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舞源流考
巴人生活在战斗中,具有独特的民族性格——勤劳耐苦,勇敢善战,自然会形成一种具有战斗特点的民间舞蹈艺术一一巴渝舞。这种舞蹈的特点可分述如下:
(1)巴渝舞是一种武舞。
古代汉族的传统舞蹈,大体可分为武舞和文舞,合称为“万舞”。《诗•商颂•那》:“庸鼓有斁[yì],万舞有奕。”《鲁颂•悶宫》:“万舞洋洋,孝孙有庆。”这里所说的“万舞”就包括有文舞和武舞。文舞舞者手执羽籥等舞具。《诗•郸风•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籥为笙簧类乐器,象比竹形,翟为雉羽。《毛诗》说:“以干、羽为万舞”。干为盾牌。扬雄《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干。”干与戈连称为“干戈”,与矛连称为“矛盾”。古代万舞,或执羽毛,或执盾牌,是兼文舞、武舞而说的。《礼记•乐记》说得更清楚:“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又说:“钟、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翟)以舞之。”《尚书•大禹谟》:“舞干羽于两陪。”故知古代汉族传统舞蹈分为文、武两种,文舞执羽翟,武舞执干戚②。巴渝舞属于武舞类型,其证据如下:
《隋书•音乐志》云:“汉高祖自汉中归,巴俞之兵执仗而舞。”仗是兵器。巴人手执兵器舞蹈 , 来源甚早。
“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尚书•牧誓》:“逖矣,西土之人,……庸、蜀、羌、手、髳、微、卢、彭、濮、称尔戈 , 比尔干, 立尔矛 ,予其誓。”《牧誓》所举参加伐纣的部族,未提巴人,但论者谓彭 、 蹼 两族实 为 巴人,是则牧野之会当有巴人参加。他们在誓师大会上“执仗而舞”,把戈高高举起,把盾排得整整齐齐,把矛树起来,参加宣誓。这是最早见于记载的巴渝舞。
到了汉代,巴渝舞被列入宫庭燕乐,在接待四夷使者时演奏,也有耀武观兵之意。《汉书•西域传赞》:“天子负黼依,袭翠被,凭玉几而处其中,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卢,海中砺极,漫衍鱼龙、角抵之戏,以观视之。”把巴渝舞与“都卢”、“角抵”之戏并举,说明它们之间性质是相近的,都是练武强身的舞蹈。《晋书•乐志》较详细地记载了巴渝舞自汉至晋的演变,为研究巴渝舞的历史提供了比较完整的资料。现征引如下:
汉高祖自蜀汉将定三秦,阆中范目率賨人以从帝,为前锋,及定秦中,封目为阆中矦。复賨人七姓。其俗喜舞,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后使乐人习之。阆中有渝水,因其所居,故名曰“巴渝舞”。舞曲有《矛渝本歌曲》、《安弩渝本歌曲》、《安台本歌曲》、《行辞本歌曲》总四篇。其辞既古,莫能哓其句度(祥按:或系翻译巴人语言,故其义难晓)。魏初,乃使军谋祭酒王粲改创其辞,粲向巴俞帅李管种玉歌曲意,试使歌,听之,以考校歌曲,而为之改为《矛渝新福歌曲》、《弩渝新福歌曲》、《安台新福歌曲》、《行辞新福歌曲》。《行辞》以述魏德。黄初三年,又改巴渝舞曰“昭武舞”。……及晋,又改“昭武舞”曰“宣武舞”。
由此可知:这种舞蹈有其专门的舞曲,曲名有“矛”、“弩”等词,与兵器有关。曹魏改巴渝舞为“昭武舞”,晋又改为“宣武舞”,“昭武”、“宣武”都用于郊庙祭祀,是颂扬祖先武功的舞蹈。这说明巴渝舞与战争武功紧密联系,是古代的武舞。
