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沿袭清制。2年(1913),改巴州为巴中县。3年(1914),实行乡、保、甲、牌制,10一15户为一牌,3—5牌为一甲,3—5甲为一保,巴中全县划为3l乡,置鼎山场乡。
民国17年(1928),全县划分为14个区,鼎山为第八区,治鼎山场。24年
(1935)夏,国民政府统一川政,推行联保制,区下设联保,全县划为六个区,原第七区(治玉山场)、第八区合并为第五区,治鼎山场。25年(1946),全县划为五个区,鼎山改为第四区。并将原31乡划为4镇124乡,鼎山改乡为镇。27年(1938),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全县编为四个区,鼎山仍为第四区。
民国29年(1940),实行新县制,取消区建置,废除联保制,实行乡镇、保、甲制,全县划为30个乡,原第四区内有鼎山、玉山、梁永、大罗、岳家、龙岗等乡建置。30年(1941),改划为40乡,省并龙岗乡、增置青龙、大寨、佛楼、楠木等乡。31年(1942),全县划为42乡,原区境又增设羊凤、龙岗、龙凤三乡。
民国33年(1944),恢复区署建制,鼎山仍为第四区,治地依旧。
民国35年(1946)9月1日,平昌正式分治,从巴中县划出16乡(镇)等给平昌设治局,原第四区所属岳家、龙岗、楠木、大寨、佛楼五乡划走。
民国36年(1947),巴中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第四区改名第二区,区署迁
玉山场。是年冬,奉省令裁撤区署。36年(1947),将青龙乡一分为二,青龙坎五个保划给平昌,大罗场四个保并人羊凤,合置大羊乡。
民国37年(1948)6月,恢复区的建制,区署复设鼎山场。将三江、石城、茶坝三乡划入。
三、中华苏维埃时期
1933年农历八月初四,红四方面军十一师解放鼎山场。十月初四日,长胜县苏维埃党政机关单位由仪陇立山场(今长胜乡)迁驻鼎山场,于鼎山、梁永等地建立区苏维埃。至1935年正月初一撤离北上,历时一年零五个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22日,解放军进驻鼎山,建置依旧。1950年2月,全县设立五个区人民政府,鼎山为第三区治地。1951年春,县对行政区划进行大调整,全县划为11个区,鼎山为第四区。1955年,改名鼎山区。1993年8月,巴中撤县建市设地区,撤销区的建置,鼎山、大罗改乡为镇,独柏并入羊凤,其它乡依旧,统归市直属。1997年1月,设立巴中市人民政府鼎山办事处即“鼎山片区”。后设立鼎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