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乡治所大茅坪。大茅坪,原无集市,场随乡治迁此而兴。
民国时,属三江乡。
苏维埃时,于土地垭、观音堂分设乡苏,属三江区苏;并设乡苏于白云山,属兴文区苏。
1952年春,建白云乡(因白云山命名),辖7村。
1956年1月撤乡并入三江、石庙二乡。
1963年2月,复建白云公社,辖7个大队。
1993年10月,并入三江乡。
1995年10月复建白云乡,辖地仍旧。
2005年,省政府(川府民政[2005]4号)批复,撤销白云乡,并入巴州镇(现也撤销)。
白云乡治所大茅坪。大茅坪,原无集市,场随乡治迁此而兴。
民国时,属三江乡。
苏维埃时,于土地垭、观音堂分设乡苏,属三江区苏;并设乡苏于白云山,属兴文区苏。
1952年春,建白云乡(因白云山命名),辖7村。
1956年1月撤乡并入三江、石庙二乡。
1963年2月,复建白云公社,辖7个大队。
1993年10月,并入三江乡。
1995年10月复建白云乡,辖地仍旧。
2005年,省政府(川府民政[2005]4号)批复,撤销白云乡,并入巴州镇(现也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