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乡贤谢子登

官府授予谢子登的匾
官府授予谢子登的匾

谢子登,通江县瓦室镇桂花村人,生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自幼睿智聪颖,因志承祖艺——专攻石工手艺,仅读私塾三年,但对《百家姓》《三字经》《对偶》《增广贤文》和《幼学琼林》等蒙学熟能成诵。他对石工艺术的钟爱和钻研达到废寝忘食的程度,故工艺精湛,大到修碑、建桥,小至雕花、裁字,样样都是行家里手。

其人身材魁梧,干事公正果断,善处纷繁复杂之事,乐解他人之难,喜纾百姓之困,诚帮众人之急,在当地享有很高威望。其邻里数度为田边地角、山林竹木之纠纷骂架打捶,既败坏了当地人文风气,又造成社会不稳。谢子登对这种伤风败俗行为恨之入骨,于是把整治邪门歪风视为己任,义务调解平息了多起矛盾纠纷,使得一方民风纯正,社会安定。其作为得到乡民认可、官府肯定,被尊称为“乡贤”。光绪十四年(1888年),时为“钦加五品街特授保宁府通江县正堂高为”授予谢子登“公正廉明”匾一块,以示奖励,是年谢子登年仅38岁,其匾至今尚存。

受到奖励后,谢子登认为是官府和乡民对自己的认可、鞭策和鼓舞,更加注重传承中国几千年留存的家训“厚伦理、救急难、和乡里、时勤勉、遵法纪、莫非为”,以乡贤的榜样力量协管社会治安。与此同时,他被保宁府聘为判案“陪审员”,协助县衙公正审判了多起案子。由于他为县衙断案起到了重要作用,光绪十八(1892年),由时任“钦加四品銜特授保宁府通江县正堂高为”授予“可称乡长”匾一块,该匾现在仍悬挂在其后有所住房屋的堂屋门上,昭示和鼓舞后人法前人之义举、做公正之良民。

(谢玉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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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乡贤谢子登
官府授予谢子登的匾 谢子登,通江县瓦室镇桂花村人,生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自幼睿智聪颖,因志承祖艺——专攻石工手艺,仅读私塾三年,但对《百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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