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省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
一、年代
清代
二、风格
徽派建筑风格
三、级别
1994年,红江县政治保卫局l日址被逼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地址
通江县诺水河镇街道
五、描述
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3-1934年。1933年春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成立,初驻浩阳坝街道,1933年农历冬月迁驻新场坝文昌宫,1934年农历2月再迁驻平溪坝易家大院内。红江县政治保卫局主要职能是执行侦察、镇压,是负责整个县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政权。
旧址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坐西北向东南,占地面积731.24平方米。由当地易姓乡绅按徽式风格仿县衙式样而建造,采取严格对称的四合院布局,平面布局由东北而西南次第升高。由前厅、正厅及左右厢房组成。建筑为穿斗木结构,青瓦屋面,硬山式顶,两侧有马头形风火墙,板壁雕花窗,拱形门,设内回廊,室内务筑三合土地面,廊及天井为青石地面,脊饰、卷棚天花、垂花柱齐全。
在旧址左侧风火墙外保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和《反国民党歌(仿十杯酒调)》部分内容。前厅面阔5间18.1米,进深8米,檐高6.5米。正厅面阔3间11.3米,两头有转角,进深3问9.l米,檐高4.1米,左右厢房各面阔4间16米,进深1间3.3米,檐高4.2米。
六、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3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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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
川陕省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
川陕省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
一、年代
清代
二、风格
徽派建筑风格
三、级别
1994年,红江县政治保卫局l日址被逼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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