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9月,党组织为更广泛发动群众及掌握控制乡保地方势力,由阎缉熙以红帮义字号大爷身分开山堂、办提升。某日,阎缉熙请来草、马、回和官渡溪各保保长、士绅、甲长及亲朋约五百余人,包括阎少初在内。由张新楷、李含芬、阎少初、严粹夫(共产党员)、罗洪熙、朱治和阎缉熙坐上八位。黎平亦以阎缉熙织布工人身份参加。本来就对阎缉熙开山堂“扩大势力”怀恨在心的阎少初,见黎平无条子,趁机发作,拍桌喝道:
“你是哪里来的?你随随便便跑到我们这个堂口来讨喜钱!你是哪个派你来的?”阎缉熙明知阎少初此举的良苦用心,却佯装不晓,微笑稳坐如常,其余“大哥”则同声相劝。阎少初技穷,只得作罢,连夜饭都没吃便气冲冲走了。饭后由张新楷讲话、办提升。此后,阎缉熙同黎平遂着手扩大党的武装,筹组马家坪独立营。同月,巴中中心县委组织周永开到通江整顿县委组织,黎平仍任书记,阎缉熙任副书记兼组织,吴显国任宣传。
当时的马家坪,以阎少初为代表的反动顽固势力掌握有:30余支枪,含乡警队和一个保的公枪及部份豪绅私枪。党组织掌握者较顽固派略多,包括阎缉熙私枪五支、五个保的公枪十余支、参加生死同盟会的富绅私枪、显国同伍级生在巴中搞的几支、阎缉熙用钢洋三百在达县买的两支以及从乡警队中拖来的三支。通江县委以此组织了一支分散在各保的武装队伍,对内称为游击队。
12月,国民党通江县政府奉命将“民众自卫总队”改编为“反共救国军十五纵队第八师”,以通江县长鲜炽贤为师长、平昌县长鲜于挺为副师长,下辖三个团,涪阳区长刘九皋为第二团团长。县委决定趁此机会借“反共救国军”名义将武装力量公开并扩大。阎缉熙与刘九皋为姨表弟兄,遂写信给刘,佯称愿为刘“拉队伍,组建一个营”;鉴于阎少初已经申报在马家坪组建一个属刘九皋管辖的“第三营”,阎缉熙便要求组建一个“第五营”或“独立营”。复率十人枪的军事班亲到涪阳区公所与刘面晤。
16日,阎缉熙得刘“委任状”,委阎缉熙为草马回独立营营长。当晚,黎平、阎缉熙、显国同部份党员骨干会议于阎缉熙家,商议公开武装。
17日,又召集六个保中五个或者本身就是共产党员、或者热情支持党的事业的保长开成立会,宣布独立营成立,由阎缉熙任营长,严粹夫任副营长,李鹏为营部秘书。下辖五个连、一个警卫排。一连长李治民,二连长李恒,三连长邓邦琏,四连长王新华,特务连长朱光羽,警卫排长吴显国。每连三至四排不等,班排长亦多由共产党员担任。总计300余人,长短枪50余支,余为火枪、刀矛。一连为主力,住马家坪街上营部李治民家。粮袜由阎缉熙、治民、李恒等供给。营部门口挂的牌子为:“反共救国军第八师第二团独立营”。
从11月上旬起,国民党“陕豫边区挺进军总指挥部”总指挥王凌云部等数股国民党残余武装先后窜入通江,欲以大巴山为据点垂死顽抗。阎少初早就把阎缉熙等的活动报告了刘九皋。
11月中旬,鲜炽贤把“据刘九皋报称,鸣盛、杨柏、大石桥、马家坪等处发现秘密组织,其中听说有异党活动”的情报报告给王凌云,王凌云派人多方密探通江党组织的活动。
12月21日(冬月初二)夜,阎缉熙接刘九皋信,信中声言县里对阎缉熙有嫌疑,王凌云、鲜炽贤次日要到涪阳区署一起“澄清误会”,要阎缉熙一早到涪阳坝去。阎缉熙接信后,便着手准备送情、宴客的腊肉、白耳等物。二弟九鼎唯恐有诈,劝他不可造次。阎缉熙认为:王、鲜不会知道他是共产党人,且有表兄刘九皋保驾,仍决计要去;但亦称赞九鼎虑事周到。遂连夜将六岁之子、九岁之女背往巴中岳丈家,妻陈氏一并前往。临别,阎缉熙对妻说:“务请表叔把两个娃儿藏稳点”。陈氏妻含泪而别。
22日晨,独立营一连一战士奉李治民派遣,急匆匆去找阎缉熙,报告说:王凌云部两个营包围了独立营营部,“要阎营长马上去谈判”。少顷,营部参谋阎文坤又去催促。事后查明,阎文坤是混入独立营、由于王部久等阎缉熙不至而由阎少初派去催促的。阎缉熙沉思良久,便叫备骡。九鼎劝道:“大哥不可!我们身份料已暴露,不然,何以派兵包围?”阎缉熙说:“这我知道!不去,一连五十多人必难保住,街坊邻舍也要受难;去了,或许能够通过谈判瓦解敌人。”九鼎再阻,阎缉熙慨然说:“事已至此,岂可只为个人着想!”
言毕上骡,遂牵骡前往。三弟煊明等五人随行。
阎缉熙一行行至马家坪场口附近靴子田时,敌伏兵四起,阎缉熙等全部被捕。敌以密集火力向独立营营部进攻,一连战士奋起还击。敌将阎缉熙押至球场坝,用棍棒毒打、刺刀乱戳,迫阎缉熙命令一连缴械,阎缉熙至死不从。一连虽经顽强战斗,终因武器低劣且众寡悬殊而被敌打垮,部份被敌逮捕,多数趁赶场人多作掩护顺水沟突围转移。敌遂将阎缉熙等21人(其中共产党员五人)押往草池,后转青峪。
据同时被捕者回忆:凡被捕的革命同志,均遭敌人严刑拷打,阎缉熙尤甚。某日,阎缉熙示意大家挤在一起、商议对策。阎缉熙说:“我的身份是公开的了,你们要至死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争取快点出去为党工作。”阎缉熙被捕时,身上银元被洗劫一空,惟剩铜元二十枚,便叫敌卫兵上街买来二十八个烧饼分与难友允饥,他一个也不吃,把他那一份分给了受刑也重的两个同志。
后阎缉熙被敌人单独关押在桂花园。1950年1月7日,解放军与王部溃军在沙嘴作战的当晚,阎缉熙被杀害,壮烈牺牲,时年三十八岁。几天后,通江境内的国民党残余武装被我解放大军肃清,中共通江县委派群众找回了阎缉熙遗体,隆重掉念九日夜后安葬在老君观梁上祖坟里,并在涪阳坝街上立碑永志纪念。
1983年,通江县人民政府正式追认阎缉熙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