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放后
1950年1月陈河解放,原建置未变,沿用乡、保、甲人员。
1951年2月,涪阳坝设三区区署,辖六、七两支点区。
1952年4月,土地改革运动结束,陈河乡置中峰乡,农民协会同时停止活动。
1955年冬,调整区划,撤销中峰乡并入陈河乡。
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体制下放,公社名称沿旧。
1962年,公社机关迁至过街楼原乡政府驻地。
1965年,小“四清”运动结束,生产大队沿旧,生产队缩编为66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造反均民夺取了乡政权,党政瘫痪。
1967年1月,陈河人民公社更名为前卫人民公社。
1968年底,废生产办公室。
1973年,将前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更名为陈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陈河人民公社名称。
1978年8月,撤销陈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更名为陈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废公社建制为乡,改陈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陈河乡管理委员会。
1984年9月13日,废陈河乡管理委员会,建立陈河乡人民政府。
1986年,陈河乡政府机关由过街楼迁河坝场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