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和平乡历史沿革
清道光七年(1821年),南江县分为三乡四十九场,和平归长赤木门场;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三乡为九区,辖区五十一场,和平乡归第九区青龙场;
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三月(1933年-1935年四月),现南江县境内分设南江、长赤两县,长赤县设十三区六十五乡,和平归长赤县第五区(木门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民国政府将南江划分为三区三十联保,和平归第三区青龙联保,解放初期仍沿用其乡保制。
1935年3月红军北上,巴中县设恩阳区和平分区,同时建立和平乡公所。
1937年冬废和平乡公所,建联保主任制。
1939年冬巴南交换“飞地”,和平地属南江。
1951年6月调整县界,交换“飞地”后,南江县共划分八区一镇三十乡,和平为正直区和平乡。
1952年1月,县内行政区划,和平乡属玉堂区。
1956年2月,南江社九区一镇71乡,和平乡又回归正直镇。
1958年9月,实行“一乡一社” 称“和平人民公社”。
1968年,秋废和平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和平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1年,春恢复公社党委会。
1981年,废和平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建和平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撤销公社,成立“和平乡人民政府”。
2001年,撤区强乡,和平乡设行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财政等办公室。
2005年4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平乡机构设有党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安全稳定办公室。
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14]23号)批复,同意撤销和平乡,设立和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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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和平乡历史沿革
南江县和平乡鸟瞰图
清道光七年(1821年),南江县分为三乡四十九场,和平归长赤木门场;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三乡为九区,辖区五十一场,和平乡归第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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