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灭巴国后设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阆中

巴郡郡治问题,与阆中关系甚大。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问题至今尚不很清楚。本文大胆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以便引起进一步的研究。

《华阳国・巴志》载:秦惠文王后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置巴郡,治江州。《水经・江水注》也说:张仪等“置巴群,治江州。”

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

查有关史实,上述记载是不准确的。巴郡的郡治并不只是江州(今重庆渝中区),初期的治所应该在阆中。

公元前314年,江州这块地方还被楚国所占据。张仪当年灭巴之后,便“执王以归”,返回了咸阳,并没有接着去攻打当时属于楚国的江州之地。第二年,他受命使楚,去拆散齐、楚联盟,也不可能发动攻楚的战争;虽有张仪筑江州城之说,但这时张仪并未去江州,当然也就谈不上筑江州城的事。

那么,当时巴郡郡治是否可以设在别的什么地方呢?据有关资料,那时嘉陵江流域只有阆中一座城池,巴郡郡治不可能设在别的地方。所以新编《四川通史》(1993年)说:“巴都初期的治所可能在阆中“。

直到秦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司马错才带兵去攻打被楚占据的黔中,三年后即公元前277年,蜀守张若又攻取楚巫郡,夺回鱼复等地,这两次进攻,秦虽未能灭楚,但夺回了楚所占据的巴国之故地,这时张仪才有可能去江州筑城。故《四川通史・大事年表》在秦昭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277年载:“巴郡治由阆中迁江州,筑江州城。”算起来,巴初期治阆中,至少有37年。

从上述历史事实及最新研究,巴郡初期治阆中,是可以肯定的。后来巴郡改为巴西郡、北巴西郡、盘龙郡乃至直称为阆中郡,郡治都设在阆中,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前引《华阳国志》等古籍,为什么只载巴郡治江州呢?这有多种原因:一是古籍记事十分概略,巴郡治阆中时间较短,可能被忽略。秦置巴郡到秦灭,近110年,治阆中只有30多年,故略而不记。

事实正是这样,《华阳国志》记事十分简略,即如记述秦灭巴之事,说张仪“执王以归,置巴、蜀及汉中郡,分其地为三十ー县”之后,即说:“仪城江州。司马错自巴涪取楚商於地为黔中郡。”其实,司马错“取楚商於地”和张仪筑江州城,都是37年以后的事,东晋常璩写《华阳国志》时就这样同张仪、司马错灭蜀灭巴连在一起一句带过,从而使我们感到这中间似乎没有长时间的间隔。

第二种原因,是时间久远,原始材料缺失所致。《华阳国志》为东晋常璩所作,距秦置巴郡已近700年。至于《水经》,隋、唐时才见诸典籍。由于历时久远,加之秦始皇焚书,典籍记载缺失甚多,巴郡治阆中的记载无存。古人著书,只录有记载可考者。江州为巴郡郡治,从秦一直延续到两汉,考证方便,所以记载。

第三种原因,也有可能是古人的偏见,即如司马迁这样正统的史学家,他在《史记》中也不记载国家正式颁行的《太初历》,这类情况,在史学界并非绝无仪有。

对于古籍记载,我们当然应该尊重。但当发现古籍确有疏失时,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未必可取。在我们掌握了更多材料的情况下,完全应该根据历史事实和新的研究成果,把古籍记载所忽略或不准确的地方,作出必要的补正,这是我们应该负起的历史责任。

来自:阆中民俗荟 ,作者:侯国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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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灭巴国后设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阆中
巴郡郡治问题,与阆中关系甚大。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问题至今尚不很清楚。本文大胆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以便引起进一步的研究。 《华阳国・巴志》载:秦惠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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