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书浩,来自: 巴中文史丛谈 公众号
杨一儁,明末秀才,清顺治十八年(1661)恩贡生(朝廷庆典或皇帝登极颁布恩诏,以当贡者充之曰“恩贡”,别称“恩进士”)。明末由巴州鼎山乡金堆山(在今平昌县龙岗镇)迁高硐沟(在今平昌县土垭镇)居住。经历“姚黄之乱”后,于康熙三年(1664)舍房产为寺,卜居天马山(今巴州区三江镇天马山村),系该地杨姓始祖。
杨一儁生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卒年不详。大约在康熙二十年(1681)后,作《善后记》,自述落入“姚黄”之手,死里逃生、流离失所、兴家创业经过。时间起于明崇祯七年(1634),止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排年记录这四十二年间自身遭际及家族变故,内容涉及张献忠部途经巴州、“姚黄”乱巴州及“三藩之乱”对巴州等地的干扰,其中“姚黄”在巴州的暴行记录尤详。
《善后记》这篇不足万字的追述于承平之日的非虚构作品,内容丰赡,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原附录于乾隆末年杨一儁后裔编写的《杨氏宗谱》中。经笔者与何茂森先生整理(断句、标点、注释),全文发表于《巴中文史》2024年2期。通过此珍稀史料,不但可以了解杨一儁九死一生的脱险经历,还能够管窥明末清初巴州的社会风貌和人情世故。
崇祯末年:“姚黄”来了
杨一儁的少年时代,“生息繁极”“人情奢甚”。虽然明王朝正逐渐走向衰朽,但“山高皇帝远”的巴州表面上还算安靖,民众含哺鼓腹,安居乐业。
崇祯七年(1634),张献忠首次入川,部分人马经过巴州鼎山乡境内。居民奔走相告,拖家携口,纷纷逃入山洞、爬上寨堡躲避。当时,过境的军队目的地是成都。行军途中,并未长时间停留,也未攻围沿途寨城。但逃避的民众纷纷传言此事,并砌岩窟、筑土垄,扎寨扎硐防御。张献忠首次入川,与杨一儁同时代的遂宁县人张烺《烬余录》记载:“甲戌崇祯七年……旋以贼乱。”新繁县人费密《荒书》记载:“流贼甲戌之入蜀地。”“甲戌”即崇祯七年。
鼎山,原作“顶山”,明清时期,巴州建制乡之一。明嘉靖《保宁府志》卷之一《舆地纪上·疆域》“巴州”条记载嘉靖时巴州“所辖之乡凡十有四”,顶山乡系其一。清道光《巴州志》始作“鼎山”。该志卷二《建置志上·场镇》记载鼎山乡辖鼎山场(今巴州区鼎山镇治地),阳凤场(今巴州区羊凤乡治地),青龙坎场(今平昌县青云镇治地),瓦子场(今仪陇县瓦子乡治地),龙背场(今巴州区龙背乡治地),曾口场、曾溪场(今巴州区曾口镇治地),梁永河场(今巴州区梁永镇治地),雷山场(今平昌县驷马镇雷山社区),玉山场(今恩阳区玉山镇治地),关公场(今恩阳区关公镇治地),土地垭场(今平昌县土垭镇治地),六墓孔场(今平昌县六门乡治地),岳家寺场(今平昌县岳家镇治地),骑龙场(今平昌县高峰乡治地),龙岗寺场(今平昌县龙岗镇治地),佛楼寺场(今平昌佛楼镇治地)。
崇祯十六年(1643)正月,“姚黄十三家”并行,浩浩荡荡,长驱直入,于二十日突然进入巴州鼎山乡东南的佛楼寺、龙岗寺、土地垭等地。