“执仗而舞”,不仅见于文献记载,而且在考古资料上有确切的证据。解放后,我们在巴县冬笋坝、昭化宝轮院等地发掘过大批巴人墓葬。这些墓型制较小,墓坑十分密集,每坑阔约1米,长约2至3米,或为土坑,或有木椁船棺,中都有铜钺一件,铜矛一件,铜剑一件,还有一件覆盖在尸骸胸口上的铜质盘状物,径长30至40厘米,铜质极薄,很难取出保存。这种极薄的盘状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有人认为这是巴人木盾上包装的铜饰,由于木盾朽坏,仅留下铜片残迹。这种推想是符合情理的。《南齐书•蛮传》曾说:“兵器以金银为饰,虎皮衣糖。”这些殉葬品就是墓主的兵器。结合文献研究,这批墓葬应是古代巴族战士的墓葬群。
前面说巴賨(巴渝之人)因善用木楯,故称板楯蛮,郭璞称它们为僚人。僚人特有的文化遗物——铜鼓,在西南地区曾有大量出土。在这些铜鼓的鼓面、鼓体上都铸刻有反映古代僚人生活习俗的图案。僚人既与巴賨同族,因此也可旁证巴贸、巴渝的民间习俗。在铜鼓图案中,最生动的就是羽人舞图案,如云南出土的开化铜鼓、广南铜鼓和晋宁石寨山(M14:l)铜鼓,鼓上铸刻的羽人舞图:舞者头带羽冠,左手执盾(干),右手执戚(斧钺之类),有的则仅执干,干上有羽毛妆饰。这就是僚人的武舞图。它不仅为巴渝舞的演变提供了物证,还进一步证明了西南地区出上的古代铜鼓就是殷周时代彭濮民族的文化遗存,或者至少与他们有极其密切的文化联系。
(2)巴渝舞为集体舞蹈
舞蹈有集体舞和双人舞、单人舞等。单人舞、双人舞一般是文舞,用于发抒个人感情和小范围内的娱乐表演。集体舞既有文舞又有武舞,用以表示耕耘、播种、收获、打猎、打仗等人数众多的广大场面。巴渝舞根据.记载,多数是集体舞。如武王伐纣,“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汉高帝看了板楯蛮集体表演的歌舞以后说:“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班固在《汉书•礼乐志》中引丞相孔光、司空何武奏疏说:“巴俞鼓员,三十六人。”颜师古注曰:“巴,巴人也。俞,俞人也。当高祖初为汉王,得巴俞人,并矫捷善斗,与之定三秦,灭楚,因存其武乐也。巴俞之乐,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治今四川巴中县),俞,今之渝州(治今四川重庆市),各其本地。”“鼓员”三十六人,包不包括伴唱、伴奏人员,无从确考。但这种参加人数众多的舞蹈当然是集体舞蹈。
这样的集体舞蹈其队列是如何组成的呢?出土铜鼓上刻绘的羽人舞场面从一个侧面为探索这个问题提供了参证的资料。闻在宥先生《古铜鼓图录》中所载的第七鼓,即著名于世的开化铜鼓、鼓面主晕为一队羽人舞图案。舞者羽冠长裙,左手执盾牌,右手持斧钺,四人一列,共计四列,昂首挺胸,迈步前进,两侧各有铜鼓两面,沙锣一架,击鼓者四人,击锣者二人,共二十二人。同书第八鼓所载舞者为共十四人(有两列为三人),铜鼓八面,沙锣两架,共计二十四人。都不足三十六之数。可能是少数民族与汉族统治者在文化上存在着差别的缘故。
我国古代集体舞队列组合曾有过严格规定。如《左传》隐公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俏也。”这里所举的舞人数目,是等级制在舞蹈队列上的反映。天子用八人一组,八八六十四人;诸侯六人一组,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人一组,四四一十六人。开化铜鼓正为四人一组,与大夫等级相符,可能是少数民族的邑矦里君。“礼失而求诸野”,古代巴渝舞经过蜕变后,保存了少许材料在铜鼓图案上,可作为我们研究古代礼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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