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莩枕藉少生全——光绪三年南江大饥荒纪实

《(民国)南江县志》对光绪三年饥荒的记载

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文明悠久的国度来说,威胁最大的两种灾害就是洪灾与旱灾。洪灾具有爆发的突然性与破坏性,但在水土流失尚不严重的年代,它的持续时间通常不长,范围也不会太广,要担心的常常倒是灾后的疫病流行。旱灾则相反,对水利之外的基础设施破坏有限,也并不突然,但却有可能持续长达数月、数年,波及数省乃至更广的范围,而等到人们陷入困境时,甚至已经来不及施救,造成的社会影响之深远往往大大超过洪灾。这就是为什么历来的官府都更注重对旱灾的救援,相关的组织活动也远为精细、有效。

赈灾期间,县境未设立平粜机构的地方,相对富裕的各保村社旋即开常平仓〔官府贱收贵粜用以调节粮价、备荒赈恤的粮仓。康熙十四年(1675),清廷准许四川大州县贮谷六千石、中州县贮谷四千石、下州县贮谷二千石;至雍正末期,四川总督黄廷桂认为川省储量较少,奏准朝廷并乞许以谷买学位,一些富绅子弟便以稻谷购买“监生”功名,这部分粮食也储于各州县常平仓内,故常平仓也称“常平监仓”〕、社仓(在乡场建立仓储,以备饥荒赈济之用;因属乡里社会各界人士设立并管理使用,故名“社仓”)给赈。

为了防止城乡平粜机构管理人员占用、贪污粮食,县署制定了严格的仓谷管理制度,故赈粜从宽,而杜弊极严。各负责人公正勤劳,克终厥事。同时,在县城开办粥厂,免费食粥的饥民每日达数千人。考虑到已到了寒冷的冬季,县署张榜告示,按之前所造灾民花名册依据姓名发放救济金。县署又在县城设立慈幼堂,收养遗弃儿童。这一系列赈灾举措均是张熙谷亲自谋划、周密部署的结果。这期间,张熙谷还不时下乡督察指导平粜、劝缴捐资,是年将尽,除夕之期都还未回到县署。

光绪四年(1878)春夏间,张熙谷再次深入县辖三乡(崇清乡、吴垭乡、长池乡)继续救赈。跋山涉水,风霜备历,寒暑侵犯,一病几危。他常说,饥民朝不保夕,身为父母官,自己心急如焚,每天如同在刀尖与油锅上过日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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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莩枕藉少生全——光绪三年南江大饥荒纪实
一 《(民国)南江县志》第二编《灾祲志》:“光绪三年丁丑,旱,大饥。时知县张熙谷设法赈恤,极为周至。灾民赖以全活者无算。” 清德宗光绪三年,干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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