姚黄十三家,也作“摇黄十三家”。“姚黄”即“姚(摇)天动、黄龙”流寇头目的省称。“姚黄十三家”系明季清初流窜于川东北的各股土匪的总称,俗名“土暴子”。清人李馥荣《滟滪囊》卷一《摇天动、黄龙寇巴蜀》:“(流寇)初犯蜀时,贼首摇天动、黄龙二贼,遂号‘摇黄’。后分为三十家,如整齐王张显,遵天王袁韬,逼反王刘维明,黑虎混天星王高,夺食王王友进、邢十万、扈九思、黄鹞子、景可勤,震天王白蛟龙,顺虎混天星梁时政暨王光兴、杨秉允、陈琳等贼党日众矣。贼中谓其首曰‘掌盘子’,其次曰‘领哨’。”“后分为三十家”应为“后分为十三家”。清人费密《荒书》:“流贼甲戌之入蜀地,见四川山水险阻,不可驰驱,恐官兵围而歼焉。遂出白水江,复入秦。而汉中府为贼掠者,遂留川东、川北之山谷间为贼。夜捉人而系之,年余乃解,面颊上刺‘天王’‘大王’等字,使不得归,归则有司以曾为贼治罪。久之,党遂众。贼首最著者,曰摇天动,曰黄龙,蜀谓之‘摇黄贼’。其掌盘子十三人,号‘摇黄十三家’:曰‘争天王’袁韬,曰‘震天王’蛟龙,曰‘整齐王’张某,曰‘黑虎王’混天星,曰‘必反王’刘惟明,曰‘夺天王’某,曰‘闯拾王’某,曰‘争拾王’黄鹞子,曰‘二哨’杨秉胤,曰‘六队’马超,曰‘行十万’呼九思,曰‘顺虎过天星’梁某,曰‘九条龙’,遂为四川东北大害。然流贼者,大贼;摇黄,小贼也。”引文中“震天王蛟龙”应为“震天王白蛟龙”,脱“白”字;“争拾王黄鹞子”应为“争食王黄鹞子”,改“拾”为“食”。《客滇述》:“掌盘子者十三人:曰尊天王袁韬,曰整齐王,曰震天王白蛟龙,曰黑虎混天星,曰必反王刘维明,曰二哨杨三,曰托天王,曰马超,曰邢十万,曰顺虎过天星,曰黄鹞子,曰九条龙、曰摇天动。”“掌盘子者十三人”即“摇黄十三家”,称谓多有異同。欧阳直《蜀警录》:“‘摇黄’贼屠巴州、通江、东乡、太平、达州、梁山、新宁、开县,各地方人烟俱绝。”刘景伯《蜀龟鉴》卷首:“闯献之恶大而速,摇黄之恶小而久。闯献屠大都名城,如疾风卷箨,决裂于旦夕之间。摇黄窃乡村、搜硐寨,如食叶春蚕,非日积月累不能尽及。闯献骈诛,摇黄构毒二十有之年,而或以天年终者。明季以兵威之而不足,国朝以檄抚之而有余,兴亡之势异也。且摇黄据大山为巢穴,见官兵即奔退,复出行同鼠窃,闯献皆耻之。大吏恶以盗闻,又以其僻远不攻郡城,未尝入告。而通江李氏、广安人欧阳氏皆川北人,谓摇黄恶于闯献,盖亲见其屠戮之久也。恐事湮没,据其所录著于篇。”“而通江李氏、广安人欧阳氏”各句,指通江人李馥荣、广安人欧阳直分别以自己的见闻编辑和撰写《滟滪囊》《蜀警录》,记录“摇黄”暴行。孙錤《蜀破镜》卷第二:“(崇祯)十六年秋八月,摇天动、黄龙始寇扰川北州邑。摇黄二贼皆汉中人,初从闯寇李自成犯蜀。闯见蜀山水险阻,弗利戎马驰驱,恐官兵围而蹙之,则虽铤急不得走。遂逾白水江,复入秦中。而前所掠汉中民之为贼者,遂留川北山谷间,初名‘棒贼’。棒者,以其无戈甲、车骑也。贼党十三人,又名‘掌盘手’。‘盘’之为言‘团’也,如楚人云‘伙掌者’为之‘主’也,皆当时鄙语。其十三人绰号则有‘震天王’‘歹心王’‘黑虎’‘黄鹞子’等目。……始仅劫掠村闾,久之横行州邑,焚市井,贼人民,所在有司不能逐捕。”“崇祯八九年间,摇黄贼已芽于蜀,其发难川北在十五年。”
与杨一儁同时代的南江县洋潭(今南江县桥亭镇洋滩村)人岳贞〔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科举人,曾在礼部、户部及地方任职〕曾在《家乡劫后》诗题下自注“甲申、乙酉岁,吾邑遭献忠、‘姚黄’杀掠,室庐既焚,里少人烟”。“甲申、乙酉岁”即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清顺治二年(1645)。
