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十年

一九九O年

1月11日,与区长何光凡到达县参加地委农村工作会。过县城时,我到县政府办带了空白文头纸,以便写报告。晚上,到赖副专员家。赖讲:写个报告给地财政局,县财政局签字,写明影院情况。他给地财政局陈局长讲好了,陈同意解决3万元。大桥与公路已在行署办公会上提了,列入了地区计划,上报省上。

我立即起草了报告,送给了赖副专员。

散会时,我们找到赖副专员。他告诉:沙溪大桥和胜利公路已报省上,但金额太大,省上能否批,把握不大。我决定春节后到省上跑一下。17日,回到沙溪。

1月21日,给陈志阶去信一封,就沙溪大桥问题,请他先找人疏通一下,春节后,我们还要去人。

1月28日,今天是农历正月初二,地区行署赖宜生副专员一家人来沙溪过年。

我们的两件事他一直挂在心上。钱的问题,待春节后上班,他找财政局划出来。桥、路的问题,他告诉我们,原来县上并未列入计划,是他拿着我们的信,去找的计委陈主任,但只列入了路。地区农村工作会上,行署决定他与潘副专员审查项目,他列上了“大桥一座”。他同意我们到省上去做一下沟通工作。

我与何光凡分别在自己家里宴请了他全家。29日下午,他们返达县。

2月5日,去成都。同行的有王甫金、田洪荣及驾驶员王国平。

我们找了各种关系,作大桥和公路的工作。并了解到项目已报省交通厅。但还未研究,估计问题不大。这事也不是可以马上可解决的。直到2月25日,我们才回到沙溪。

3月2日,县审计局来人清理王坪烈士陵园账务。

我根本未想到他们是冲我来的。这之前,我曾风闻有人把我告了。因为自己是清白的,所以一笑置之,毫不介意。

后来才知道,审计局来沙溪时,就向县财政局写了报告,要求县财政给他们解决办案经费10000元。他们“要到北京、成都、达县等地调查李某的问题”。当时县委、政府一直鼓励各单位、各部门要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加快通江建设。有领导甚至讲,就是要请客、送礼,“争取到十万,就是送出去四万也是划算的。”他们认为,沙溪这些年在外面争取了那么多资金,肯定送出去了不少钱,李鹏飞、王甫金从中“混水摸鱼”一定捞了不少好处,这个问题要查清,要半年时间,要大笔的差旅费。同时,沙溪当时修桥、修路、修电站、修烈士陵园,我在管工程,肯定有问题。

他们没有料到,我到这些地方跑项目,开支太少了。差旅费完全是按规定报销的。没有报销过请客的开支。客是请过,如在达县、在成都,但是我私人掏的腰包,没有一张生活费发票。送的礼,无非是些银、木耳、菜油、猪肉等土特产品,买的酒也就是银耳大曲,尖装大曲,没有茅台或五粮液,当时也根本买不到这些高档酒,数量也是微乎其微。他们是太失望了,本以为可以抓一条大鱼,本以为可以搞一次公费旅游,结果,一切如意算盘都落了空。

还在调查过程中,县纪委的简报就公开点名“沙溪区委书记李鹏飞,副书记王甫金用王坪烈士陵园资金建私房……”,这个简报下发到各区,还上报了地纪委。

我十分生气,找到纪委领导,直问是怎么回事。纪委书记也不知道这回事,并当着我的面打电话查问县纪委办公室是怎么回事,并承认太“草率”了。

查了区财政所的账,又查几大工程的账,一切清清楚楚。东挖西寻,只找了两个“疑点”:一是有500多公斤螺纹钢的发票,上面是我签的字,在物资局提的货。结果一查,是用在水轮机、发电机的基础浇铸上的,货是其他同志运回来的。是我到物资局办其它事,刚好碰上,就签了这个字,同行的人有三、四人作证。事情十分清楚。

二是电站会计闫明直那里有5000多元发票,是我嘱他单独保管的。原因当时我给他说清楚了的。审计局查账时,他忘了。他们认为这下子有“线索”了。但又觉得这事不象虚报冒领,倒象是欠我的钱。查了十几天,没有眉目。还是我给他们解了疑:这钱是从王坪烈士陵园的账上汇出的。当时电站会计是苏国珍,他学习去了。交账时,这5000元发票还未回来。因为陵园的账是党润生在管,他汇款是作借款处理,发票也不应给他。我很怕把账搞混了,所以告诉闫明直将发票放在一边,等苏国珍回来后算账。

