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通江县陈河乡有名人物——红帮义字大哥任树如
任树如(1896--1968),又名植生,出生于讼棍家庭,住通江县陈河乡斑竹园。壮年时曾在祝舫初部下当兵,常与兵痞朱世富,邵乾纲等鬼混,品行更加顽劣。
民国十一年(1922),任树如、邵乾纲受王申甫的唆使,乘团正何奇文夜间办公,从窗孔用枪击杀。从此,任树如有后台撑腰,更加凶横,常伙同其弟任焕如狼狈为奸。弟兄二人,每于河坝场期,赤身裸体横冲直撞、打架行凶,故有“小霸王”的恶号。
民国十四年,任树如、邵乾纲、朱世富、任明朝等人抢劫陈元武(三村三组人)的家财。被告发后,县警察所派丁将任树如等擒获。任树如之母见事情严重,贿知王申甫向当局说情。结果,首恶任树如获释,仅将协从任、朱、邵三人判处死刑,枪毙于河坝场。
1932年,红四方面军来川北,祝舫初、余镇江组袈独立营,任树如充任特务连连长。于次年3月上旬,带队突然袭击驻防回龙场的游击队,打死打伤游击队员30余人。抓走苏维埃工作人员5名,俱杀于石丰台岩碥里。
1935年红军北上后,任树如被任命为“清共义勇军”中队长。毒刑致死因病留守的苏维埃干部谭XX。凡是在红军中工作过的人员都先将家产掠光,后将其人毒刑拷打。任树如惯用“戴将军盔"(将铁罄烧红给人扣在光头上)、穿“东洋鞋(将铁铧烧红给人作鞋穿)、坐“老虎凳"、吊“京木老壳”、背“卫生背篮”酷刑。罗勋成、任秀高、李伯林等三人受刑致残,两人惨死刑中。
民国二十七年,任树如任红帮义字大哥,成为杨风藻组织的土匪头领。带领匪群,到处抢劫,掠得大批盐巴、土布和其他物资,以填充杨风藻等人的私囊。这群匪徒被县长王蜀屏平息后,任树如受杨的支使,枪杀李泽民于西浴溪瘟会上的屋后,以灭口实。
1952年土改时,任树如伪装积极,推卸罪责,上台诉苦,声称他的作为全是受任锡三的唆使。与会群众异口同声的高呼:“任树如比任锡三罪恶更大!”因而,当场被扣押。
1955年,任树如在劳改中,偶然认出了混入蓬安县粮食局的潜逃匪首蒙恩普,并当即检举,为此立了一功,受到宽大,获释回家。 “文化大革命"期中,任树如悬梁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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