得知消息,杨一儁夫妇带二幼子,同老父老母、长兄嫂、四兄嫂、长兄之幼女三人、四兄之幼子四人及家中长工、仆妇一百一十人,弃家逃往九盘寨(省称九盘,在今平昌县龙岗镇高阳山与土垭镇交界处)躲避。当地杨姓族人及其他异姓居民也纷纷驻扎于此,九盘寨一时人满为患。不久,寨上缺粮缺水,难以为继,人心惶惶。“姚黄”老营人(核心、骨干成员)不但占据了乡民房屋,邢十万(亦作“行十万”,“姚黄十三家”头目之一)安排人马还包围了九盘寨,在寨下密置窝棚,烧号火,传令箭,日夜绕寨周转。九盘寨被围困,寨上的人消息亦被阻隔,坐以待毙。乡民饥渴至二十八日,人心动摇,一些人冒险下寨,与老营人交涉,愿用银子赎身。杨一儁凑银一百二十两,下寨交割。老营人遂乘势上寨,将乡民全部锁拿。杨一儁与老营人交涉,将亲属一一赎身,老营人见杨一儁亲属众多,要赎银四百两。杨一儁无奈何,只好答应,家人及亲属才免遭吊、拷、镣、绑之刑,惟日夜被老营人守住,并不释放。其他不愿出赎银或无赎银的人,要么被锁,要么被杀。杨一儁一时凑不齐四百两银子缴纳,他四哥向亲戚挪借丝绸、骡马、银物,折合二百六十两银子,仍不够。杨一儁哀求老营人,先欠着,随后想办法凑够,家人及亲属才免遭杀害。
彼时,明朝总兵甘良臣(邻水人,武举出身)领兵追剿“姚黄”驻扎竹山寺(今平昌县响滩镇竹山村),邢十万带人马越过河南渡(今平昌县高峰乡与响滩镇交界处)与明军作战,将关押在九盘寨上未杀的乡民眷属释放,只将杨一儁扣留营中做人质,目的是补齐下差的银子。二月初,邢十万的人马将明军击败,移营林郎山(在今仪陇县马鞍镇),杨一儁大哥又借骡子一头及衣服、首饰等物,折合成银子,终于凑够欠银,杨一儁才被释放。他行至贵福寺(在今渠县贵福镇,今名龙华寺),父亲正带银子来赎他。父子途中相遇,喜得团圆归家。
邢十万离开九盘寨后,当地幸存者陆续归家,劫后余生者十家尚有四五。幸存者有耕牛犁田地,粮食价格也不贵。但瘟疫随即来了,杨一儁一家主仆三十余人,无人不染病。自二月中旬四哥病,四嫂随病,四子皆病。接着,杨一儁亦病,几死数次,竟无起色。老父老母每日抚摸着子孙们的身体,爱莫能助,唯哭泣而已。大嫂得病居娘家,照顾不了自家。杨一儁的两个儿子及妻子皆病,期间将长子送到岳父家养病。延至四月初,大姐在婆家病急,父母前去看望,返回时,老父染病归家,五月十八日病亡。
次年,历经兵灾、瘟疫双重灾难的杨一儁,同邻人重修九盘寨,并在寨上储备柴粮、囤积饮用水。乡民的用意是,再遇兵灾,“围无可患也”。此时,四川大部分州、县都被张献忠的人马占据了。
顺治年间:屡次脱险
清顺治二年(1645)上半年,杨一儁因病一直在家休养。六月二十日,听说老母在九盘寨病得厉害,大哥也在寨上患病,杨一儁带病上寨看望母亲、大哥。
当时因大嫂的弟弟抵抗张献忠部,张献忠部一股人马前来剿洗,将附近的浪楼寨(在今平昌县龙岗镇浪楼村)冲破,九盘寨躲难的乡民闻讯后四下逃散。杨一儁因老母、大哥病体难移,留寨中。次日,冒死求见这股人马的头目,告诉头目说大嫂的母亲已提前离开此地,捉不到人。这伙人便将杨一儁扣押做人质,交换大嫂的母亲——因其子与他们作对。数日后,大嫂的弟弟在他处被这一伙人捉拿,才释放了杨一儁。随后,杨一儁被这伙人留在营中打杂。杨一儁勤勤恳恳,获得这伙人的好感,杨又求情,要求把大哥放了。这伙人为其行为所感,不但未杀他,杨一儁离营时还赠送路费。当时的情况是,“凡为所捉,皆不留一人。此番杀戮最惨”。大嫂的弟弟俞某活捉后,七月十二日,被这伙人从立山(今仪陇县立山镇)送往巴州城。