审计局查账的一次又一次感叹“线索又断了”。我感到发笑,本来就没事,那里会有线索呢。

纪委领导把我的工作笔记本拿去,翻完后,宣布不查了。大概因为我的工作笔记记得那么清晰明了,他们所掌握的“线索”,在我的笔记本上都能找到答案。

我从当区长第一天起,就预见到有这么一天。在这个体制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工作干得越多,得罪的人就越多;工作越好,成绩越大,上下左右嫉恨就越大。我没有任何奢求,但我必须保护好自己,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几大工程都是我在负责,许多事都是我说了算,所以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坚持写日记,每笔开支的来龙去脉记得清清楚楚。

县纪委、审计局的同志都十分佩服我工作认真、管理细致。认为我是清白的。为了给我正名,李克明书记多次在全县会议上表扬沙溪,表扬我的工作,把这次告状定性为“错告”。七月召开的县党代会上,将我选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

在王坪烈士陵园的修建上,从一开始我的指导思想就出了偏差,这就是我费力不讨好的根本原因。

我一直认为,修好王坪烈士陵园就是沙溪区委、区公所的职责,所以是主动地在跑,到北京、到成都,找傅崇碧将军,陈明义将军,到省民政厅、交通厅。受到上级重视,资金拨下来了,省、地、县各级领导都把修建任务明确交给我们,就以为是我们自己的事,自己能够作主了。我没有领会省民政厅领导和陈明义将军一再告诫的不要扩大规模,不要摆摊子的意思,加之县上领导和各部门虽然多次来指导,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图纸和预算,我就凭着自己的想像划范围,征土地,牌坊怎么搞,陈列室怎么修,围墙、堡坎、梯子的样子都是自己规划的。总认为要搞就要大气,钱不够再去向上级争取。所以把摊子铺大了。我没有意识到,这个工程是民政局的工程,他们才是主体,我这样努力实际上是“越位”了,是越俎代庖,结果是猫搬甑子给狗撵的账,吃了力没有讨好。他们中的一些人反而认为沙溪区公所,特别是我个人在工程中捞了有多少多少好处。如果我不是那样忠厚,那样老实,稍微圆滑些,防人之心多一点,就应该让县民政局主办,我们协助,他们自己管钱管物管工程,爱修什么样就修什么样,我也不会那样辛苦,那样麻烦,寻来那么多烦恼。

王坪烈士陵园也不是说一点问题没有。这中间区公所挪用了4.9万元,经办人员在账务处理上有错误,但区委、区公所几个领导都知道,钱是在区公所的账上,没有任何个人从中捞到一分钱,这是后来审计局、县纪委清理账务后的结论。区公所这样做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跑项目用去的请客送礼,招待费用有1.9万元。二是王坪征地15亩,给的补偿费才10800元,老百姓吃了亏。所以王坪村用电的搭火费,变压器的钱,都没有让他们出,区公所为此支出了一大笔钱。从陵园建修资金中抽一部分也是合乎情理的。即便是这样,我们对王坪烈士陵园的建修并无折扣。过去只定了“牌坊、管理所、陈列室、围墙”四个项目,我们多搞了第二道保坎和第三道保坎;围墙也由定的砖砌,改成了条石。至于后来增拨的5万元,和成都军区给的2万元及省公路局的2万元,都是我们作工作的结果。区委、区公所和我本人,确实是想把烈士陵园修好,我们是问心无愧的。有人认为搞工程就能捞到好处,这确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次县纪委、审计局的查账,清楚地、有力地证明我的所作所为是对得起上级、对得起全区人民的。

清查的结果,还了我一个清白。县委和县纪律却碰到了难题:怎么向上级汇报。告状的人告到省、地,是上面要求查的。要向上级汇报需得费一番脑筋。李克明书记承认“挫伤了沙溪区委的工作积极性,要引以为诫”。

县纪委又抓住区计生办买徐克龙房子的事作文章。他们说:“省纪委有文件,公家不能买私人的房子”。我说:“省上的文件我们又看不到,怎么知道?”他们说:“在会上讲过。”“没有文件,工作多,记不得了。”

县纪委说:“区上的事,应该开区委会决定,你们几个书记、区长怎么能定!”“区委不存在常委!”

最后追查“你们是那个提议的?”

本来这事是分管区长江显贵和计生办合计好了,才来找的我和何光凡、王甫金一起研究的。当时也是没钱,要建计划生育指导站是上面一再要求。徐克龙那么大一套房子才15500元,很划算。我始终认为四个区委、区公所主要领导怎么就不能决定这么点事?什么事都要区委集体开会研究才能决定,基层工作那么多,那么杂,怎么推得动?这也太不符合实际了。

而且,这件事定了后,周边住户有意见,认为计划生育指导站那些脏东西太臭了,影响环境。为此还专门召开区委会进行了讨论,会上是通过了的。

我这人是敢作敢当、从不争功诿过的。我是沙溪区委书记,沙溪发生的一切事,无论是好事、坏事都是我的事,把责任推给别人,那不是我的作风。

“是我提议的!”

