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场客,即小偷。小偷,贼是其大名,小名或别称就多了,三只手、扒手、窃贼、钳工等等。可是上百度查,却没有上场客这么独到的称谓。既不带歧视,也看不出侮蔑。相反,以客字缀在其尾,还有点被尊重的意味。跟东汉陈实呼为梁上君子差不多。何以如此文质彬彬,客客气气?想起大舅曾说的一句话,天不灭五子,其中就有贼娃子。见巴中人自古便有一种忠厚宽宏之心,呼小偷为上场客也是这种善意的表述吧。
三、冒儿头
冒儿头就是米饭,但不是家里的,是饭馆里的。旅途上店子里的,简单地说,是舀得冒尖的一碗米饭。米饭就叫米饭,或者就叫干饭,多省事啊。偏偏要叫冒儿头,也自有原因。世上事,白云沧海,复杂多变,不然,怎叫世事难料?

巴山这地方山高林密,南方通向北方的咽喉要道,巴人又勇猛,善打猎,所以周武王伐纣,找到了巴国协助。巴人不负盛名,卖力打赢了,不过获得个空头荣誉。战争停歇,张家不坐王,李家又坐,战士回来继续种田狩猎。过日子,做贸易,少不了爬山涉水。到长安贩兽皮卖药材,买丝线称食盐,顺便打探些小道消息,路上解乏。路途遥远,免不了要歇店打尖。七条古蜀道,有官方驿站,那是政府接待,老百姓只敢落脚于鸡毛小店。于是,山道上兴起一处处山里人家专向背二哥赶考书生这些过路人提供食宿的地方,这种山坳路边人家开的店就有个昵名,叫幺店子。
住 幺店子既然是些百姓,挑夫脚夫的,也就没有什么大钱,吃饱肚子的就是干饭了。这些人,自然也不能和《水浒》里那帮好汉比,进店就是一声吆喝,上好牛肉切几斤来。店家那些米饭也是要钱的,山大地少,又要靠天吃饭,常是有种无收,粮米当然艰贵。一个碗,舀多舀少,并不好掌握,难免不犯些口舌。这样的事,可能常常发生。
于是有一天,一位聪明的巴山小妹子为了替她爹爹解围,拿来两个碗,都满满舀上,用竹片刮平,再双扣过来,一个冒儿头就这样诞生了。多么简单明了的公平,既好操作又无争议。冒儿头,就这样在大巴山流行起来。直到公元一九四九年,我的父亲从巴中到达县去开会,三天的路途,每顿都是这样的冒儿头,价钱呢,一毛一碗。轮到我们这代人长大,食堂开饭,是用铝盘蒸熟,再划成豆腐块,分到每人的碗里。冒儿头悄悄地逝去了。
(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