八月十日,杨一儁母亲病亡,备衣棺,停柩待葬。随后,又接到大哥长女在婆家病死的消息。大哥重病在身,不便前往,杨一儁与四哥前往,尚未归,大哥已在家病死。
安葬大哥后不久,“混天星”(即“黑虎王混天星”,“姚黄十三家”头目之一)的人马又来了。
乡民们仍在九盘寨避难。因远道而来,不知虚实,当时混天星白天并无围寨、攻寨之举,只是夜间常常偷袭九盘寨。寨上之人众志成城,严防死守,偷袭未得逞。
日常生活中,大嫂经常薄奴仆而厚亲属,久之,奴仆怀恨在心。此次混天星来了,一女奴遂起报复之心。一日深夜,女奴竟给混天星的人引路,混天星部下轻而易举占据乡民牢守了四个月的九盘寨,时在腊月末。
混天星在寨上大开杀戒。愿意出银子的可赎身保命,不愿出银子或无银子可出者,尽杀之。此次。混天星杀了数百人。杨一儁被捉后,愿意出钱赎身,被混天星部下押送至绿山寺(地望不详),杨一儁托人将赎银送来才脱离虎口。随后,杨一儁患病,带病至茶房(即茶坊硐,地望无考),雇人做伴,回到九盘寨,开取先前窖藏于此的银子,再返身茶房,就一病不起了。此前,杨一儁的大姐也在寨上,用银子赎出杨妻。时长子七岁,在贼营病死。因营中有看相者,曾认为杨一儁面善,是个好人,所以在赎银上力替杨一儁减价,只要赎银三十余两。又因破寨时,不待贼众问及,杨一儁主动付钱,已提前开银三十两付与贼匪,目的是希望贼匪手下留情,不被杀害。因主动出钱赎身,杨一儁未受吊、拷之刑。
顺治三年(1646)正月末,混天星拔营离开。杨一儁带领以前的七八个长工回祖宅,措籽种,买耕牛,廓田园,从事生产。到了九月,“必反王”(即“必反王刘惟明”,亦作“逼反王刘维明”,“姚黄十三家”头目之一)又来了。
十月,杨一儁妻子被贼匪捉到茶房硐,二十五两银子赎身。之后,杨一儁被捉,现取金银、首饰折合银子三十余两,但仍然被贼匪施以吊、拷之刑。杨一儁一时委屈,佯装要跳崖自杀,被贼匪发现后,变本加厉,连续吊、拷三次。杨一儁此番受尽苦楚,又被贼匪勒要赎银一百两。大嫂被贼匪杀死,次女被贼匪掳去,下落不明。
当时“整齐王”(即“整齐王张显”,“姚黄十三家”头目之一)驻巴州城,混天星人马驻岳东(地望无考)。杨一儁冒险前往巴州城寻找四哥,结果四哥与其子杳无音讯。腊月三十日回到九盘寨,其妻同二三奴婢深藏岩窟,满以为杨一儁有去无回,结果安然无恙,大喜过望。
《烬余录》记载该年“时贼分布蜀中者,率以屠戮为事,遇人即杀之,裂肢刲肠,备极诸惨”。对照杨一儁的遭遇,其记载并非虚言。
顺治四年(1647)正月初二日,必反王的人马又从达州来,驻扎茶房硐附近。
正值春荒,当地谷价二十两银子一斗,豆三两银子一斗。有以白布五件难买豆一斗者,有以绸衣服换粗糠不得者。其他地方有三四十两银子买不到一斗米。是时,求珠斛尚容易,见米一斗实难。一切贵重器物俱无用处。茶房硐一带居民依靠野物活命,麻头、芦竹根、桐麻皮、榆树皮、麸壳并诸般凡可充饥之物,早已被人寻断种。有被野物毒死者,有腰缠银两买不到粮食而饿死的人。平时放账、卖粮之人,此时专门杀人,做人肉生意。亲戚、弟兄之相杀者,犹以为常。有子杀母食者,有食子肉者。当时,川东北到处分布着“姚黄”的人马,“罹其锋者所活少”。张献忠之害更毒,“入其手者,无一全”。杨一儁日后回忆当时情景感慨:“泽竭也,而源不枯,犹见鱼过千层网,使不遭本地人自相鱼肉,到今日,鸡犬未尝不相闻也。”
