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银耳归属权沿革
通江银耳归属权沿革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932年底川陕革命根据地建立以前、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时期、1952年春土地改革结束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前、土地改革以后
一、1932年底川陕革命根据地建立以前
银耳声望日高,耳林资源就益渐集中于少数富户。银耳主产地的陈河、涪阳两乡,占人口8%-12%的富户拥有75%-80%的耳林,上等大片耳林则全属富户所有;而占人口10%以上的贫雇农,则只占不足10%的耳林,虽曰耳农,实则是“佃耳农”或帮工。
在人工生产银耳以前,由于通江地域广阔而人烟稀少,山林旷野,且青杠树主要用于烧炭,其价值还未像生产银耳后这样显示出来,故许多青杠林。特别是地处高山的大片青杠林,大多属于无主林木,或者依山脉、沟溪为界,归某一族人共有。待银耳人工培育成功并大量生产后,青杠林的价值陡增,地主豪绅富户纷纷巧取豪夺。通江的青杠林遂俱为私人所有。
涪阳乡鄢家沟1898年“银耳碑”就记载了张、李诸族“邀集同人”“分疆界以禁偷窃”。而涪阳乡火石岭1907年更新屈氏宗祠时便是“佃”白耳树了。耳林已完全成为私人资源。
陈河乡最有财势的耳林占有者是王氏三兄弟。老大王可经以收地租为主兼牟耳利;老二王可纶以牟耳利为主兼收地租;老幺王可缙为清末秀才,曾任兴文知县,全家“有五乘轿子在外头作官”,以从政为主兼牟耳利和收地租。他们占有雾露溪两岸30多华里长的两万多亩耳林,雇长工,短工。每到砍、剔、背、排的时节,方圆百多里的贫苦农民为生活所迫都得去为他们出力。他们在上海等地设有“字号”,家里的外埠耳商经常要坐几桌。耳农们用血汗种出的银耳所换来的白花花的银子,成箱成包地存入他们的钱窖。民谚云:“大老爷的谷子,二老爷的银子,幺老爷的顶子。”又云:“大老爷的田,二老爷的钱,幺老爷的顶子戴不完。”王可纶为防盗匪,雇银匠为他铸了两砣大银,每砣重800余斤(没斤16两)。
民国初,渠县一支土匪捉住王可纶之母,逼她说出窖银处所,王可纶之母仅供出三个银窖,就被抢走2500两银。这伙土匪四处拉夫背银子,背一背篼给两砣各重二两五钱的银子作工钱。民国9年(1920年),靖国军郑启和向王可纶筹饷银二万两,王不允,郑遂派兵一团包围王宅,击毙王家丁三人,获银数万两而去。民国10年(1921年),土匪任明已在不明藏银处所的情况下去抢王家,也抢了银元8500元。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时期的1933年初,人民群众跟随红军打土豪,又在王可纶家搜出大量银子,组织学堂里村(今九村四、六两组)男女老少120余人背了两天,具体数目不详。
不仅恶霸地主对银耳巧取豪夺,残酷迫害贫苦耳农,还因为外界讹传通江“产银耳”,以为发现了“银窝”,以致军阀、土匪争相勒索,“产银恶耗,祸累全县”(民国《续修通江县志稿》)。耳农们终岁辛苦,却饥寒交迫。
民国初,板桥口白岩坪刘叔谟在陈河教私塾时所作《通江白耳歌》说:
莫吟哦,且吟哦,我闻白耳动悲歌。不是珍瑞,直是孽魔。满清末季初发现,民国成立出渐多。县地纵横数百里,产出不过小江河。银转票,票转拖。每岁销除难十万,上下讹传号银窝。重税收寻无底止,匪徒涎视积兵戈。老转沟壑,少徙岩坡,田园荒废半烟萝。叫苍天,唤奈何,莫奈何。惨矣通民万万千,无耳也要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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