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旧时“打人命”和“和人命案”
一、打人命
“打人命”分为打活人命和打死人命。旧时,由于法制不健全。如某家儿媳虐待老人婆,在老人娘家人数次警告无效,老人娘家人就组织一帮人(有族上管事的,有会说的,有会扯筋的,乃至有会打人的)去某家,先把儿子、媳妇弄来跪地。然后,由娘家人轮番数落他们的不是。
如能认罪服理,只贴几日好酒好菜,也可解脱。如还劣犟,则当众打儿子、媳妇的屁股,直闹到认可为止。
如是老人婆虐待儿媳,儿媳娘家也可去一帮人住在他家里,天天摆茶讲理。老人婆虽不跪地,但每次都要站立听人指责,好吃好住日子不限,直到老人公、老人婆、儿子个个服输,申明不再虐待,立约画押为止。凡被打活人命的家庭,常常被人谴责,社会地位低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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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旧时“打人命”和“和人命案”
一、打人命
“打人命”分为打活人命和打死人命。旧时,由于法制不健全。如某家儿媳虐待老人婆,在老人娘家人数次警告无效,老人娘家人就组织一帮人(有族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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