四月,杨一儁前往龙岗寺,被一伙贼匪抢劫,同行七人俱被捉去,唯他侥幸逃脱。
顺治五年(1648),杨一儁娶次妻何氏。兵荒马乱,人人自危,惶惶如丧家之犬,东奔西躲保命,他还花心纳侧室,令人匪夷所思。
该年清军在西充县射杀张献忠后,肃王(爱新觉罗·豪格,清太宗皇太极长子)在保宁府(治今阆中,清初四川省省会设此)招见整齐王、混天星。二渠魁俱杀,部下人马四散,贼匪势力稍稍抑制,人们陆续回家开荒种地,发展生产。五月初五日,杨一儁只身回家,又被“正天王”(即“震天王”白蛟龙,“姚黄十三家”头目之一)的人捉拿。贼营中缺粮,杨一儁缴纳了一些粮食,未被贼匪拷打。
《烬余录》记载该年:“时兵乱以来,民不得耕。蜀人因饥,乘夜劫夺。时李来亨等贼,号‘十三家’,入蜀。往往穷山度谷,搜林薰洞,获人必毒加栲询。故向所窖藏,尽为贼所发,饿死者囊有遗金。其后,又有瘟疫之祲,猛虎之灾。嗟嗟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也。然非蜀人之自绝于天,而为天之所弃,何以若是哉?”
道光《巴州志》卷五《职官志》记载该年:“时献逆寇乱之后,疆域初定,城郭未完,民户寥落”,巴州州署侨治石城堡,清廷首任巴州知州许广大(汉中举人)“竭力抚绥,保养遗黎,招抚流亡,甚有政绩”。石城堡又名石城寨,道光《巴州志》卷二《建置志上·关隘》“石城寨在州南六十里”,又“石城堡在州南五十里。顺治初,知州许广大寄理于此,十七年始建今治”。因张献忠、“姚黄”之乱,巴州州署自顺治五年(1648)迁石城堡,顺治十七年(1660)方迁回原治。许广大、杨九圉、盛图皋、陆鉴四任知州侨治石城堡达十二年之久。石城堡即石城寨,在巴州区原石城乡黄连垭,今属恩阳区。
顺治六年(1649),杨一儁约数家人复住九盘寨。四月初,曾天王手下的一个叫伍奉的人偷偷上寨,告知杨一儁贼匪要来围寨,杨一儁全家撤离九盘寨。六月,伍奉找到杨一儁,转告贼匪头目的意见,希望招安,托杨一儁引见地方官员,毕竟他是当地的读书人而且见过世面。杨一儁引数贼,由州而府,见各上司。州、府官员同意贼匪招安后在九盘寨落业,开荒务农。驻守当地的清军参将张某,勒索伍奉财物,伍奉忍无可忍,于腊月初反水。杨一儁将参将张某逼反伍奉等人事情报告官府,参将张某反诬赖杨一儁引贼害人。杨一儁被羁押保宁。
《烬余录》记载该年:“时‘十三家’余党,各拥众盘踞于宕渠间。”
顺治七年(1650)三月,川北道、保宁府官员解见杨一儁,以无罪结案。杨一儁归家,次妻何氏已分娩半月,生一子,杨一儁取名“楷”。
到九月,听说又有贼匪来,杨一儁率家人前往别业四房居住。当时耕牛最贵,好的耕牛要卖四五十两银子,次等耕牛也要卖二三十两银子。杨一儁身无分文,从事耕种,全以锄挖土,间用人拽犁,辛苦一季。次年,才筹措银子买水牛一头,招佃户种庄稼。
顺治九年(1652),必反王部下在达州散伙。躲难的居民返回数家,当地渐添人烟。
该年四川开科设闱于保宁,杨一儁前往保宁应试。当时张献忠虽杀,但余党势力仍大。乡试第一场时,听说张献忠余部将嘉定(今乐山)一带的清军击溃,势如破竹。保宁告急,将满城妇女尽放,应试人大半逃走。为安全起见,杨一儁也随之返回巴州,未参加乡试。
顺治十一年(1654),杨一儁一家人移居高硐(即高硐沟),在此栖身一年有余。
