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通江县围剿野兽情况
近几年,通过生态保护,通江的生态恢复得很好,各种野生动物又大量出现了,下面就从上世纪80年代编辑的《通江历史编年记》中,看看上世纪生态情况。
一、打野兽的原因
通江县当时围剿野兽的原因按《细则》里的说法是“组织打猎队、制定打野兽细则,是因为‘我县地处边陲,山峦重叠,茂林密布,乃野兽繁殖、宿藏之所,常危害粮棉作物及人畜生命’。”
二、通江县1952年号召全县人民围剿野兽
1952年8月,县政府颁布《奖励打野兽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虎、豹、狼、黑熊为甲级,每打一只奖金2万元(当时货币一万元相当于今日的一元);野猪、猴子、猫猥子为乙级,每打一只奖金1.5万元;拱猪、刺猪、狗獾子、黄麂子为丙级,每打一只奖金5千元;兔子、灰鼠等为丁级,每打一只奖金2千元。全县以乡为单位组成打猎中队,中队长由武装队长担任;各村由10至15名猎手组成小队,并推选小队长一人。
三、围剿野兽的结果
自是年8月底组织打猎队,颁布《奖励打野兽的实施细则》至是年底仅四个月,共支资金879.61万元,除专署奉拨奖金800万元外,一、二、五、七、八、十一区还超奖79.61万元。打兽之多,前所未有,内不乏珍禽异兽,县内之虎、豹远遁。
(《通江历史编年记》公元前316年——1952年,中共通江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8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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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
近几年,通过生态保护,通江的生态恢复得很好,各种野生动物又大量出现了,下面就从上世纪80年代编辑的《通江历史编年记》中,看看上世纪生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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