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文峰乡奇人曹天相
通江部分地方总爱把死皮赖脸之徒,叫曹天相。曹若在天有灵,在九泉之下也殊觉冤枉的。 到“而立”之年了,曹天相却什么也没有“立”起来,谋生异乡。
一天,他来到陕西省镇巴县某地一财主家,想寻点活路以维持生计。财主见其年轻精明,满口应诺。曹同财主及管家定下了“约法三章”,其中之一是:若东家解除长工,无论帮工时间多短,东家需向长工付一整年工钱;反之,若长工半途而废,无论帮工时间多长,都分文不取。曹天相暗自庆幸,决计为当地穷“哥儿们”治一治那阔老。
在财主家,曹天相开始几天还十分勤勉、恭顺,唯管家之命是从,颇得财主欢心。 殊不知,几天以后,这看似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竟“鬼”起来了。
一次, 管家要他去后山砍柴。在密集的丛林中,他连枝带叶地把一根砍倒的青杠树倒着往回拖,结果当然是费力不讨好。财主和管家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又不好发作。管家问他“谁让你这么拖的?”曹天相淡然一笑说:“我们那地方人从来就是这么拖。”财主及其管家无可奈何,吩咐他第二天耕田,再也不要上山去砍柴了。 翌日晨,他肩扛犁头,牵了牛就去耕田。他耕的这块田是长田,面积也不小。他在田的这一头套好牛,待耕到那一头时,便把牛、枷御掉,吆喝着牛到起始耕的这一头重新套好牛再耕第二犁。管家看后,牙齿咬得格格响,老远就凶神恶煞地喝斥道:“疯了!你在哪里见过象这样耕田的?” “请管家息怒。”曹若无其事地说,“俗话说‘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我们那地方的人一直是这样耕田的呀!” 管家告知财主后,财主气得目瞪口呆,很不情愿地拿出全部工钱,打发曹天相上路了。
刚回家几天,曹天相就有些呆不住,于是背点粮同别的穷哥儿们出外做生意了。 一天,他来到罗江口一家食店,大大咧咧地要了碗饭和肉就吃起来,连吃了几碗。店主人看到他那副穷愁潦倒的模样,疑心他填饱了肚皮后耍赖,就冲着他说:“你只闷着头一个劲儿地吃,知道我卖的这是什么肉吗?” “ 我想,无非是猪、牛、羊、鸡肉之类。此外,还会是别的什么肉呢?”他漫不经心地答道。 “都不是,我卖的是人肉”。 “呜——呜——呜——”曹天相立即放下碗筷,泣不成声地诉说起来:“哥哥前些年出去逃荒,这次我专门出来找他,至今没有下落,没想到你这钱迷心窍的店家把他杀了卖钱。低落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今天是有你无我,有我无你!我和你拼了!”口里说着,一头向店主撞去。看来,必欲置店家于死地而后快。店家手足无措,慌忙躬身下拜,乞求饶命。曹天相岂肯善罢甘休?声色俱厉地说:“杀人偿命,古之常情。我哪能轻易饶了你!”店主叩头如捣蒜,心想这才真是“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呢。他终于答应拿出一笔数目可观的钱来抵偿曹兄的一条性命。曹天相说:“常言道少有所养,老有所终。作为兄长,上有双亲,下有妻室儿女,这叫我咋办呢?”照例泣不成声,不由人们不信。 此时此刻,店主巴心巴肠地希望尽快了结这桩“莫须有”的人命案,所以无论从腰包里掏出多少,他都满不在乎。店内外看热闹的,知道事已到此,谅也无“好戏”看了,顺水推舟地说了个数目。曹天相见目的已达到,也不争执。店家如数掏出那笔钱后,只有自认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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