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洪口镇名人:董绍烈
董绍烈,生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通江县洪口镇古宁寨村董家山人。其父仅有一亩土地,靠当长工维持一家三口人的生活,于民国5年(1916)劳疾而终。时,董绍烈尚不足10岁,其母改嫁董溪口周家,携董绍烈作继子。殊知继父残忍,苦熬5年,其母气疾交加,含恨九泉之下。董绍烈跑回老家,给地主放牛,当长工。是年夏天,因栽秧缺水,与地主发生争执,横遭毒打。
1932年底,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进入县境,董绍烈便带领10多名贫苦青年,到古宁寨村苏维埃参加赤卫队。1933年1月在毛浴镇为红军烧炭,后担任乡苏维埃劳工委员。是年2月被选为工农兵代表,出席川陕省苏维埃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4月,任乡苏维埃主席。其后曾任赤北县苏维埃主席。是年10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2月调任毛浴第一分医院党委书记,并在保卫科负责侦破案件,拘押犯人,保卫部队首长、医务人员和伤病员的安全,工作十分出色。
1935年红军撤离川陕根据地时,董绍烈任随军总医院自动营第二连连长。爬雪山,过草地,在行军作战中三次负伤,出生入死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次年10月,改任随军医院事务长,带病工作,为解决伤病员给养而四处奔忙,呕心呖血。其后,入随营学校(后改为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历任华北总政治处特务团直属队指导员、太岳军区一分区电话局指导员、太岳军区商店指导员、太岳军区地委组织科科长、曲沃县第五区区委书记。
1950年5月董绍烈回通江,任洪口区区长。同年10月1日被川北行署农民协会委任为特派员,年底任县农民协会主席。在减租退押中,带领工作队到民胜试点,推动全县减租退押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带领工作队到广纳区搞土地改革,积极筹建农民协会。
1952年8月28日任县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主任,发扬抗大精神,艰苦创业,勤俭办社,常带头参加公益劳动,穿粗布衣服,吃粗茶淡饭,力反奢侈浪费、特殊化。1954年6月当选为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6年8月,董绍烈任县委统战部长。1957年10月,在达县地委召开的四级于部整风会议上,董绍烈出以公心,向地委提了10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地委对山区生活估计不足,互助组还没有巩固好就转高级社,对合作社有急躁毛病”;“二是地区木材站没有执行森林政策,造成不少损失”;“三是来山区的干部不够深入,下乡是走马观花,缺乏具体指导”;“四是川陕省红军所遗留的文物古迹保护不够”;“五是地委统战部应支持我们的统战工作,教育帮助天主教徒,吸收他们入学会”;“六是地委盲目扩大机构,增加干部,造成头大脚小,人浮于事”;“七是要认真整掉‘三个主义',搞好今后工作”;“八是地区粮食局有官僚主义,豌豆遭虫蛀,损失几十万元”;“九是地委对山区的特点认识不足,使用机械应该是因地制宜”;“十是地委对山区的多种经营生产,应当训练一批技术员进行指导”。在1958年8月2日,因这10个方面的意见而被定为有严重的“右倾”情绪,是帮阶级敌人“鸣冤叫屈”,被撤销县委委员职务,于9月退职回家。
董绍烈在农村以身作则,发扬党和红军的优良传统,艰苦朴素地生活了20年,于1978年2月19日病逝,终年79岁。
1984年8月15日,县委撤销1958年8月2日对董绍烈的处分决定,恢复政治名誉,补发安葬费150元、抚恤费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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