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氏宗祠家塾碑看乡村传统文化
三、飞地曾给邓氏家族带来无尽的伤痛
当年邓氏家族所处位置,系火铺山至通江县火炬镇马家坪村之间狭长飞地的前沿,距通江县城不过15公里,三面都是通江属地。此飞地究竟是什么年代形成的,无文献记载可考,但从碑文内容分析,至少可上溯至清康熙早期。
康熙时期,邓氏家族应该比较富足,在此处购置了土地。由于附近没有大沟大河及高山峻岭作地域分界线,和通江的邻里土地纷争不断,被“通民三姓侵占越两世”,诵端涉及两个县,迫使邓氏家族将官司打到省府。这场官司,对于邓氏家族来说,是一场灾难,苦不堪言。“奈构讼□年,废财不赀,于乾隆二十六年至嘉庆案结。”正是因为飞地原因,邓氏家族的土地官司从乾隆二十六年(1761)至嘉庆年间案结,至少耗时34年,其诉讼经县、府到省,艰辛历程可想而知,最后是“界经巴、通两知县亲勘,完璧归赵”。官司虽然打赢了,但邓氏家族劳民伤财,元气大伤,无力经营,遂“将此产出当李姓,价钱七百余串”。(目前李姓家族主要居5、6社,亦属当年飞地范围)
四、火铺山邓氏世系及宗祠始建时间考
“盖此产自启永祖移扎□”,最早在火铺山购置土地、安营扎寨的是邓氏远祖邓启永。重修祠堂主事人为“学”字派,根据邓氏宗派“启荣先世汉,中为芝学兰……”自邓启永起,至“学”字派,历9代,平均每代按照25年计,考虑主事人年龄因素,约为240年,以民国十年(1921)前推,邓启永迁入火铺山时间应在1680年以前,属康熙早期,距今340余年。这与土地纠纷打官司记述的时间推算吻合。“自启永祖移扎□……越两世……又二世堂祖中斌及祖为举、为鹏、为耀、为奎等,集□赎回,据为己有”。至于邓启永以上世系及由何方迁来,主事人无谱序可考,遗憾之情溢于言表。“予生也晚,至于世胄功石,旧无谱序可考,不敢妄诬先人,谨志颠末云耳,是为序”。
关于祠堂始建时间,碑文关键字已无可辨。
“……实堂祖为举,创始□□中叶……”主事人的堂祖父邓为举所建,按照3代人计(考虑到长幼房之别)80余年,按1921年前推,建祠时间在1840年以前,应为道光中叶,距今约180年。
族规族训的启示族规族训归纳如下。
(一)特别重视教育
民国初期的教育制度承上启下,有古今融合、中西融合,逐步向现代教育模式过渡,因此,私塾教育在当时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邓氏宗祠家塾碑》对私塾和学校教育的规定,碑文用大量的篇幅强调,为重中之重。其主要措施有五条。
一是保障教学阵地。祠堂,其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以祠堂房舍作为教室,开办学校,碑文中明确记载邓氏祠堂重修堂舍数间,每年维护经费60串,有力地保障了办学所需的教室。
二是保障教育经费。有族产和族氏筹款作坚强后盾,“予思此仍公产也,乃与诸兄弟学浩、学富、学曾、学顺等将此会资,赎做官产。历□□壹百六十串文,每年扌丐(gai)租谷十四石五斗,除祭祀纳粮外,内有剩余”。又“合族载粮五钱四厘六毛,本产载粮二钱”,又“本族培植人材,须设立乡校,每年任款六十千……”可以说,邓氏宗族为办学,调动了全族的力量,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合族办学,经费渠道明晰,资金充裕,办学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撑。
三是采用激励手段,大力支持族氏子孙学习。经费统筹管理,平等对待,扶贫济弱。“俾族无力子弟皆可识学□,更才识聪敏,堪入小中学校者,俱筹帮费,至于奋迹官途,力或不□亦筹垫款,出仕后还本,遇□不通,不拘常例”。读书由宗族直接提供学杂费补助等,包括就业所需经费还可以筹借,出仕后再还本,特殊情况下,特事特办,不拘常例。进一步明确各个学习阶段的经费补助标准。“从高小者二十千,中学者三十千,省学文□逢时,酌议,量入为出”。
