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楼(现通江县三合乡)大地主王良卿
红军北上,逃亡南充的通江县长马寿龄回县后,贴了一张“安民告示”,大意为:1.一人违法,十人连坐;2.每户发良民证一张,钱一吊二(一吊一千文,二百文铜元五个);3.凡参加红军的,不论干什么事,不论官职大小,必须登记发“自新证”,钱加倍;4.每户发“查编讫”证,钱与“自新证”等。上述事件,限十天办完,由清乡队检查。如过期不办,一经查出,就以“通共产党”论罪。
属过街楼(现三合乡)为大地主王良卿,对这张“安民告示”十分感兴趣。一下达,家中的狗腿、长工、地痞、流氓及侄子皆倾巢出动,组成几十人的清乡队,大喊大叫,不伦不类。到了一个地方就阴阳怪气地宣读“安民告示”,逐条检查,如有不按条款办的,推屎爬长獠牙,就恶得吃屎,绳捆索绑,关、打、吊、押,无所不用。在龙马团范围内,即现三合乡胜利村,被打的七十余人,致残的十多人。大地主王良卿利用这张“安民告示”,大敲竹杠,将勒索到的钱,装入自己腰包,不到几年就肥得油水长流,而老百姓却一贫如洗。家里没有钱缴纳这样那样的费,就给有钱人家扯猪草,一大背猪草,不过一个铜元(二百文),年老体弱的要两背猪草,才给一个铜元。逼得老百姓连盐都没得吃。中产之家,每月可吃四至五两盐,贫家小户每月只吃一至二两盐,赤贫户就吃不上盐。
贫苦农民纷纷外逃,有的讨口,有的饿死。在黎家,我所回忆得起的,逃往外面的十多户,饿死的二十多人。逃亡在外的,有的三四年回家,有的五六年回家,有两户解放后回家。有一户死于外地。伪县长马寿龄所出的“告示”,与其说“安民”,不如说“逐民”。逃亡在外,饿死的,处处皆是。丙子年(1936年)春,唱歌廊附近的牛石嵌,遍地是尸体。这里有座大庙,正殿前为戏楼。外地逃荒到这里,饿死的二十一人,戏楼上尸体八具,正殿十三具。令人看一眼不敢看第二眼。最令人伤心的为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嘴巴一张一张的,还未断气。见我去了,一双无神的眼向我投来,想说什么,已经说不出来。我想,她是想要点吃的。但那时,我的肚子也饿得难受,有什么吃的呀。这种惨局面,就是这张“安民告示”造成的。
在死尸旁的墙壁上,不知是谁写了一首七言诗,至今记忆犹新:
避债逃荒来此沟,三更奔到五更头。
忽闻怪叫声如鬼,恍见枯骨影若猴。
急走忙忙防犬吠,饥寒夜夜向谁求!
最怜弟弟低声问:可有米汤来润喉?
在二十一具死尸中,有个十多岁的娃娃,可能就是那个要米汤来润喉的弟弟。写这首诗的人或许是位被“安民告示”逼得流落异地、无家可归的仁人志士,这个人也可能就是二十一具死尸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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