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知州王福
二、克勤克俭勤政为人民
明朝初年,巴中当时是州的建置,管三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秋,王福到巴州后,看到经过元末的战乱,满目疮痍,百姓十分困苦的情景,加之沿路所见所闻,以及妻子的愿望,他决心当一个勤政爱民的真正的好官。王福深知:“文武之道,有张有弛。”现在是战乱之后,人民需要的是休养生息。他不贪自己的名利,只想干一些老百姓喜欢的事。
首先是教育人民勤耕织,树桑麻,尚节俭,经过一段时期的生产组织和恢复,农业丰收,百姓免于冻馁。接着整顿社会风气,鼓励那些在战乱罕代啸聚山林的胁从者,回乡种田,州府概不追究,限期不归的才兰派兵丁搜捕。在较短时间内,社会秩序大为转变,良好的风气逐渐形成。经过一度治理,时顺人和,百姓称善。王福不仅要求下属和老百姓节俭,而且自己也身体力行,拒绝收受情礼,反对奢侈浪费。他仅凭官俸养活全家,因此,生活十分清贫,更谈不上什么积蓄。
他当了六年州官,到卸任时无钱把全家搬回湖北潜江老家,只好在巴州城南二里的南坝安家,一边闲居养老,一边教子女,清贫地度过晚年。死时,家里贫困得连买棺木的钱都没有,靠周围的百姓凑钱备办安葬,老百姓为怀念王福为官的清廉,品德的高尚,勒石建碑,记事其上。碑虽然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破“四旧”时被捣毁,但其事迹至今还在当地群众中传颂.
三、廉洁垂青史厚德育子孙
王福任巴州州牧达六年之久,因为他清正廉洁,勤政爱民,在任期间,物阜民丰,人民安居乐业,百姓称赞,清德之名,载于史册。就在王福任巴州州官时,朝廷对行政区划进行改制,拟将巴州降州为县。因为王福清德有名,朝野称赞,所以一时保留了巴州州的建置。王福卸任的第二年(1376年),巴州就降州为县,即称巴县。四百多年后,即在清朝道光十三年(1833年),巴州始撰志书,亦将王福的事迹载于巴州史册,志书写道:“越六年,以老致仕,无力回籍……卒,州人负土葬焉。”
古人说:“有德者昌。”知州王福,虽不以官富,任满无钱回乡,只好落籍巴州,甚至死后无钱安葬,百姓凑钱安埋,然据《巴州志》、《巴中县志》和王氏数块碑文记载,王福后裔相继十余世,中举入翰,或为内任,或在川、陕、滇、黔等地为官为将。王福清廉之德,荫庇后嗣,子孙昌达,连续不断。他的清名和事迹,均载于巴中地方志,流传于民间。
吾爱巴中
王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