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贞官职考(上)

祠祭清吏司主事,满、汉各一人,岳贞时为祠祭清吏司唯一的汉人主事,官秩正六品,比他当知县(正七品)品级高,也算是京官。在祠祭清吏司,他还有若干个上司——两个满、汉郎中,五个员外郎(三个满人,蒙古、汉各一人)。

清人有言:“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贺长龄、魏源等编《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三《内政部七·铨选》)按照这个数字再保守地估计,京官至少也有一万人。在这一庞大的官僚群体中,除去少数一二品高官外,绝大多数都是中下级京官。

康熙四年(1665),岳贞升礼部仪制清吏司员外郎。见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十一《谈异二》“南江野人”条、《池北偶谈》卷二十一《谈异二》“秦时人”条、《分甘余话》卷三“一诗解纷”条。

康熙帝曾说“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型”(《清圣祖实录》卷九十,康熙十九年五月丁亥),表明皇帝重视京官的态度。因此在选官上,京官优于外官。资历是选拔的标准,也是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它代表一个官员的经验、取得功名的先后,但与能力无关。京官中,最看重的就是官员的资历,尤其以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清要衙门为甚。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其官员的升迁也较其他衙门迅速,即所谓的“今士人通籍,多以翰林为荣选,次亦望六部曹郎,以升途较外吏捷耳”(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卷八“作官须从牧令出身”条)。仅一年时间,岳贞由礼部祠祭清吏司主事升仪制清吏司员外郎,明显就占了这种优势。尽管他是举人出身,但也证明了他的能力。

仪制清吏司是礼部“四司”之一,位列“四司”之首,掌嘉礼、军礼之事(宣统时,为避讳溥仪讳,该司改名“典制清吏司”)。

凡“大朝”(元旦、冬至、皇帝寿日三大节之朝贺)“常朝”(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三次朝会)、进表、颁诏与皇帝即位及亲政(皇帝自理朝政)等大典,均由仪制清吏司分别定其仪节,名为“嘉礼”。皇帝出巡或亲征,预备礼乐;皇帝命大将出征、纳降、受俘等仪式,名为“军礼”,仪制清吏司也要分别定其仪节。册封后妃、王公,分等定制;皇帝“大婚”及王公以下婚礼,由仪制清吏司定其仪制;冠服、舆卫,按省份的不同,各有定制;相见礼之王公、统属、宾主、师生等礼,为其制定不同的仪节;各衙门上行、下行、平行文书,分别制定流程。另外,各省学校事务,除府学、州学、县学外,京师与各省有官学、书院、义学(贫寒子弟读书)及大乡巨堡的社学(以优秀生员为师)事务也由仪制清吏司考核。在科举事务方面,仪制清吏司拟制科场条例(预防作弊的考场制度),由礼部呈皇帝“钦定”,每十年奏修一次;乡试、会试前,颁发各省考官遵行;选派考官,拟定名额等,都由仪制清吏司办理,然后由礼部呈皇帝“钦定”;每三年考试全国士子,仪制清吏司掌其名籍。仪制清吏司下设建言科、王府科、印信科、学政科、伙房等。

仪制清吏司的负责人是郎中(满二人、汉一人)。按官职大小,接下来是员外郎(满三人,汉一人)和主事(满一人、汉一人),余者为不入流的笔帖式若干人(满、蒙古、汉人均有),经承若干人。

仪制清吏司员外郎,满三人、汉一人,岳贞时为仪制清吏司唯一的汉人员外郎,官秩从五品,比他在祠祭清吏司任主事升了半品加一级(清制:官阶分九品十八级,每品有正、从之分,从九品之下官员即“不入流”)。在仪制清吏司,他仍有三个上司——两个满人郎中、一个汉人郎中,与他同品级的还有三个满人员外郎。

“京官各衙门事务,皆所伙办”(《清高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七,乾隆八年三月庚午)。“伙办”即大小官员在一间大屋子里集体办公,不像今天的官员有了一定级别后就一个人一间办公室,也不管办公用房紧张与否。王士禛《分甘余话》卷二“大家衣冠之盛”条:“余为礼部郎官时,与宗伯(礼部尚书)孙廷铉鼎甫同舍,相得甚欢。”孙廷铉,即孙廷铨,益都(今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人,明崇祯十三年(1640)庚辰科进士。入清后,官至大学士。著《南征纪略》《颜山杂记》等。

在礼部,员外郎岳贞与各尚书、侍郎、郎中、主事同室办公。

作者:周书浩,来自:巴中日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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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贞官职考(上)
一、岳贞生卒时间及名号 岳贞,生于明天启癸亥年(即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引者注,下同),卒于清康熙壬午年(即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十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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