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中心县委始末
三、第三个中心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中国共产党由此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掌政权。在1950 年至1953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上下根据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实施新民主主义纲领: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镇压反革命,开展抗美援朝运动,进行反封建的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1950 年初,在中共川北区临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巴中、南江、通江、平昌四个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实现了由解放委员会临时机构向县委县政府政权机构的顺利过渡。通南巴平四县均隶属达县地区管辖。
1950 年 1月,在巴中 ,县委成立时,经中共中央西南局批准,建立中共巴中中心县委,作为中共达县地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通江、南江和巴中三县的工作,不包括平昌县。平昌县直接隶属达县地委领导。中心县委与巴中县委实行两块牌子,两枚印章,一套班子。建立时,中心县委由王富源任书记,艾文任副书记。两个月后,改由驻巴部队政委段双印任书记,王富源和艾文任副书记。
1951 年 1月,中共川北区委派出的土改工作团到巴中后,中共巴中中心县委更名为中共通南巴工作委员会,由土改工作团成员龙鸣任工委书记,段双印、王富源、艾文、杜秉清任副书记。1952 年8月,经中共中央西南局和中共川北区委批准,中共通南巴工作委员会恢复名称为中共巴中中心县委,由王富源任书记,艾文任副书记,任俊周、刘立汉、李惠、程道远任委员。
中心县委认真实施新民主主义纲领,领导通江、南江和巴中三县开展征粮剿匪、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等工作,掀起抗美援朝运动,推进通南巴经济社会发展。征粮任务超额完成,截止 1951 年月,仅通江县征收入库1949 年中央粮671.03万斤、地方粮132万斤,入库1950年中央粮510万斤、地方粮111万斤。剿匪斗争坚持“自新者宽大处理,反抗者坚决镇压,争取胁从,孤立匪首”的原则,在广大群众配合下取得较大胜利,带来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如南江县的剿匪运动,活捉了“西南民主同盟保民救国军”副司令陈占魁、“忠义救国军”头目吴俊峰等匪首,消灭了匪徒374人。
通江、南江和巴中三县的土改工作经历了试点、全面实施和复查三个阶段,于1953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改变了农村土地占有制度。各项民主改革扫除了旧社会痼疾,成功地将妓女、乞丐、流民、赌客等改造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抗美援朝运动在通江、南江和巴中三县蓬勃开展。1951 年,巴中县有1978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有54万人参与捐款。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逐渐恢复发展,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工商业、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呈现出崭新面貌。(作者:刘应兵)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