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5年9月,经国民政府批准,巴、平分治,将巴中县所辖的第3区12乡,第2区所辖的得胜、驷马、澌兰、粉壁,第4区所辖的大寨、楠木、龙岗、佛楼、岳家等乡镇,达县所辖的白衣乡、西兴乡、涵水乡,通江县所辖的澌滩乡计25乡新置平昌设治局。

1952年12月11日,达县专署批准平昌县青山乡的2个村划归宣汉县。

同年达县专署批准平昌县灵山乡插入通江县二区三溪乡的新民村、玉楼乡四分会17组的14户79人划归通江县。

1953年8月1日,仪陇县响滩镇、南风乡全部,黑水乡第一、二、三、四、七、八村,凉风乡第四村,望崇乡第一、二、四、五、六及三村1个组划归平昌县。

1955年6月15日,巴中县第三区复兴乡板桥村第五组的19户125人划归平昌县。

1956年5月12日,达县石元乡第一、二、三、四、五村的1036户5267人划归平昌县。

1956年5月31日,平昌县民意乡2个村划归通江县;通江县三溪乡第十村划归平昌县。

1957年1月17日,巴中县大罗乡十六村三十二社的地区划归平昌县福申乡。

1957年1月29日,平昌县黑水乡六村一、二2个组划归营山县合兴乡。

1960年4月,达县专署批准移交平昌县玉楼乡兴隆村七组划归通江县。

1973年3月11日,渠县红光公社梁平大队的7个生产队划归平昌县新华公社。

1975年1月9日,仪陇县立山区茶房公社五、六大队,立山公社杨柳大队四、五生产队,凉风公社团结大队一、二、三生产队,五星大队五生产队,共8个生产队划归平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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