他们在记录上写下“由李鹏飞提议……”。

这事最终也就以区委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的方式作了了结。

这不能不说是对我的打击。这几年辛辛苦苦的工作,得到的是别人的猜忌和误解。当我身心疲惫地跑上跑下,跑项目、争取资金的时候,有人却一直站在旁边窥伺,随时准备放出冷箭。我一生视为生命的清白,我倾心呵护的清白,被人无缘无故地泼了一瓢脏水,有如吞下一只苍蝇,令人恶心。

3月13日,赖副专员托人代信,告诉我们,沙溪桥省上已批了,报国务院备案。听到影剧院的5万元没落实,他表示还要过问一下。

我立即致电陈志阶,请他到省政府了解一下。

3月16日,地区卫生局张局长,何科长在县卫生局杜显明、张述烈两位局长陪同下来检查沙溪区卫生院军民共建情况和初级卫生保健情况。张局长总结了七条经验,并提了一些不足之处。

3月20日,区委、区公所决定修建职高教学楼。县建委王主任率设计室郑志等来进行勘测设计。5月8日,设计完成。四月初开始破土动工。

3月31日,县财政局来规划板凳乡政府住房。我们多次向张忠孝副县长汇报。张向地区财政局汇报,该地“三年死了两个党委书记,十几个常年病号”,要求上级给钱搬迁。地区财政局十分关心,要求写个报告,他们转省上解决。

4月2日,省民政厅英烈办张华杰主任及聂奎和地民政局李局长、王局长在王显顺副县长陪同下来王坪烈士陵园检查建修情况。

7月7日,沙溪大桥的项目,令人十分担心。打电话到达县,找沙溪在地区工作的老乡何光宇,托他找一下赖副专员。何讲,赖副专员到万源指挥灭火去了,一列油罐车在山洞起火,情况很严重。他回来后,一定去找。

7月10日,我与何光凡到县上,研究王坪烈士陵园的建修问题。可以说,我是极为反感这件事了。我们辛辛苦苦跑了好多年,老百姓吃了很大亏,结果劳而无功,费力不讨好。在郭孝友县长、王显顺副县长、县纪委黄书记、冯子清(审计局长),参与下,我们只好顾全大局,与民政局达成了后一阶段的建修协议。

同时,在物资局,谈定了职高需钢材的问题。他们同意全力组织,并给计划内的。

7月31日,张忠孝副县长到板凳乡,我们一起研究了乡政府办公楼的建修问题。他同意给4万元建修款,旧房子给学校,由文教局给5万元。我们一再申述困难,但也只有以后再争取了。

8月7日,何光宇从达县来电话,凉(风垭)胜(利)路排在第四位的,我们县共四个项目。大家觉得应到地区去做一下工作。随后,何光凡、王甫金到了达县,13日回区。

8月18日,县民政局通知,九月初,地区要组织县委书记参观陵园。我们决定,陵园工程的修建速度要加快。

9月,我们完成了王坪烈士陵园的建修任务。项目有:三道保坎,牌坊,陈列所(牌坊两边),管理所,围墙,加上征地15多亩的补偿金,总资金22万元,其中省民政厅20万,成都军区2万元。

后来上面又拨了很多钱,据说有25万,民政局就自己搞了。大约搞了后面的集墓,办了一些展览。比我们所用的钱多,但工程量不到我们的十分之一。

我的无悔是,为牺牲的革命先烈做了一点事,扩大了沙溪的知名度,带来了沙溪事业的发展。

8月24日,在板凳乡与乡党委、政府领导拟定了政府办公楼修建问题,初步定为1000平方米左右,约17万元。12月24日,与沙溪建筑队签订了建修合同。

9月2日至11月3日,去地委党校学习两个月。同行的有刘中甫、黄泽君、郭友文、向攀云、袁作才、陈卿儒、李明旦、刘显卫、杨述凯和张长云(纪检班)。

在此期间,我找了地区有关部门,谈了沙溪大桥和公路的问题,他们说省上已列入了计划。

11月16日,解放军47医院吴政委、郑副院长来沙溪慰问。我陪同他们参观了王坪烈士陵园。这里有一个小插曲:这天,到王坪的路上全是养护公路的人,因为省公路局给了两万元,我们重新搞铺压。我一路给大家打招呼:“不要把路堵了,我们马上就要回来。”而修路的群众都齐声回答“你放心,李书记!”。吴政委十分赞叹:“李书记,你的威信好高啊,回答得那样整齐,简直象是在检阅。”大家感叹,现在的干群关系,“李书记,象你这样有威信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少了。”

人民是最公正的!

11月22日,胜利乡报告,他们的小电站已竣工发电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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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十年
本文作者:李鹏飞,来自:“沙溪嘴轶事”公众号。完整的回忆了通江县沙溪镇1982年到1992年的十年发展历程,作者劳苦功高。为了保持可读性,每页一年。希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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