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巴州“绿营”建制考(下)
巴州营组建之初,绿营尚资以为弹压,久之营制日腐,弁兵战斗力锐减。绿营腐化是因长期钻营取巧、油滑偷惰的“绿营习气”所腐蚀,今天所谓的“兵油子”“兵痞”等贬义称谓便来源于绿营。嘉庆末年,鸦片的输入一年年增加,各省绿营官兵吸鸦片烟已成普遍现象,并自行栽种,当时号称全国精锐的陕甘绿营,弁兵几乎都成为“鸦片鬼”。“承平日久,文恬武嬉,额制之兵无一可御侮者,以其巧滑偷惰,积习已深。”(胡林翼《致翁学使祖庚书》)还有绿营兵丁因饷薄兼以小贩手艺营生,自雍正、乾隆以后成为普遍现象。他们除了当兵吃粮外,还要搞副业养家糊口,心思没有完全放在正事上并且荒废了正务。所以在之前通巴营巴州汛时期,以乾隆末、嘉庆初白莲教乱平定为例,除了八旗、绿营合剿外,各地多依赖于乡勇捍卫。咸丰十一年(1861),李永和、蓝朝鼎部属朱统领(姓名不详)犯境,同治元年(1862)江南散军“郭刀刀”入境,同治十三年(1874)五月十五日,州内关公场(今恩阳区关公乡)石尼姑于章怀寺聚众起事等,巴州营弁兵均无所作为,仍依赖于地方乡勇及团练组织以资捍御。
巴州营驻防弁兵,有事以战守为务,无事以和洽兵民为要。在清代,巴州城已然是“军民一家亲”“军民鱼水情”,共建共创,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双拥”模范城了。
道光十一年(1831),从巴州营裁拨给回疆西口外马兵一名、步战兵二名、守兵六名;道光十五年(1835),从巴州营裁拨大堡步战兵三名、守兵十五名;道光十九年(1839),从巴州营裁拨马兵、步战兵二名;咸丰四年(1854),马兵四名改为步战兵;咸丰九年(1859),从巴州营裁拨给屏山县(今宜宾市屏山县)步战兵二名。
绿营裁撤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于嘉庆末至咸丰初(1815—1854),裁汰乾隆四十六年(1781)裁撤空缺名粮挑补实额一案的兵数,以减轻增补实额后的财政负担。第二阶段起于同治初至光绪甲午中日战争前(约1863—1893),目的是裁汰部分冗兵,整顿重建绿营,巴州营于此期间裁兵。光绪十年(1884),裁撤马兵四名、步战兵八名、守兵二十六名。第三阶段起于甲午战后迄于清亡(1895—1911),其目的是改变兵制,将绿营彻底淘汰,以新式陆军代替绿营。这期间,巴州营连年裁撤弁兵,至宣统二年(1910),全部裁完。从嘉庆二十三年(1818)奏请设置巴州游击营、二十四年(1819)正式组建巴州游击营,共历九十一年。加上通巴营巴州汛的历史,绿营在巴州驻防,共二百四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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