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咨与《长乐亭记》
五
陈尧咨一生很少写文章,《宋史》载他“于兄弟中最为少文”。加之他的“状元”身份,可知《长乐亭记》这篇文章的分量,亦足见出土石碑的文物价值。
《长乐亭记》全文如下:
散朝大夫、尚书工部郎中、永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使、管勾驻泊军马、提辖乾耀等七州巡检、佩金鱼袋陈尧咨撰并书。
乐坡,古别离之地也。大中祥符七年,予□□□□,东出迎饯,必登周览,不觉兴叹。其欢伊何?此实汉唐□□□□□□□时惨离魂伤别,可胜道载?若乃方隅有警,上将出征,?恋而宾客气振,□□跃马而去。又若□持节使,□□□追,祖帐竞陈,清日将暮,单车莫停。又思思臣慷慨,□□□□□,或为谗慝中伤,事窜万里,观者感泣,去兮如逝。复有□□执手,相顾泣下,父□其子,弟远其兄,情爱之所钟,□慕□□□叹乎,兴然亦叹□,而此坡之独存也。但颓垣坏堑,□□□□□□□徘徊亭上,感曰:“古人别离增愁悲,今人别离□□□,惟有别离无尽时。南天半坝水,呜呜流不断。应见古今□□亭,无绪堪伤神。大丈夫心怀壮志,当年□□□□□□□□□□□□□□建功立业,是所图炳焕鸿名。”□□□□□□□□□□□□□愧,歌既书之,复序其叹古之意。载于□□□□□□□□□□长乐亭记。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岁九月九日
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陈尧咨作为考官,因帮三司使刘师道之弟刘几道作弊获罪贬官。启用后,又多次被贬,宦海沉浮,一生仕途蹭蹬。作《长乐亭记》,时值他又一次贬官回到故里阆中。这期间,他郁郁寡欢,心情十分不爽。阆中是米仓道西段重要节点,阆中之东便是恩阳,两地相距不远,两地之间是米仓道西段主干道。作《长乐亭记》时,尽管陈尧咨受了朝廷的处分,心情不太好,但《长乐亭记》残存的字里行间还是洋溢着他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长乐亭记》是一篇内容上模仿南朝江文通(江淹)名作《别赋》的文章(一个是“赋”,一个是“记”,文章体裁不同而已),以恣肆的想象再现古人在长乐亭多种分别的情景,感慨人生短暂、聚少离多,抒发离情别绪,属话别离情、鼓励壮行之作。文章如此立意,并无新意,反而落入窠臼,更谈不上名篇佳作,故后世的文选及今人编辑的《全宋文》不选。但文因人名——它出自状元之手,写出后,人们便将它勒石立于驿亭内,供歇息的行人观赏,增加驿亭的人文含金量。时间一久,亦可是一个地方的名胜古迹,供人们凭吊,发发思古之幽情。
开篇写道:“乐坡,古别离之地也。大中祥符七年,予□□□□,东出迎饯,必登周览,不觉兴叹。”陈尧咨从家乡阆中出发,东到恩阳迎送友人,必到长乐亭。作者把“乐坡”借用到此地,将恩阳新场籍籍无名的驿亭比作“长乐亭”,置身其间,驰骋想象,发纾胸臆。
“乐坡”,即长乐坡。原址在今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隋文帝杨坚曾在此路北侧建长乐宫,并于今长乐东路南侧(华山厂北)建望春亭,亭自命名浐河岸坡名长乐坡(今长乐坡村)。宋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关西道一》“雍州”条:“长乐坡在东十二里,即浐川之西岸也,旧名浐坂。隋文帝恶‘坂’有‘反’字,改名‘长乐坡’焉。”
唐人白居易曾作七绝《长乐坡送人赋得愁字》及七律《长乐亭留别》。
行人南北分征路,流水东西接御沟。
终日坡前恨离别,谩名长乐是长愁。
——《长乐坡送人赋得愁字》
灞浐风烟函谷路,曾经几度别长安。
昔时蹙促为迁客,今日从容自去官。
优诏幸分四皓秩,祖筵惭继二疏欢。
尘缨世网重重缚,回顾方知出得难。
——《长乐亭留别》
与陈尧咨同时代的隐士魏野(字仲先,号草堂居士。真宗闻名召见,不赴。卒赠著作郎。诗宗晚唐,效法贾岛、姚合。为诗精思苦吟,多平淡闲远之作。有《东观集》十卷)亦写过七绝《长乐亭》:
长安长乐古来坡,新创离亭景致多。
从此祖筵休别唱,记中自有断肠歌。
现在总算明白了,米仓道上恩阳新场这个驿亭本无名字或者本来不叫“长乐亭”,是陈尧咨移用别处的地名及亭名来抒发自己的情怀,这个可以叫“偷梁换柱”,也可说是“移花接木”,目的是转移空间、置换时间,使自己身临其间,达到情感临界点、身体在场感,以达到抒情效果,增加文章的感染力。换句话说,作为地名出现在诗歌中的“乐坡”“长乐亭”,开始仅仅就是一个“所指”或者说意象,后来便约定俗成为离情别绪的符号,成为“离别”地点的代名词。
由于出土碑文的残缺,遗憾的是我们今天只能读出《长乐亭记》的大意,其中还隐含哪些信息,不得而知。还有,恩阳新场这个驿亭的规制,诸如亭高、形状、建筑材料等,《长乐亭记》旨在抒情,可以忽略不计,我们只能在漫长的岁月之河中去打捞,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这“竹篮”就是文献。无文献记载或实物出土,我们便不敢臆断、想象。这可能就是历史与文学的不同之处吧。
还有,这个驿亭建于何时、毁于何时,我们也无法获知。
时光的车轮进入中华民国,刻有《长乐亭记》的石碑不翼而飞。
它被盗被毁,下落不明。即使今天上了年纪的当地人也一无所知。芸芸众生,谁在意一块残碑呢?
(字数:约5700)
2019年12月29日初稿
2019年12月30日下午定稿
作者: 周书浩 转自: http://blog.tianya.cn/post-70261-1312427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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