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是清代咸丰以前(1851)由汉族人组建的经制兵之一。经制兵即有编制、吃“皇粮”的国家正规军。因为使用绿旗,所以叫“绿营”。

满清入关,本来有善于骑射的“八旗”经制兵,为何还要在各地建立“绿营”?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八旗军队数量少,不得不使用汉人军队;二是建立绿营是以汉人制汉人的策略使政权稳定;三是用有定的镇守兵力以镇压随时爆发的无定的事变,以期国家长治久安。

绿营守兵
绿营守兵

与八旗相比,绿营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除了西北用兵打仗、东南海防和边防及其他军事上的镇守、屯戍外,绿营还承担着差役、河工(塘工)、漕运、守陵等繁琐的杂务。八旗是满人未入关之前的部落军队,绿营是满人入关后接收明朝各省的降军组建。八旗集中驻屯,务求其合;绿营则分散驻屯,务求其分(这种“以整制散”的驻屯形式,目的是便于八旗控制绿营)。虽然都是国家正规军,但八旗各方面都优越于绿营。以兵器而言,先进、优良的武器装备八旗,绿营只配备普通武器或者说八旗淘汰了的武器;以劳役来说,八旗无差役,绿营则兼充百役;八旗军饷丰厚,绿营军饷微薄;作战往往是绿营当先陷阵,八旗则安然后进……凡此种种,都说明清廷有意提高八旗的地位而压制绿营,并对绿营有所防备,而又不得不利用绿营卖力。

清军入关后,占领一省便建立一省的绿营。顺治三年(1646),清军占领四川。顺治四年(1647)便建立建昌镇、保宁镇、永宁镇、夔州镇四镇绿营。顺治十年(1653),改保宁镇为“川北镇”(一个“镇”的绿营兵力大致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军”)。

通巴营巴州汛

康熙四年(1665)年,驻重庆府的四川总督上奏康熙帝并经兵部核准,在通江县毛浴镇(此处的“镇”指市场、场镇,非绿营营制之“镇”)设立通巴营,隶属川北镇,驻防通江县;又设巴州汛,汛兵驻巴州城,隶属通巴营,分防巴州。

《(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五《武备志·兵制》:“通巴营驻扎通江毛浴镇。原设守备一员、把总二员,马、步战、守兵三百名。”

绿营火器营
绿营火器营

为何要将通巴营设在通江毛浴镇而不是其他地方,这是根据通江县、巴州的地理位置决定的。绿营的设置因地理形势而定营制的缓冲疏密、酌兵数的多少,按道里之远近、计水陆之冲缓,因地设官,因官设兵。当时的毛浴镇是通江县境内最大的水码头,大小通江河(诺水、宕江)在附近的小江口汇合,加之位于洋壁道上,交通便捷,位置扼要,为水陆要冲,易守难攻。从通江县、巴州的疆域而言,正好位于巴州、通江二州县的中心位置,出兵二州县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路程远近相差不多。

通江县、巴州的山川形便,可谓犬牙交错。清人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七《险要(下)》“通江县”条目:“在巴州东北一百八十里,至太平厅四百二十里,槎丫(垭)四出。东之竹峪关,南由三溪子、黄忠堡斜出巴斗坪,与太平交界,四百里而遥;东南由唱歌郎斜插至下老官庙、得胜山,三百里而近。东北至罐子坝,与定远交界;西北至西河口,与南郑天池子交界,四百里而遥。近城无平坝,而四境错出,于川陕边界,稽防不易。”又“巴州”条目:“……崇山峻岭,深涧激流,蜿蜒纾曲,为川北之中枢,实西蜀之外翰。……自东而西,千有余里,南北相距四百余里。”在介绍州东的长乐乡时说:“所辖村落烟墩垭、官坝之类,至州城六七百里,东境与通江相错。由州城至镇龙关,州判分防之地三百里而近内。潘家园、麻札石、上下老官庙,通地之错入者,横宽七八十里,纵长一百数十里。自镇龙关至秋波梁,四百里而近内。竹峪关、丝罗坝、黄忠堡各村庄,通地之错入者,横宽六七十里,纵长一百数十里。一邑所辖,分成三段。完粮、考试、户婚、田土、词讼及拘捕人犯,必须两越通江之境。人犯屡不到案,或中途逃逸者有之,谚称‘野巴州’。非其人之野,实由地太窎远,虽驯良者亦以越境质讯为苦。”

作为“险要”,《三省边防备览》卷七《险要(下)》特别介绍了“毛峪镇”(今作“毛浴镇”)的地理位置:

(通江)县东北四十里。东北通定远简池坝,北至空山坝,通西乡之楼枋坪、菩提河;西北至两河口,通南郑之青石关、回军坝;西通南江之木竹溪。四达奥区,地当要隘。

清廷在毛浴镇设通巴营,可谓良苦用心。

乾隆四十四年(1779)为钦奉,上谕事案内,新疆设立营制,裁拨通巴营马、步战、守兵四十八名,并归新疆。此“新疆”非西域新疆,雍正年间(1723—1735),贵州东南部新辟疆土亦称“新疆”。当时,西域新疆和云南、四川、贵州等地新纳入清王朝统治之下的地域,统称“新疆六厅”。“十二年,哈元生进新辟苗疆图志,以尹继善督云、贵,而复有黔苗之变。初,苗疆辟地二三千里,几当贵州全省之半,增营设汛,凡腹内郡县防兵大半移戍新疆。”(《清史稿卷五百十五·列传三百二·土司四·贵州》)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酌请改拨兵额,以裨差防事,案内将通巴营(步)战、守兵五十二名改拨潼绵营。同年奉文裁退名粮一十八分,删除公费七分,通巴营实存额兵一百七十五名。

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川总督福康安奏准,将名粮改补实兵,通巴营添步战兵二十一名、守兵十四名。

嘉庆十年(1805),代理四川总督德愣泰奏,改移通江营驻通江县城,以原设通江县汛,拨外委一员、兵三十名,移驻毛浴镇,其余兵十五名裁撤归营差操。

嘉庆十二年(1807),为遵旨议奏事西安将军德愣泰等,奏准从前会筹善后事宜,现在体察情形,必须调剂案内奉文,添拨各营马兵六名、(步)战兵四十名。

以上是通巴营建立后,乾隆至嘉庆年间以来,通巴营兵额、驻地、粮饷及编制的一些局部变化。

绿营建制,以划分军区镇戍。建立军区的目的便于管控与作战。其原则是以地形为准则,凡有辅车相依的地形就划为一个军区。每一军区内,以“镇”为单位,设总兵(官)一员(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帅。职级在总兵之下的有副将(从二品)、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千总(从六品)、把总(正七品)。总兵以上,设提督(从一品),节制军区内各镇总兵。提督由巡抚、总督这些封疆大吏节制。另外,把总以下武职还设有外委、额外外委,此乃在经制千总、把总定额外,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任中一要员在营给予札付委任的人员。这种外委,就各营兵数而定拔委的名额,是有定额的。于此定额外,再加委任的即“额外外委”。额外外委与外委地位不同,外委算职数内,额外外委则于马兵内酌给顶戴,仍算在兵数内,但不属于职(官)数内。外委、额外外委也有守讯的职责,其秩位是最低的。凡绿营兵士进身,无特殊情况,大都要经过这两个阶级,然后才能升拔至把总、千总。所以额外外委、外委是兵士进身的初阶。

绿营中,提督、总兵为高级将领,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为中级军官,千总、把总为下级军官,是绿营的基层干部。

标、协、营、汛为绿营营制四大系统。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名“标”,标兵居中镇守,专备调遣作战,员额最多;副将所属名“协”,协兵守要害,员额次之;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名“营”,营兵防守一城一邑,员额又次之;营之下设汛,属千总、把总管辖,分守要道及繁盛市镇,作用是辑捕要案、防守驿道、护卫行人、稽查匪类。标、协、营都立营,汛不立营。驻防巴州城的叫巴州汛,隶属四川军区〔总督、提督驻成都府。乾隆十四年(1749)后裁四川巡抚,以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川北镇(总兵驻保宁府)通巴营(守备一员,驻通江县毛浴镇;把总二员,一驻通江县城,一驻巴州城)。

绿营兵
绿营兵

通巴营巴州汛驻防把总如下〔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前无考〕:

陈朝龙,阆中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

方大荣,陕西西乡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任。

自陈朝龙至方大荣,之间相距十八年,其间任把总职的人姓名也不可考。

虎正林,成都荫生,乾隆五十九年(1794)任。

闵怀,通江人,乾隆六十年(1795)任。

岳廷椿,成都人,武生,嘉庆元年(1796)任。

陈安邦,阆中人,武生,嘉庆三年(1798)任。

杨慎知,阆中人,武生,嘉庆四年(1799)任。

田嘉玙,阆中人,嘉庆六年(1801)任。

袁超,华阳(今属成都市双流区)人,荫生,嘉庆七年(1802)任。

马奎,阆中人,嘉庆八年(1803)任,嘉庆十年(1805)、十六年(1811),凡三任。

党杰,阆中人,嘉庆九年(1804)任。

金玉柱,阆中人,嘉庆十五年(1810)任。

绿营兵种分马兵、步(战)兵、守兵三种,马兵、步兵均为战兵,故马兵、步兵与守兵对称叫“战守”。步兵不骑马,守兵也不骑马,故步兵、守兵与马兵对称又叫“马步”。三兵种的配置,不完全是作战的需要,也是为士兵拔补升阶的设计——步兵拔于守兵,马兵拔于步兵;马兵、步兵、守兵的粮饷也不等,马兵略高于步兵,步兵又略高于守兵,但无论哪个兵种,粮饷都很微薄。绿营兵种除西北诸镇外,腹地大抵是按“马二步八”的比例配备。马兵因要配置马匹,养一个马兵成本相当高,故马兵最少,步兵次之,而守兵最多。

绿营兵丁以土著、世业为原则。“土著”有二意:一是作本地人解;二是固定不移解。用本地人当兵,不得以外来无籍贯人员充当。即使移调的兵士,均需携家带口赴军营所在地居住,使之成为本地人。土著之兵常与本地相维系,终身在军营服务。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守兵缺出,便从余丁拔补,一代代传承。绿营考拔营兵,以人材强壮、技艺优娴者充补。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本标及相近营、汛,亲自考核,其余派副将、参将考核,仍于巡阅属营时复核。如果考拔失实及虚占名粮,严格照律处治。凡营兵入伍,令五人联名具保,互相觉察。如果不遵约束、生事扰民、容奸保慝、离次失伍等依律处治,并连坐其上司。

绿营兵有编制、定额,其兵籍注册于兵部。平时的任务为“差操”,弁兵以差操为专职。差,即差役;操,就是训练。绿营差使繁多,概括起来,可分为解送(运解饷鞘、提解各类人犯、解送州县钱粮)、守护(各地衙门、仓库、监狱及城门)、辑捕、察奸、缉私、承催(查催押送漕船及铜、铅等船只过境)及特殊差役(皇帝出巡时站道、清道,蝗灾时捕蝗虫,押送进贡象只等)七类,性质与以后的地方警备队、巡警、税警相同,干的乃州县民壮、捕快、衙役的事,属于内政事务,为地方官的职掌,而不属兵政范围。绿营训练,即“阵势”训练,演练阵形、队形,学习八旗健锐营、火器营鸟枪射击及演练连环法式等,提高军事技能。

绿营兵器集历代军器之大成,有由前朝改良的甲胄、弓矢、刀斧、矛戟、椎梃、蒙盾、梯冲、金鼓、旗纛、营帐十大类别九十余种,有用于火攻的火箭、火球、火罐等。绿营中,各级将官甲胄、兵盔各不相同,兵丁则一致。弓干用榆木或木聂(左木右聂)木或竹制成,其强弱视其干面厚薄、筋胶轻重而定;矢,有战时用的鈚箭(梅鍼箭),操练时用的骲箭(响箭),围猎时用的哨箭等。军官在箭羽间写衔名,兵丁写名。撤袋(箭套)依官阶各不相同,兵丁则一致。枪炮属火器,大的为鸟枪与大炮。道光前(1821),绿营常用威远炮、子母炮。道光年间(1821—1850),绿营除装备鸟枪外,威远炮、子母炮已少用,取而代之的是抬枪、抬炮,为当时的先进武器,堪称利器。弓箭、鸟枪、大炮、藤牌是绿营常规武器,也是主要装备。马兵、弓箭手兼习枪棒,守兵兼习(扁刂)刀。清初,兵器制造由兵部定式,移文工部制造。后来,由直隶和各省总督、巡抚提请,就地制造,但需具题经兵部核准并备案。

巴州营

嘉庆二十三年(1818),川北镇总兵桂涵(四川宣汉人,嘉庆初年组织乡勇,平定白莲教乱,军功卓著,一步步擢升,嘉庆十三年代理重庆镇总兵,随后任川北镇总兵,道光二年任四川提督),禀请四川总督蒋攸铦奏准,始添巴州游击营,自是巴州始有重兵驻防。

《(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五《武备志·兵制》:“嘉庆二十三年,改“通巴营”为“通江营”,归巴州营游击兼辖。通江营仍设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增设外委二员,有马兵三十一名、步战兵九十九名、守兵一百二十六名,马、步战、守兵合计二百五十六名,马三十一匹。其中外委把总一员,带领马、步战、守兵三十名,分防毛浴镇汛。”

《(道光)巴州志》卷五《职官志·武职》:“巴州原设分防州汛把总一员,额兵六十名,隶通巴营守备管辖。嘉庆二十三年,奏准新添巴州营。”