四是确保优质的教师资源。对私塾老师实行聘用制,且对老师的素质和敬业标准有明确要求。“私塾聘请教员,务要品学兼优,严训勤讲,不许怠惰,若有怠惰,准予更聘”。不仅要求教师德才兼备,而且对不严训勤教,有怠惰的教师,及时予以解聘、另聘,优胜劣汰。
五是增强学生的紧迫感。“本族子弟入校,务须发愤勤学,不得藉读为名,耗费公益,若有此等,准予赔费”。凡不努力,不认真,以读书为名,耗费公益的必须实行惩戒,赔偿宗族所补助的费用,这一点,对学生和家长来说,都是一种警醒和约束。
邓氏家族对教育的认识和办学及人才培养的理念紧贴时代,具有前瞻性,尤其是对教学管理在那个时代具有创新性。这些措施夯实了办学基础,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和老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合族子弟提供了良好、平等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环境。对今天来说都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浓烈的家族意识,会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学生一旦学业有成,如出仕任职,就是整个家族的荣耀,由于割舍不掉的裙带关系,往往会造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成了家族利益集团的维护者。对学生灌输学而优则仕的理念,具有时代局限性,对家族鼓励后生跑官要官提供资金支持等等,这些都是应该摈弃的。
(二)注重环境卫生
“祀典随岁丰荒,辨理□以馨香。宜诚敬,清洁不可疏荒了事,若有疏荒,议罚”。虽然族规是要求每年祀典要搞好环境卫生,维护祀典的严肃性,但把环境整治、清洁卫生列入族规进行强调,而且做不好还要惩罚,充分体现了族人的环境卫生意识,在那个时期,有此觉悟,应该充分肯定。这对目前火铺山村脱贫攻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健康和环境整治活动,特别对邓氏后裔来说,具有非常强的教育力和说服力。
(三)强化契约理念
通常情况下,族内的徭役主要由佃户承担,一般都会有契约,族规要求不得损害佃户正当权益,有者,须以处罚。“……每年管会□等,务须早完,杂徭仍归户佃,不得□委害公,若有此人,众族议罚”。对违反约定,对循私侵渔、霸据图利的严加惩处,除退出不当得利外,还要另加惩罚。“□会人役,每年更换,务要□□,不得循私侵渔、霸据图利,若其人,合族公议斥退,照所吞下集出,另加惩罚”。
(四)有朴素的平等理念
在官产资源利用方面,要求族内外对佃户平等相待,不得歧视,凡有违背的,要进行处罚。“本产山林、树木、堰水任随佃户剃蓄、打水,不准族内外人争剃、争水,若有此人,议罚”。这些规定,在那个时代尽可能地保障了佃户的生存权、人格权,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值得肯定。
(五)有朴素的法治意识
凡族人有违背人伦、犯上作乱、寻衅滋事惹官司的要拘押祠堂议处。“敦宗族以正人伦。若族内有屈强子弟逆伦犯上,与□雀牙鼠角妄兴讼端,定拘祠中议□”;碑文进一步明确处罚的具体措施,有依法治族的朴素认识,“以上各条,永为遵守,无得坠废,本族若有不法恃强子弟,执一害公,准照碑鸣官,爰兹例名”。宗族能处理的则处理,不能处理的,按照族规上报官府处理,并以儆效尤。族规很多内容都充满正能量,但也不乏局限性、封建性,有其糟粕,管束方式如私设公堂,滥用私刑等,这些都是应该批判的。
邓氏宗族注重教育,家风族规严谨,充分体现了先贤的智慧和人文关怀。邓氏后裔在火铺山繁衍生息,薪火相传,安居乐业,如今沐浴改革春风、享受盛世芳华,人才辈出,在祖国大江南北、在各行各业顽强拼搏、建功立业。
(作者: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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