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三年(1944)
3月,县内中小学为出国抗日远征军馈赠国币176741元。
5月23日,通江县司法处在监所两处,设立“感人学校”。
8月4日,县城1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出国远征军。
同年,通江各区设专任教育指导员1人,与驻区督学相互配合督导本区学校教育工作。后将通江县划为两个教育视导区、县设督学2人,与区教育指导员协同操办各区教育工作。
同年秋,全县小学按省府制定的《中心国民学校校历》行事。
民国三十四年(1945)
1月,“通江县简易师范学校”成立。
春,省府训令:“兵役部案准:现抗战胜利在望,尤须切实优待征属,以励士气,特通饬全省各地公私立小学,凡系征属子女、弟妹应一律免费。”全县中小学遵令执行。
同年,省令核准备案,将诺江镇中心国民学校划作“简师附小”,以便实习,但其名称不变。
民国三十五年(1946)
通江县政府教育、建设两科合并为第三科。
民国三十六年(1947)
四川省政府制定的“中心国民学校教员资格条例”到县后,通江县均按《条例》规定选聘教师。
民国三十七年(1948)
春,诺江镇女子小学成立。
同年,铁佛乡私立益民小学成立,设幼稚班一个。
秋,全县小学执行教育部二次修订的《小学课程标准》。
民国三十八年《1949)
4月4日,在县城中山堂合并举行儿童节、音乐节纪念典礼,区乡小学派师生代表赴城参加纪念活动。
冬,国民党溃军入县城。以“通江县立初级中学”为“营房”。师生被迫离校,学校停办。
来自《通江县教育志》(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