《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军制·川北镇军制》“通江营”条目:“驻扎通江县之毛峪镇。距镇城(即川北镇驻地阆中——引者注)五百七十里,距通江县(城)三十里。存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官兵一百六十三名。分防通江县汛,外委一员,步(战)兵四十名,共计官兵二百五十七名。”又“巴州营”条目:“巴州营旧设通巴营。嘉庆二十五年(时间有误——引者注),制宪蒋,以巴州地方扼要,改设游击营。”

《(民国)南江县志》第二编《武备志·驻防》:“清制,南江县设驻防把总一员,带领马、(步)战、守兵二十三名。初由川北镇直辖,嘉庆二十三年,设巴州营,归巴州营节制。宣统二年裁撤。”

绿营的建制,每经一次事变就有一次变化,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裁撤驻通江县毛浴镇的通巴营及驻巴州城的通巴营巴州汛而在巴州州城单设巴州营、在州境其他险要地方设分汛,级别由原来的守备营升格为游击营,是当时的一件大事。之所以从通巴营分离出来,在巴州独设游击营,是有历史原因的——鉴于嘉庆初年川、陕、楚白莲教乱,巴州作为川东北的州级行政组织发挥的作用及其地理位置的重要,嘉庆帝是一清二楚的。所以时任川北镇总兵桂涵禀报川督蒋攸铦,蒋上奏嘉庆帝设立巴州游击营,便当即获准。上年申报,次年批准,这类程序繁琐,涉及兵力、财力须经兵部和户部通盘考虑的大事,在今天看来,办事效率也是极高的。也由此可知,经过白莲教乱,巴州在军事上的重要性。还有,就是巴州幅员辽阔,难于管控,诚如严如熤在《老林说》〔收《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中的记载:“职道等再查勘巴山之在川北者,广元路当冲衢,巴州地极辽阔。二十四年,蒋制宪于广元、巴州移安游击营,通巴营守备改专辖通江军府,新开足资弹压。……巴州州判分防之镇龙关,至州城三百余里,而东境之官坝、锅团圆、秋波梁各等处,距州治六七百里,中间横隔通江,所管之丝罗坝、黄中堡数十村庄,名曰一邑,实则隔境。民间完纳、词讼、均多不便。”

蒋攸铦〔嘉庆二十二年(1817)任四川总督〕在《添设广元、巴州、绵州三营折》中写道:

……川北镇总兵桂涵,请于各处添安营制,前来臣等查安营设官、拨汛抽兵之事,必须斟酌尽善,彼此咸宜,不致畸轻畸重。其兵丁之饷干、米折,各官之养廉公费,亦需通盘筹画,于经费无短绌之虞,方可行之久远而无弊。……窃照川省自平定金川以后,历次筹议营制,分别拨改增设,边防已称周密。惟川北沿边一带,地方辽阔,民俗嚣浮,情形尤关紧要。……巴州一处,在川北镇驻扎之,东北地则袤亘数千里,界则毗连陕境,山深箐密,最易藏奸。向系通巴营派拨弁兵在彼防守,地广兵单,亦不足以资弹压。……其巴州一处,亦应请添设游击营,分设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外委二员、额委二员,安兵四百五十名,并将驻扎通江县属之通巴营守备一营改为通江营,亦归巴州游击营兼辖。则界连陕省之通巴、南江一带,弹压巡防,更可期其得力。……新设巴州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即以崇化营游击、守备移驻,均作为题缺,归于川北镇统辖所有。川北镇原派分防之南江、仪陇两汛弁兵撤回,各本营将汛地归于巴州营管辖,由该营另派弁兵分防,其原驻巴州汛弁兵亦撤回,通江本营改拨通江县属之竹峪关汛。将竹峪关原有弁兵撤回,绥定、太平各本营,差操至崇化营,应行改设都司。……查新设各营每兵百名,应以“马一步二守七”安设。……巴州地处僻隅,粮价本贵,酌中定议,每斗给银一钱六分四厘,共应给银四千八百三十八两四钱三分六厘。又拨入军标外委二员,应得米折亦以每斗九分五厘支给,应给银六两八钱四分,总共应给米折银四千八百四十五两二钱七分六厘,计余出米折银三千四百九十三两二钱六分。……巴州亦系游击营,分且地居险要,每年拟给公费银五百五十两。……而自广元以致省会,及巴州、通江一带辽阔地方,均有重兵分驻,犄角相维,处处声息相同,毗连陕省边界,足资控制,于营制似更为周密……

以上便是撤销通巴营分设巴州营、通江营的原因。

(作者:周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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