池中生出美丽的并蒂莲。这瞬间的变化,皆为祥瑞之兆;这瞬间的变化,使人们的想象剥离现实,向更高层次的幻想飞升。
李虎仙这个人亦出现在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中。该书卷第一百八十七《利东路•巴州•仙释》“李虎仙”条:“不知何方人,逢人辄言灾福无不验。往来通江、难江二县。县人修五马桥,工数十人食。虎仙于皮袋出小釜,可容二升,以米麦食物纳其中,炊之以饲工匠,无不充足,以为怪。后不知所在。”此处隐去了李虎仙的性别,不知是男是女。引文中“难江”即南江。明人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之二十五《川北道•保宁府二•南江县》“有桥曰五马”条沿袭此说:“《志》云:‘李虎仙者,往来难江、通江二县。县人修五马桥,工匠数十。虎仙于皮袋中出小釜,可容三升,以米面食物纳其中。炊之以饲,人人皆饱。’”曹氏所引志书当为明万历九年(1581)版《四川总志》,该志相关记载无疑来源于《舆地纪胜》。据《(道光)南江县志•桥梁》记载,五马桥在县城西门外(通江县城西门外亦有五马桥)。李虎仙往来南江、通江二县,路遇修桥民工,随身口袋里魔术般地变出锅和食物,招待民工,这与上文“投鞍为池”“投鞭化龙”有异曲同工之妙,均为小说家言。玉鞭池,据《舆地纪胜》卷第一百八十七《利东路•巴州•景物下》记载,“在通江县璧山西一里许,昔居民得玉鞭于池中因名”,皆与此有关。
《(道光)巴州志》卷七《士女志•列女》:“向氏,何文奎妻,素有孝行。晨起出汲,遇虎于途。氏正仓皇无计,虎见之竟曳尾避去。人皆以为孝行所感。”《(民国)巴中县志》第二编《人民志下•列女》作“何氏,何文逵妻”,“向”“何”字形近似,疑笔误。
向氏清晨去水井打水,遇虎。惊慌失措之中,虎不但没有向她张开血盆大口,反而还向她摇尾巴示好。向氏,一个普通民妇,非神非仙,虎见到她曳尾避去,她有何能耐?原来是她“素有孝行”。“孝行”在这里又占了上风,凶恶的虎让位于美德,故事的设计就此大功告成。
巴州地域辽阔,向氏居巴州何地?此事发生在哪个年代?志书语焉不详。我们顶多知道她的丈夫叫何文奎。这又有什么用呢?作为一则故事,结构这则故事的要素都不齐全。但是,要素在这里并不重要,或者说可有可无。故事的核心在于:“孝”能惊天地,动鬼神;“孝”能呼风唤雨,起死回生;“孝”能镇魔压邪,总之,孝是万能的。
清人吴锡麟在《杨辑五先生墓志铭》中记载杨辑五年幼时“君夙有至性。尝父病,自塾夜归,适与虎值,虎反吼而奔,若有神捍卫者”。
杨辑五,名玺,字辑五,又字瑞亭,号瑞图,晚号瑞斋,广元县高城堡九曲坡(今属旺苍县普济镇九江村)人。续弦南江县长池坝贡生何尔明(字近天,号容光,今长赤镇“石马坟”即其墓)之女,迁居长池,官至苏州府督粮水利同知、代理松江府知府。清嘉庆十一年(1806)九月以疾卒于官。次年,其子杨继昂(字廷贤,号冠山)扶榇归,葬长池元山下,今墓碑尚存。
杨辑五即上文南江贡生杨世焘祖父。他年幼时,某日夜里从私塾归家看望生病的父亲,路途遇虎,虎啸着逃跑了,就像神明在暗中庇护他一样——这又是一个“孝行”感化虎的故事。古人为何总是选择“孝行”者遇虎而又不被虎伤害呢?道理很简单:虎是世间猛兽,连猛兽都被有“孝行”的人感化了,可想而知其“孝行”多么具有典型意义。彼时,杨辑五的居住地九曲坡界连南江县长池乡,并距离长池坝不远。杨出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他的幼年正值乾隆初年,说明乾隆初年今南江、旺苍(旺苍时属广元县,民国三十四年始设旺苍县)二县交界一带有虎出没。杨辑五遇虎未被虎伤害,说明他年幼时就有一颗孝心。虎的出现,旨在表彰他的“孝亲”行为。这个故事是真是假不必计较,其核心在于它的伦理价值。
孝的本义是“善事父母”。因为人为父母所生养而成长,应该给以回报,所以孔孟主张对父母尽孝。秦汉大一统后,移孝作忠,伦理向政治伸延。汉代称“以孝治天下”,建立察孝廉、奖孝悌制度,提倡孝道,用以造就一批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孝悌家庭安定社会。同时也把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维护汉皇朝统治。“以孝治天下”的思想使得道德伦理进一步向政治伸延。在托名孔子所述作的《孝经》中,就体现出孝亲与忠君的结合,明确提出以孝事君和移孝作忠的论调。如此一来,孝文化的演变,伦理既向政治伸延,而政治又对伦理加以强制,于是忠孝传家与孝文化珠联璧合,“以孝立身”就此贯穿每个人的一生。在封建专制社会,从接受启蒙教育起,“孝行”就是人生努力的方向之一。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之一,孝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这条途径。因政治的参与,伦理也就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对父母是否尽孝已不是个人自愿的道德行为,而是国家在政治上行赏罚的根据。历朝历代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有关政策几乎都围绕“孝”这一道德伦理做文章,越是到后世,越趋于政治化和制度化。由此,也就不难理解由“孝行”衍生的虎故事。
“因果报应”的隐喻
