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擂鼓寨山下己发现的一些石斧和烧结土,可以推断,这里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
春秋属巴国。秦属巴郡。西汉为巴郡宕渠县地。东汉为巴郡宣汉县地。南朝属诺水县。唐置通江县,春载即为通江县属。元属通江县麻巴里。清属通江县麻巴里五甲。
民国十五年(1926),春载属刘坪乡,后属城区太平团。
1932年,红四方面军建立川陕省时,置木溪浩乡(旧名木溪浩,因东南一小溪淤一乌木,相传天旱时溪水干涸,乌木见天则降大雨,故名),属赤江县麻石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3月,红军撤离,复置通江县。翌年2月,实行联保制,春载属老(老官庙)春(春载)新(新场)梓(梓渔)联保。1935年春,通江船筏满载,待运出境之状,取枯木逢春之意,改名为春载场。
民国二十九年(1940),改联保制为乡镇保甲制,春载属第一区诺江镇九保,辖10甲。
民国三十六年(1947),缩编保甲,废诺江镇,春载属广纳乡第四保,辖12甲。
1949年12月,春载解放,实行军事管治,保甲知故。
1950年2月,通江县人民政府成立时,置4个行政区。一行政区辖诺江镇、广纳、铁佛3个支点区。春载属广纳区人合乡第二村。
1952年5月,春载乡人民政府成立,划入由三支点区铁佛分置的麻石四区管辖。
1955年,麻石区撤,春载乡归属广纳区。
1963年,麻石重新建区,春载又属麻石区。
1984年,春载改名为春在,成立春在乡人民政府。
2005年,春在乡合并新建乡,成立新的春在乡。
2017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通江县撤销春在乡,设立春在镇,以原春在乡的行政区域为春在镇的行政区域。
2020年,新一轮改革中,春在镇继续保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