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人到賨人之名称演变
三、賨人到底指什么人?
我们需换一个角度来看。西汉扬雄《蜀都赋》:“东有巴賨,绵亘百濮。”表明巴、賨是并列相比的蛮夷,其人是两个互不领属的族群。大致是说川东并存巴人、賨人两大氏族集团,又有百濮杂居其间。这是当时文人的描述,可靠程度很高。说賨人源出濮系就不好理解。这里的“巴”指廪君蛮,是发端于湖北西部武陵山清江流域的一个古老氏族,有长阳县香炉石遗址考古材料为据。裴松之注引《世本》说:“廪君之先,故出巫蜑”。这个族群首领廪君叫巴氏务相,因有“巴人”之名。又因廪君魂化“白虎”,故以为氏族图腾,号“白虎之巴”,略称“虎巴”。
《尚书》《左传》《华阳国志》等记载表明,武王伐纣,封其宗亲于巴国,子爵。对应文献和考古发现,这个巴国早期在汉水南郑附近的城固、洋县一带。公元前611年,巴与秦楚三分庸国(都今竹山县西南)后,巴子国东移江汉平原,即著名的“汉阳诸姬”之一。战国初期,迫于楚国挤压,宗姬巴国王族进入川东峡江地区后,与这一带的廪君蛮融为一体,并以廪君蛮为巴国的主体民族,故而“巴人”名义形成了重叠现象,即宗姬之巴与廪君之巴在“巴国”的旗号下相融共生。《华阳国志·巴志》通篇不举廪君蛮,即缘于此。段渝老师论及巴国时,特意将廪君蛮别出其属“八族”之外,可能也是认同常璩“统治者”与“国民”的区分的。
《后汉书·巴郡南郡蛮》写板楯蛮与廪君蛮分别记述,互不混淆。以秦史《世本》为据,说明历史上真实存在不同种属族群的两大氏族系列。我们再与《华阳国志》相互参详,重新梳理两个群落的史迹走向,就会得到“巴蛇”之巴与“白虎”之巴的考察思路。
西晋左思《蜀都赋》也有“左绵巴中,百濮所充”的描述。讲整个巴地之中的意思,重点不在区分巴地民族状况。左思采信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乃是賨人先辈的荣耀表演,故对賨人赞誉有加。濮曾经参与武王伐纣之役,也是周天子的封国。原有江汉、丹阳、武陵山和川东等广大地域,春秋早期,楚武王“开濮地而有之”(此时还没有进入川东峡江地区),濮人遂分崩离析了。后世所称“百濮”,漫无君长,是散居于楚、巴、蜀及云贵高原的濮国遗民。
笔者以为,从古文字入手方得正解。汉字是中华文明的活化石,约有4000年的发展历程。《说文》关于缴纳賨赋的这支南蛮,明确为“蛇种”南蛮,即蛇种巴人。清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诂》賨作“賩”,训义赋税,与《说文》释賨的字义相同,本义表示财货。从后来史志的记述或注释中,我们了解到这个“賨”,由“賨钱”“賨布”而到“賨人”“賨民”,是从赋税名向族群名逐渐转化的一个过程。笔者曾撰《宕渠先民族群——巴人考论》,论述大巴山、渠江流域的巴人以巨蛇为图腾,“巴”是族群的徽记,即所谓“蛇种巴人”。“蛇巴人”是这里的土著氏族集团,有三四千年的发展进化史(2022年城坝遗址出土打制石器,考古证实这里的先民有一万年的文化史)。
賨人的概念比较晚出。《华阳国志·巴志》: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乃刻石为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雇死倓(tan)钱。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汉兴,亦从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白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这里三个叫法,一是指覆灭白虎的夷人,二是执木盾上阵的蛮族,三是点明纳賨赋的族人,正如谯周《巴记》“夷人岁出賨钱,口四十,谓之賨民。”常璩行文则称“夷人”,未加说明。三个概念具有明显的关联性。即射杀白虎后刻石为盟,取得七姓王“顷田不租、十妻不算”的优待,余户纳口算四十钱。他们对这个新政发明了一个专用称呼——“賨”,久之,这个口音为秦人、汉人所留意,用以代称其人,“賨人”由此得名。特别是《晋书·李特载记》用了一个“賨李特”概念(《四库全书》影印版,现在网络版李特前已没有冠“賨”字),引起后人注意,故有注疏引《晋中兴书》“巴人呼赋为賨,因谓之賨人焉”的解释。当然,这是后来的一种追述。《晋书》“秦并天下,薄其赋税”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时间节点和因由、特定对象都不对,没有厘头。
賨人的得名应自秦昭王初时算起,逐步传开。此前仍叫巴人。谯周《巴记》云:“夷人岁出賨钱,口四十,谓之賨民。”这个“夷人”显然说的是巴夷而不是别的什么夷人。应劭《风俗通》说:“巴有賨人,剽勇。高祖为汉王时,募取以定三秦。”巴志又说:“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到了汉初,阆中人范目“为募发賨民”,賨人之名适才基本通行。
刘琳《华阳国志校注》指出:賨,“此字当是据巴人的语音所造。”诚然,人类正是由于语言的区别而划分为不同的民族。賨读作宗(zong),现代汉语读作从(cong)。东汉建安年间,宕渠賨人李虎率五百家人口经汉中投了曹操,被派往略阳。他们一路上风餐露宿、吃喝无着,曾经在杨车坂“抄掠行旅”,引路人侧目,被称作“杨车巴”。既有賨人之名,又以巴人谓之,实相表里。李虎一族与氐羌杂居,后又有“北土复称‘巴氐’”的记载。可知“賨人”就是巴人名义上的演变,两者并非“泾渭分明”,不存在实质性差别。公元216年,刘备升宕渠为郡,又特设“宕渠侯国”,封杜濩为“賨邑侯”,颁给金印一方,表明族人上下已欣然接受“賨人”称号。
渠江流域出土器物与峡江、重庆(包括原巴县冬笋坝)等巴地器物具有相似性,表明文化的相互影响和浸染不绝若缕,但与文献记载又不完全一一对应。渠江流域没有或不甚凸显虎形铭刻器物,说明廪君为主体的巴王族势力未能达到此域。虎纽錞于据认为是巴人典型礼乐器,是以族徽为装饰。无独有偶,2019年底渠县城坝出土一件蛇缠绕虎身的青铜錞于,还有一件青铜戈,其胡上也看到蛇缠绕虎身的造型。明显具有表意性质,寓意蛇在虎之上、蛇能绞缠虎身而治之。秦昭襄王时,秦蜀巴汉四郡发生的“白虎之患”,蛇巴人主动出手射虎,又与秦单独盟约,表明虎、蛇图腾各为种族。
设若板楯蛮不是宗姬巴国的属民,那么又有什么样的历史隐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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