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古时字库塔介绍
字库塔,又名“字库”“惜字宫”“惜字塔”“焚字炉”“圣迹亭”“敬字亭”……各地叫法不一。它是古人专门用来焚烧字纸的石质建筑。史料记载,字库塔始建于宋代,到了明清两代,市镇、乡里随处可见它的身影。
笔者在巴中各区县田野考察期间,采访过多位老人,他们对字库塔印象深刻。综合这些老者的印象,截止民国,分布在巴中县、通江县、南江县的字库塔不少于500座。到了1980年代,巴中县、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境内幸存下来的字库塔也不少于100座。今天,很难看到它的身影了。据笔者调查了解,全市目前保存完好的字库塔不到20座。以前数量众多的字库塔,不是年长月久自然垮塌,就是人为的拆除破坏。“破四旧”期间,大量的字库塔遭受灭顶之灾。
巴中现存的字库塔,从外观上看,具有不同的造型风格,大多采用六角柱体或八柱体,也有的建成简朴的四柱体。塔身通常有一小孔,或方或圆或倒U形,字纸便从孔中投入字库。塔顶及塔身装饰风格各异,大都雕梁画栋,特色鲜明。
字库塔大多建在场镇街口、书院、寺庙、墓园内及道路桥梁边,一些显贵、富豪也将其建在深宅大院里。塔龛中多供奉仓颉、文昌、孔子等神位,并雕刻相应的楹联、诗文或祥瑞花草图案,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古人将废弃的字纸放到专门修建的字库中焚烧,是“惜字如金”“敬天惜字”观念影响所形成的习俗。
明人刘宗周《人谱类记》记载:
王曾之父生平见字纸遗弃,必拾而以香汤洗之,然后焚化。一夕梦至圣抚其背曰:“汝何敬重吾字之勤也。恨汝老矣,无可成就,当遣曾参来生汝家。”未几,生一男即沂公也。三元及第,为宋名相。
审视“敬惜字纸”的习俗,须从古人编撰的《丹桂图》《人谱类记》和《惜字律》《惜字新编》《惜字征验录》《文昌帝君惜字律》《文昌惜字功过律》等劝善书及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惜字条约》入手。据上述文献记载,敬惜字纸主要是指对带字的废纸进行处理,一不能乱用乱放,二要妥善保管,三是焚烧。
将废弃字纸妥善收藏,整理干净,焚烧埋于净处,是敬惜字纸的重要内容。《文昌帝君惜字律》劝勉的善行主要有:生平以银钱买字纸至家香汤浴焚;生平遍拾字纸浴焚;多收字纸灰深埋净地;以字纸焚疏炉;以字纸漂净水中;或急或缓,见字纸必浴焚等。《惜字条约》则倡议:衙门房科最多字纸,须时刻留心拾藏字篓,多即焚化,不可抛弃糟蹋。对于书籍、账簿、书信等要妥善管理。《文昌帝君惜字律》劝人不以字书放湿处霉烂并扯碎践踏,生平不轻笔乱写涂抹好书。旧时文人相互组织惜字会、敬字社等,主要的活动也是搜集字纸集中焚烧。
对于其他有字物品的处理,《惜字条约》有如下繁缛的规定:石桥残碑,凡有字迹,需用铁凿凿去,不可任意践踏坐卧其上;布匹有字,须漂洗无迹方可染色,若不能洗净,只可剪去字迹碎卖,切不可明知故作,染蓝青为男女衣服造孽;漆店改作旧招牌,凿碎字画,宜另贮焚化,不可抛弃污秽;扇中有字,不可扇前后与胯下及携放床上压卧;书籍及扇面有字,不可杂放衣箱内;钱文字迹,不可放床铺席下及藏在身,倾倒压卧;雨伞有字,不可携遮出恭小解,须买鸟油柄不刻字者;风灯有字,不可携照出恭小解,需另买无字画连环如意;鞋袜印有字号,须用水刷净,方可穿着;布匹绸缎印有字号,须剪放字篓焚化;毯条印有字号,须用水刷净方可铺床上;笔管有字用残,宜藏字篓焚化,不可抛弃;有字茶杯及一切有字玩器破时,宜收藏字篓,不可抛弃;银包米袋有字,货包不可跨越;面桶、高脚桶底下有招牌,须刮藏字篓,方可取用;包药有字煎药时,须拆藏字篓,不可用封药罐,同药渣倒于路上;街坊里社村墩,宜择总路洁净之处,公建惜字亭一所。凡官府告示招贴乡约等项,统归惜字亭张挂,稍久拾取字炉焚化,勿致风雨损坏,飘坠污秽。告示招贴,不可贴于秽浊之处,致风雨飘坠污浊。若见庙内字碑卧地污亵,应移到清静的地方。
《惜字条约》还规定了刻书、科考惜字的细微末节:书坊书板,宜放高处,不可低叠亵漫。经文书籍并图像等雕板,宜盥手开雕。雕毕,将此板洗净,用布袋漉起字渣,晒干藏字篓中。其板不可放架下、床下、桌下等处。刻字新收门徒,先教随时捡拾零星字纸藏字篓中。场篮有字,切不可坐。乡试号舍及考桌,不可乱写;场中草稿,出场须收拾清楚,不可弃掷。