《玉堂闲话》卷六《王行言》记载,秦人王行言到巴州、渠州(唐代渠州辖今渠县、仪陇、大竹、邻水、广安等地)做盐生意,经常往返于大巴路、小巴路(均指米仓道)。途中虎豹出没,王行言与十多个年轻力壮的人结伴同行,每人持拄杖防身。一行人走到一段小路时,虎随后跟上来了。等他们在路边睡觉时,虎从众人中把王行言叼走。众人持刃杖追赶,冒险将王行言从虎口救出。次日清晨启程时,虎又尾随一行人。晚上露宿,为保护王行言,众人持械形成一个包围圈,让王言行居相对安全的中间。深夜,虎跃入,又把王行言叼走。众人齐心协力,再次冒险将王言行从虎口救出。行程中,众人一直都保护着王行言。虎白日昼夜跟随着一行人,伺机叼走王行言。一日,虎从路旁出,叼走王行言。一行人再也没有救出王行言。
虎不伤害他人,专挑王行言充饥,不知王行言与虎有何冤仇?答案就是这个故事的核心。王充说:“虎所食人,亦命时也。”(《论衡•遭虎篇》)古人是按佛教的生死轮回、因果报应观构思这个故事的。王行言与虎前世一定有过深仇大恨,王行言的仇人今生变虎报仇雪恨。人杀人要依律处以极刑,而虎吃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可以逍遥于人类制定的刑律之外,这也是古人写作这个故事的用意之一。
五代于逖笔记《闻奇录》记载,弘文学士归生,战乱后流寓巴州。他前往西蜀,早晨在路上遇虎,就爬到树上避险。几只虎反复跳跃抓他。抓不到归生,一只虎对另一只虎说:“没哪个比巴西县黄二郎跳得更高。”一只虎就离开了。不久便来了一只白狸,望着树上的归生又是吼叫又是蹦跳,企图抓住树上的归生。归生只好再往树梢攀爬。抓不住归生,虎、白狸就围在树下守候。一群骡子经此,铃声清脆,虎、白狸被吓跑。归生到巴西县后,果然听说一个叫“黄二郎”的巴西县吏被虎吃了。
王充认为,虎是“山林之兽”,“禀性狂勃”,人凑巧碰到“贪叨饥饿”的虎而被吃掉,就像人碰上蛇和蜂被咬死、螫伤,遇到水与火而被淹死、烧死一样,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他又说:“邑县吉安,长吏无患,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于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都邑之地,与野均也。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命讫时衰,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论衡•遭虎篇》)
将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大意是:地方吉祥安定,长官没有祸患,虎隐藏不出现;长官将要出现危难,虎就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为什么呢?长官的精神已离开形体而消失,他所在的市镇变得和旷野一样。以此推论,虎所吃的人,也是命运时运所决定了的。命运完结时运衰微,精神离开了身体,人的肉体看起来就和死尸一样,所以虎要吃他。
这个说法大体可以解释巴西县吏黄二郎之死。
虎之克星
虎虽为自然界的鸷兽,但也有克星,那就是酋耳兽、黄腰、掏狗儿。
唐人张鷟笔记小说集《朝野佥载》卷二记载,武则天时,涪州武龙县(今重庆市武隆区)多虎患。一日正午,一个像虎又比虎体型大的野兽追捕一只虎。追到一居民家中把虎咬死了,却不吃虎肉。从此武龙县无虎。有人从给官府报告此事的奏表中将此兽的模样画下来,对照《瑞图》一查,原来是酋耳兽。酋耳兽不食动物。虎如果伤害人畜,它就把虎咬死。
唐人段成式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卷十六《广动植之一•毛篇》:“黄腰,一名虔己。人见之,不祥。俗相传食虎。”黄腰,也作“黄要”,一种恶兽,不但食虎,人见之也不吉祥,要倒霉运。
四川通江县民谚:“老鼠怕猫儿,老虎怕掏狗儿。”祖父生前多次给笔者讲过掏狗儿的故事。根据祖父的描述,笔者曾将掏狗儿的形象写入小说《天马山逸事》,原文抄录如下:
掏狗儿形貌一点儿也不起眼,只有野兔大,状如猫也可说像狗。与猫或狗不同的是,掏狗儿的两条臂非常长,能弯曲,臂上的爪子带倒钩,十分锋利。虎一见到掏狗儿,就像老鼠见到猫。原来,掏狗儿一见虎,在地上将小巧的身子一收缩,然后一放纵,就跃上了虎背。任凭虎如何翻滚、跳跃,也把掏狗儿摔不下来。掏狗儿专吃虎的肠子。掏狗儿在虎背上,一只臂抓住虎尾巴,另一只臂伸进虎的屁眼,把虎的肠子掏出来吃。有时,它吃一截肠子掏一截;有时,他只吃一截,却把虎的肠子全部从屁眼里掏出来。掏狗儿的爪子是有倒钩的。虎的肠子在它的爪子上一截一截缠绕,掏出来时,一大圈。如果展开的话,足足有十几米长……
掏狗儿,俗称或别称扒狗子、巴狗子、黄彪、豺、青鼬、巴狼子、金狗子、马虎子、马老虎、麻老虎等,各地叫法不一。作家陈应松在《异兽志》中写道:“它们神出鬼没在神农架的崇山峻岭、茫茫森林中,白尾尖,黄麻色,石渣牙,朽木眼,总之怪头怪脑,亢奋异常。它专抠大兽如野猪、狗熊的眼睛和肛门。先抓住大兽的头抠眼睛,把眼球吃了,大兽瞎了眼,它们再爬到尾后去掏肛。等大兽挣扎,肠子就挣扯出来,必死无疑。”(《异兽志》载《钟山》2021年第4期)
比虎还残忍的野兽堪称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