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正直镇近代人物——何帮国
何帮国,男,南江县正直乡十一村人。从小在本村读书,1949年春,考入正直初中。1951年3月,参加巴中土改,在顶山乡任村组长。巴中土改结束回南江后,分配在朱公乡搞土改,出色地完成了一个村的任务,受到土改分团的表扬。
土改结束后,何调大河区公所作财粮助理员,1952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调任县民政科会计。在会计工作中,他精打细算,坚持财经纪律。民政科原无专职会计,帐目混乱,达县专区要求把南江县解放后的民政经费清理清楚,他按上级要求,通宵苦战,不但把历年民政经费收支情况弄清,填表上报,还重新建立了新帐。
1955年,任民政科副科长。1956年底任民政科科长。他重视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他向科里的干部说。 “我们民政战线上的同志,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要当好孤老的儿子,又要当好孤儿的老子。”
1958年冬建麻疯村,开始收看病人,他一人跑到离县城60多里的麻疯村了解情况,当天下午又徒步赶回到机关。1961年初调县委生活安排办公室,为领导机关安排好人民生活起了参谋作用。1961年任大河区委副书记,同区委一班人团结协作。一年时间,完成了县委给予的任务,1965年12月,何当选为南江副县长。不久,又补选为县委委员。
WHDGM开始后,何负责县人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在工作中坚持党的原则,拒绝了某些人的无理要挟,因此遭到迫害,于1967年8月15日晚自缢而死。他在《绝命书》中说:“现在各级领导干部被造反派戴上‘走资派’的帽子,被抓去批斗游街示众、请罪,罚跪,我深受其害十分反感。文革中一系列的指示、讲话,不符合党的一贯政策。”“我眼看到各级党、政机关瘫痪;各行其是,谁也统率不了,这样下去,生产、工作无法进行,国家建设完不成,人民生活无人管,看到生产就使人生气……”于是,何以死来表示对“WHDGM”的反对。
1978年,南江县委向地委书面报告了何帮国被迫而死的情况,地委批复。何帮国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好干部,应给予平反昭雪。
南江县志(1911-1984)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