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纪实——南江平岗乡为例
七、公共食堂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饭菜清洁,桌凳清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清洁。有传染病的人要分开吃饭,以保证社员身体健康,食堂工作人员应提高革命警惕,严防坏人放毒等破坏活动,经常注意食物饮水的消毒,教育炊事员学会识别农药,防止误将农药作为油盐食用或食用已拌农药的粮食,以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公共食堂的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向社员公布,粮食要建立收支帐和分仓分柜登记卡片,做到收有凭支有据,防止误差,收支不乱,食堂卖菜的和副业收入的现金应坚持出纳保管制度和开支批准制度,做到有计划的开支。
九、公共食堂应利用口口口烟灶搞烟薰肥,做到一灶一厂,由管理员兼任厂长,炊事员兼技术员,社员轮流到食堂吃饭时,挑口下口口口挑肥,薰出的肥料由生产队付给食堂一定的报酬,作为食堂的收入自行支付,按人计算,争取□口口均每人一年能薰肥一万斤至三万斤。
十、公共食堂必须实行民主管理,食堂有关的重大事情,必须由本食堂全体社员讨论通过食堂要建立三至五人的伙食管理委员会,民主选举管理伙食员和炊事员,管理员必须选择政治可靠敢拥护办公共食堂有服务精神又长于料理家务能保证社员吃饱吃省的人担任。炊事员必须选择政治可靠、公平正直、身体健康,有一定烹饪技术的社员担任,对食堂工作人员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给以□口口口奖励,对表现差的给以批评教育。如有贪污情节应报乡人民委员会、区公所、县□委员会,依据国法给以惩罚。
平岗公社
1959年10月1日
公社所在地(即一大队三队)属三食堂,始建于1958年8月10日,全队30户,152人,有劳动力72个,由生产队长罗寿山总管,下设事务员一人岳从禹(系八大队调入)专管财务,保管员一人张廷丙保管实物,炊事员一人李秀芳。
为巩固其食堂,还制订了“六不准”:①不准私人存粮。建食堂时户下的粮食、肉、油、蔬菜全收归食堂,平时由保管员不定期到户下检查,发现有粮油等物随即没收。②不准有私人土地。自留山、自留地全收归社有。③不准侵占土地。不准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私人种植粮食、瓜果、蔬菜,违者视为侵占集体土地,轻者批评教育,没收其物,重者处以罚款。④不准搞单干副业。违者没收其全部收入,态度不好的,还要视作搞资本主义进行批斗、罚款。⑤不准私人养猪。⑥不准私人购盐。食盐只能供给食堂。
该食堂的吃粮标准是:2岁及以下儿童每天0.5斤,劳动力每天1.5斤,其余人员每天1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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