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解放镇子坝与改编“127军”
解放下两河等地的解放军61军183师548团、549团于12月24日上午接到上级命令,全歼溃退镇子坝和木门地区的国民党127军,解放南江西南一线。
在元潭接到命令的183师549闭,立刻改变原定进军方向,团长李兆升牢师侦察连和全团兵力,翻越阴灵山直插镇子坝。1营占领东面锦鸡垭、朱公垭一线,3营占领西面一线,团先头部队及师侦察连于25日下午4时半进入镇子坝场镇附近,遇国民党127军起程南退,两军立即接上火。我前卫队穷追猛打,在南面击溃敌一个连,直捣敌军部,迫敌投降。敌要求谈判。我侦察排长穆二科以侦察营长的身份带侦察英雄张保山进入敌军部谈判,达成双方长官谈判的协议。
与此同时,我183师548团于25日7时,由马掌铺向木门垭攻击,下午4时,前卫营尖兵排于马桑庙与敌312师一个团相遇,敌先向我开火,我军在重机枪、六O炮掩护下,勇猛将敌击溃,俘敌百余名,缴枪百余支。我六连副连长马跃廷,率领尖兵排乘势追至木门垭东北一里处,同时配合我主力部队控制两侧高地,迫敌312师一个团投降。
由于我军将敌围困于木门、镇子坝一线侠窄地带,在当晚两军长官谈判时,赵子立不得不承认:“贵军必胜已成定局,我军决不敢抗,只求贵军让我起义”。谈判结束,双方达成了在“三要求”、“三保证”的条件下,我军接受敌军投诚起义的协议。“三要求”即(一)敌军全部放下武器且保证完好无损;(二)文书档案全部交出;(三)缴械时各级军官负责点名,人员无缺。“三保证”是:(一)我军负责投诚起义人员生命安全;(二)不没收私人财产;(三)不侮辱人格。26日敌人缴械,我方接收了一天多。
后接我兵团命令,将127军改编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1军所属补训师,原该军349师为1团,314师为2团,311师为3团,312师为4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