顺治十二年(1655),贼事渐息,得安堵,住茅屋,杨一儁买耕牛三头,养猪养鸡养鹅养鸭,眼看家底渐渐殷实起来,又被流窜至此的陕西凤翔贼匪尽数席卷,全家人于是住南子垭硐(在今平昌县龙岗镇高阳山附近),安排佃户往高硐开荒从事生产。
顺治十三年(1656)春,杨一儁大病不起,已备衣棺待死,一月后又转危为安。因老母殡久未葬,择期于六月十九日安葬,遂修寨房,买纸札,设道场超度亡灵。安葬母亲后,杨一儁一家又移居九盘寨。此时人情复兴,百废待兴。接下来的两年间,开垦田地,缉理居址,应答人情,杨一儁兴家创业,镇日奔走,无一刻稍闲。
顺治十六年(1659)正月初一日,次妻何氏病,至初七日死。杨一儁连夜备棺,寄葬附近现墓内。因幼子无依靠、家事无人照管,四月,杨一儁娶三妻谭氏。
康熙初年:卜居他乡
康熙三年(1664)正月,杨一儁分别为儿子杨楷、杨模定亲。
该年二月十五日,杨一儁到三江口(今巴州区三江镇治地)天马山开荒。原因是,经过战乱后,各处人烟稀少,原来的住处离巴州城较远,路途荒芜堵塞,交通不畅,三江口天马山水陆交通方便,又距离巴州城较近(道光《巴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天马山在州南三十里。”)日后,杨一儁回顾颠沛流离的半生,感慨当时(即康熙三年):“余今年已五十也,发白而齿落矣;历经挫折,筋骨已销损也。有产有业,无事保余年,犹恨其晚。今日又何为者?总为不欲图一身之苟安,劳苦故在所不惜。”
该年冬,杨一儁将三个儿子留在高硐沟私塾读书,另一个儿子送至定亲事的人家中读书,家中其余人全部搬到天马山新开辟的住所居住。
康熙四年(1665)腊月,杨一儁请风水先生卜得一吉穴,将次妻何氏的墓迁往天马山。年底开始着手此事,次年三月初二才将何氏重新安葬。接下来,布置人情,料理房屋,继续开垦土地。临冬,儿子杨楷完婚。
康熙六年(1667)正月,杨一儁前往儿子杨桐定亲的人家,两家人定夺儿女结婚的日期。二月,杨一儁到渠县,又与另一个儿子杨椿定亲的人家下定,商量儿女结婚日期。
康熙七年(1668),杨一儁打算把居所后的土山挖掉,平整成屋基,最终嫌坐向不妥,加之考虑到人心“易于趱移,子女之贤、不肖难预料,日后动以祖业互相争占,反开不合之端”,遂放弃此打算,只改朝向,修茅屋一座。
康熙八年(1669)、九年(1670),杨一儁“苦功于不泽之田地,奔走于异地之人情已耳”。其中康熙九年春,与儿子杨椿定亲并下婚书的渠县王姓女子死亡,杨一儁派杨椿去看望,王家许以次女与之结婚。杨一儁再三考虑后,拒绝了这门婚事。
康熙十年(1671)正月,儿子杨枬定亲并下婚书的刘姓女子死亡。三月十九日,长媳吕氏生产时大出血死亡,四月初,将其安葬于居所后面的石山。
康熙十一年(1672)正月二十日,儿子杨模与庞姓女子结婚。该年冬月,杨一儁在巴州城建修茅屋一座。腊月初八,杨模得子,杨一儁得孙子。
康熙十二年(1673)杨一儁忙于人情门户往来,创业之事一件未成。
康熙十三年(1674)九月,儿子杨枬重新与胡姓之女定亲。十月十三日,儿子杨楷与雷姓女子完婚。
康熙十四年(1675)三月,巴州州署举行童生考试,杨一儁四个儿子应考。此次童生试,州中总取十六名,杨模考取第三名,杨楷考取第十二名,杨椿考取第十三名,另一个参加考试的儿子落榜。
该年九月十八日,儿子杨桐与张姓女子结婚。
康熙十五年(1676)正月,杨一儁率诸子回金堆山认祖坟,看望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