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人到賨人之名称演变

四、巴人到賨人的名义演变

賨人的族属族源问题,賨人的称谓怎么得来的?历史上还有许多的名号又是怎么一回事?由于文献极为缺少,叙事既不连贯又不一致,人们在考察研究中出现了很大的困扰。以致于张冠李戴,各呈妙解。更有甚者,在承认賨人是渠江流域的土族基础上,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地说自古就叫賨人,“賨人”名号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

秦并巴蜀,开设郡县,看似天下太平实则暗流涌动。接下来秦昭襄王时的“白虎为患”一事,就让人感觉匪夷所思。秦国为什么用政治手段了结一次偶发事件?明确的悬赏不给也就罢了,怎么反过来跟有功人员(即板楯蛮族群)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这就风马牛不相及啊。显然不是什么纯粹的“虎患”了。识者皆明白这就是白虎廪君蛮上层集团的一次武装暴乱,被板楯蛮出兵平定暴乱的一种“晦笔”。

那问题来了,若为同一先王(宗姬)之族属,故国倾覆不过十来年,一家“兄弟”就势同水火,是何种缘由驱使的?接下来,我们看到:因为崇蛇的巴人出兵平定了“虎巴”上层集团的武装叛乱,有功于国;又因为受到“顷田不租、十妻不算”的政策优待,他们对税赋称呼为“賨”,正是其语音引起官方注意,遂以“賨人”代称,恰好与素有“巴人”称号的白虎廪君蛮加以区分。蛇种巴人因赋而演变成賨人,虽然故事曲折,但史实清楚,理由充分,当无歧义。

综其上述,我们似可形成一个基本判断:

渠江流域不属于巴国(宗姬之巴)的势力范围,或者说以廪君蛮为主体的巴国势力未能达到板楯蛮所控制的渠江中上游地域;所谓“賨人”也并非巴国的属民,因为板楯蛮与廪君蛮各为不同族属体系,历史上应该发生过军事摩擦甚至土地争夺战斗。

基于这个判断,《华阳国志》所载长老言:“宕渠盖为故賨国”的说法,也值得进一步加以研究。

巴郡之地以设郡县为标志进入封建社会,赋税制度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而得以实施。因为射杀“白虎”之功,“蛇巴”夷人受到秦王朝的亲善和重视,他们的语言以赋税称谓为秦人所注意,“賨”遂成为这个民族的别称。“汉兴…为募发賨民定秦”——秦汉之际成为普遍的称谓时,他们原来的族名反而不为人们留意和计较了。

由此也就明确了宕渠土著族群名称绝不是与生俱来就叫“賨人”的,賨人只是巴人(蛇巴)名义的演变,不可能凭空而降,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产生。一些文化人以“賨人”是渠江流域的土著先民而否认“巴人”与賨人的演进关系,或做无谓的争论,搞得泾渭分明似的,原因是没搞清楚这个转换因由、时间和过程。

历代文献中,蛇巴人有时统称巴人,而以“賨人”“板楯蛮”为知名。《晋书》说賨为“廪君之苗裔”,这是初唐史家对其族源的误判。历经南北朝一百多年的分裂混乱,像范晔那样的通史型学者已不多见,文化人将蛇巴人和虎巴人混为一谈,也就不足为奇了。

賨人又有“板楯蛮”的叫法。

五、板楯蛮

汉世称“白虎复夷”或曰板楯蛮。《礼记·明堂位》:朱干玉戚。郑玄疏:“干,楯也。戚,斧也。舞者左手执楯,右手执斧,谓之武舞。”板楯,跟东汉刘熙《释名.释兵》“旁排”(即盾)的说法,基本一致。也就是蛇巴人上阵时惯常使用的木制盾牌。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 》卷二说 :“板楯蛮以木板为盾,故名。”

后汉时,地方政治腐败,到处激起民变。特别是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因不满人格歧视压迫和徭役负重,不断发生叛乱和暴动。賨人因有“义民”待遇,天性劲勇、能征惯战,“前歌后舞”的阵势摄人心魄。州郡和朝廷多次率以征伐,四出讨伐“乱民”蛮夷。因賨人身躯高大,惯用戈矛、短剑、木盾武器,这种外形独特、易于识别的板楯,是賨人队伍的“标配”,汉族官吏故有“板楯蛮”的称呼。

先前的板楯蛮在抵御羌人南侵的历次战斗中所向披靡,打出了威风,号称“神兵”。羌人嘱其种类,无复往南。可是到了后汉晚期,賨人被官吏层层盘剥,不堪承受,泣诉无门,遂有“板楯数反”的发生,闹得巴蜀不得安宁。朝廷欲发大军征讨,问计地方官。益州计曹程苞是这么呈言的:“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过于奴虏,亦有嫁妻卖子,或乃至自刭割。虽陈冤州郡,而牧守不为通理。愁苦赋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因此,鉴于他们无心造反,给出了两条意见:一个是应该“益其资谷,安便赏募。”意思是板楯蛮过去连年出征,需要拨给钱粮,使他们因功而有“获得感”,今后也才便于募集队伍。一个是最终建议:“权之遣军,不如任之州郡。”就是说,相较于征讨,既劳师费钱、损兵折将,还不如任命夷酋为当地的官员,让他们自己去管理。君上采纳了这个正确的意见,事态总算平息了。从建安年间的巴西太守杜濩、巴东太守朴胡可知,賨人族酋出任郡县长官,基本保持了一方之安辑。

我们看到,自秦昭襄王初(公元前306年)起,王朝实施羁縻政策,宕渠賨人族群得到政治、经济优待而社会繁盛,两汉被视为“义民”,世挺名将,出现了“巴有将、蜀有相”的人文景观。賨人天性劲勇,质直尚义,能歌善舞,勤劳信巫,富于创造,其民族文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东汉晚期,賨人四出征战,死伤惨重,户口残破;地方官吏层层盘剥,賨人自治地位名存实亡,社会结构趋于解体,呈现出每况愈下的历史走势,因而“板楯数反”。三国争战,除王平、句扶两员将才而外,賨人整体上表现平平,昔日风光不再。到了东晋末年(420年左右),宕渠“地为蛮僚所侵而廨”,城邑荒废,响当当的板楯蛮开启了逃亡模式,史已阙书。

賨人之称谓约700年上下。賨人是巴人(准确地说是蛇巴人)的异名而已。賨人有着一段极负盛名的过往,丰富了巴文化的内涵,在西南民族发展史上写下耀眼的一页。然而,賨人社会受历史大环境所左右,民族由盛而衰,最终经受不住相对落后的僚人冲击,举族离乡背井,流亡远方。

显然,所谓“賨人文化”只是一个亚文化中的文化现象,既不是渠江流域由史前形成并进入文明时代的一个系统的文化范式,也没有取得独立存在于“巴文化”之外的历史地位,尚不能完整地构成一个历史文化范畴。“賨人”民族文化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融入到以大秦、秦汉帝国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之中。

作者:刘渠 来源:方志四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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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到賨人之名称演变
巴人 一、导 语 两汉时,“賨(cóng)人”与“板楯蛮”名称交替出现,尤板楯蛮名号颇为响亮。“賨人”或“板楯蛮”族属源流的说法较多。《华阳国志》《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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