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巴州(巴中)“绿营”建制考

绿营建制,以划分军区镇戍。建立军区的目的便于管控与作战。其原则是以地形为准则,凡有辅车相依的地形就划为一个军区。每一军区内,以“镇”为单位,设总兵(官)一员(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帅。职级在总兵之下的有副将(从二品)、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千总(从六品)、把总(正七品)。总兵以上,设提督(从一品),节制军区内各镇总兵。提督由巡抚、总督这些封疆大吏节制。另外,把总以下武职还设有外委、额外外委,此乃在经制千总、把总定额外,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任中一要员在营给予札付委任的人员。这种外委,就各营兵数而定拔委的名额,是有定额的。于此定额外,再加委任的即“额外外委”。额外外委与外委地位不同,外委算职数内,额外外委则于马兵内酌给顶戴,仍算在兵数内,但不属于职(官)数内。外委、额外外委也有守讯的职责,其秩位是最低的。凡绿营兵士进身,无特殊情况,大都要经过这两个阶级,然后才能升拔至把总、千总。所以额外外委、外委是兵士进身的初阶。

绿营中,提督、总兵为高级将领,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为中级军官,千总、把总为下级军官,是绿营的基层干部。

标、协、营、汛为绿营营制四大系统。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名“标”,标兵居中镇守,专备调遣作战,员额最多;副将所属名“协”,协兵守要害,员额次之;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名“营”,营兵防守一城一邑,员额又次之;营之下设汛,属千总、把总管辖,分守要道及繁盛市镇,作用是辑捕要案、防守驿道、护卫行人、稽查匪类。标、协、营都立营,汛不立营。驻防巴州城的叫巴州汛,隶属四川军区〔总督、提督驻成都府。乾隆十四年(1749)后裁四川巡抚,以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川北镇(总兵驻保宁府)通巴营(守备一员,驻通江县毛浴镇;把总二员,一驻通江县城,一驻巴州城)。

绿营兵
绿营兵

通巴营巴州汛驻防把总如下〔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前无考〕:

陈朝龙,阆中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

方大荣,陕西西乡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任。

自陈朝龙至方大荣,之间相距十八年,其间任把总职的人姓名也不可考。

虎正林,成都荫生,乾隆五十九年(1794)任。

闵怀,通江人,乾隆六十年(1795)任。

岳廷椿,成都人,武生,嘉庆元年(1796)任。

陈安邦,阆中人,武生,嘉庆三年(1798)任。

杨慎知,阆中人,武生,嘉庆四年(1799)任。

田嘉玙,阆中人,嘉庆六年(1801)任。

袁超,华阳(今属成都市双流区)人,荫生,嘉庆七年(1802)任。

马奎,阆中人,嘉庆八年(1803)任,嘉庆十年(1805)、十六年(1811),凡三任。

党杰,阆中人,嘉庆九年(1804)任。

金玉柱,阆中人,嘉庆十五年(1810)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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