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南江县、长赤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印章、条戳(民国)

“南江县第一区苏维埃印章”木质、圆形,高7厘米,底径6.1厘米,重50克,篆字阳刻。“南江县第二区苏维埃印章”,木质,圆形,高6.5厘米,底径6厘米,篆字阳刻。“长赤县第八区六乡政府条戳”,木质,长8厘米,宽2.5厘米,厚3.5厘米,隶书阳刻。“南江县第一区第二乡印章”,木质,长8厘米,宽2厘米,高2.5厘米,隶书阴刻。均藏完于南江县文物管理所,保存完好。

六、红四方面军红三十军八十九师政治部石刻标语(民国)

“把地主富农编成生产队来耕种荒田荒地”,刻于长49厘米、宽49米和长13厘米、宽49厘米的两块石板上。收藏南保江县文物管理所,保存完好。

红四方面军红三十军八十九师政治部石刻标语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