宣传敬字得福信仰,劝诫亵渎行为,教育子女敬惜字纸,刻印、保存、散发惜字文书都属敬惜之举。《文昌帝君惜字律》奖勉惜字行为包括:见惜字文,留示子孙,及己身敬信供礼者,百功,安乐无祸;刊刻惜字文书遍传世人者,五百功,永无是非,多生贵子;抄写敬重字纸书训阖门人令其珍惜者,三百功,子孙发达;劝世人惜字并焚怪异淫乱等书者,百功,本身增寿,子孙昌盛;化人银钱买字纸浴焚者,百功,增寿一纪,施财人永远富贵;以有字幡帐做囊杂用能自戒劝人者,五十功,德名光显;见人作践字纸纸换焚或以他物换焚者,五十功,百病不生,转祸成福;禁人不以字纸拭秽者,十五功,其人昌达;劝人不以字纸及钱放床褥下者,十功,得安乐;赞扬敬大功德者,五功,获福必多;代人收采浴焚字纸,万字一功,得享清福。
爱惜字纸,是对字纸所负载的文化的膜拜。古人认为文字是有灵性的、神圣的,是“古圣贤心迹”,因此字纸不可秽用,而应该“羽化成蝶”,而糟蹋字纸会得罪神灵,受到惩罚并祸及子孙。更有甚者,轻贱字纸会瞎眼睛,秽用字纸还会生疮害病等。在《惜字征验录》中,因果报应感应故事不胜枚举。敬惜字纸可得的善报归结起来有:眼目光明、安乐无祸、德名光显、永无是非、多生贵子、子孙发达、本身增寿、子孙昌盛、增寿一纪、永远富贵、百病不生、转祸成福、其人昌达、转世富贵、科甲连绵、瞽者转明、愚者转智、求子得子、求寿得寿、疾病不生、邪魔不扰等。流沙河《故乡异人录》记载,家有良田百亩的何老太爷患有眼疾,视物模糊,每日背着写有“敬惜字纸”的竹篓,提着火钳,沿街拾字纸于篓中,再背到字库焚化,以此期盼能早日重见光明。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讲,流沙河描述的这种景象,民国时期,巴中的大小场镇时有所见。
惜字得福的信仰,敬惜字纸的习俗是汉字崇拜观念的演变。在文字初创时期,文字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这种状况使文字与权力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容易使人们产生文字崇拜的心理。大约从汉字作为一个系统初步形成之日起,我们的祖先就给它涂上了一层神秘的、尊严的色彩,并且长期以来一直被作为崇拜的对象。相传仓颉造字,破解了天地的秘密,以致出现“天为雨粟,鬼为夜哭”的异象。古人受到文字这一重大发明的震撼,崇拜文字,衍生了敬惜字纸的传统。圣经崇拜、圣人崇拜是敬惜字纸说教中最常见的理由,应该算作文字崇拜的一种变形。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每读圣人之书未尝不肃静对之,其故纸有五经词义及贤达姓名不敢秽用也。”在古代社会中,物质贫乏、知识不普遍,读书识字不是件容易的事,也是极少部分人的事。加之纸张产量低,处于匮乏的小农经济社会中的惜物心态,使人们对于纸张也就特别心存敬重爱惜,对写有文字的纸更是充满敬畏与尊重。
焚烧字纸时非常郑重,不但有专人,还有专门的仪式。除了民间组织惜字会、敬字社外,一些人义务收集字纸,也有的由地方政府、富豪或祠庙出资雇专人收集。书籍在古人心目中是非常神圣的。所有用过的经史子集磨损残破之后,是不得随意丢弃的,要先将其供奉在字库塔内十年八载,然后择良辰吉日行礼祭奠之后,再点火焚化。
字库塔的兴起除了古人文字崇拜外,还与科举考试的盛行分不开。古代百姓要想升迁致仕,只能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深入人心。崇拜文化,尊重读书人,进而演变为对文字的崇拜就顺理成章。字库塔自然就逐渐成为文化的载体,士民因而顶礼膜拜,祈求金榜题名。
建立字库塔,是古人对文字的尊重,古人焚烧字纸就有了仪式感,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敬字惜纸的文化习俗。(来自《巴中日报》,作者: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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