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山土匪:通江土匪钱天锡
民国军阀混战期间,钱天锡(通江县铁溪镇什字乡李子坪人)以镇压土匪出名,登上了铁溪区长(又称团总)的宝座,又因当土匪而丧命。了解土匪钱天锡的历史,对了解腐朽黑暗的旧社会很有好处。
1925 年,从陕西安康流窜到通江什字坝的土匪头子陈天球(又名陈金玉)带来惯匪马万山在空山坝、程家坝(现陕西省南郑县碑坝区福成乡)、朱家坝(现碑坝区前进乡)等地进行抢劫。钱天锡与马万山勾结,拜为把兄弟,在什字坝发展实力。1925 年,什字坝流民冯文华、陈照堂、李泥水匠等,三五结伙,拦路抢劫。钱天锡为了巴结上司,组织兄弟伙十余人,捉住了这几个拦路抢劫的人,在什字坝砍头示众,受到了二十九军驻通江鲁营长的嘉奖。从此,更加胆大。不久,又有陕西流窜土匪三十多人,驻什字坝八柳坪。当其探知这伙土匪只有刀矛,没有枪支时,钱就组织群众一百余人,到八柳坪把这伙土匪包围了,大部打死,少数逃走,再次受到鲁营长的嘉奖。
陈天球(住什字黄泥嘴)与又一土匪头子陈子 良争风吃醋,发生纠纷。钱天锡利用矛盾,借陈子 良的手杀了陈天球,取得了独占什字坝的力量。钱天锡就是这样,东吃一个土匪,西吃一个土匪,今天这里杀几个,明天那里杀几个。吃了小股土匪, 自己成了一股大土匪,常住乐村背后玛瑙寨。
田颂尧推行以匪治匪的策略。眼见钱天锡的势力一天天强大(由一个“皮达会”变成了拥有二十多支枪的土匪头子),就利用他作为剿匪工具。1926 年委任为铁溪区长,管辖新店子(现新文乡)、什字坝(现什字乡)、朱垭庙(现朱元乡)、钢溪河(现铁溪乡),同时奖励毛瑟枪十支,要他办民团。雄心勃勃的钱天锡得到 田颂尧的嘉奖,力量很快扩充起来,由三十多人发展到一百多人,枪支由二十多支发展到六十多支。
马万山与李廉洁沆瀣一气,在空山坝为非作歹。李廉洁受刘存厚部李百阶(住石桥河)招安后,马万山在空山坝独霸为王。1927 年春,鲁营长命钱天锡带民团配合官军到空山坝剿匪,决定鲁部从平溪进攻,钱带队从两河口进攻。鲁要钱当替死鬼,原说一齐出动。钱带队由两河口仰攻空山坝,而鲁才按兵不动。马万山集中兵力对付钱天锡带领的民团,钱遭惨败,打死队长李申南,丢失大烟一背篮子。钱不满,到二十九军军部控告,鲁受处分,由营长降为连长。鲁由此与钱发生矛盾。
不久马:万山受刘存厚部招安到石桥河。匪性不改,1927 年秋,拖枪十八支到什字坝,投靠钱天锡。鲁报二十九军军部云:“钱通匪”。1928 年,二十九军出兵空山坝围剿马万山,同时钱天锡也被押解通江城受审。
钱天锡在玛瑙寨办兵工厂,私造枪支,并与住镇巴的大土匪头子王三春勾结。1928 年秋钱天锡被杀,住镇巴大土匪王三春闻讯立即派一支土匪到玛瑙寨,把钱天锡造的枪支,全部抢走,王三春乘此机会大捞一把。
由镇压土匪起家而登上区长宝座的钱天锡,因与驻军不和,被送上了断头台。钱天锡被处决,通江知县傅泽民所撰写的“通江团恶伏法”刊登于“民视报” (民国十七年阳历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通江县团恶伏法》摘要
“……其浮派军款也,经团正苟在铭等证明,该区军款,每次借垫不过二三千元。该犯每次竟派至五千元或六千元不等。对于人民,则恃其骄横,不予出据。数年之间,该犯一穷极无聊之人,竟席丰履厚矣。该区良好田产耳山,多为该犯所有。此种事实,该原告王成均等供出,极其明确。其擅杀人民也,为何全发、王春之、景茂秀三人,皆该区弱小之人,该犯图其财产,即词施害,悉将其杀戮。此外如该区之李钟奇、陈心德、刘茂林、岳希荣等,其致死原因,系因该犯欲保职位,惧其指责,辄暗中嗾使,遂致悉被谋害,该犯之存心阴毒,于此亦足见其一斑矣。其通匪拉肥也,该犯自充 当团总后,不改旧恶,去年曾勾结陈匪定安抢劫峡口一次,所得之财,六千元之多,其陕西之鸿张两团总,先后被拉,得洋二千余元,县民冯文藻亦被掳抢,得有货物骡马 并生洋一千余元。后在空 山坝地方, 因分赃与陈匪发生冲突,该犯复与王匪三春联络一气,以致地方人民,数遭匪害。此外霸占齐荣产业,勒索姚登华之钱财,霸占雍咸等之妻媳,余事尚多。总计该犯不法各事,如私造枪支,私派军款,以及通匪诸项,供证确凿,并皆异口同声,历历如绘。余则有受害之家,到庭证明,质之该犯钱天锡,因见众供确凿, 自知罪行难掩,始无从置辨,供认前恃不讳。伏查该犯钱天锡,种种不法,事经当庭质明,实为人中败类,民众公敌,即该犯自由杀人而论,依照刑律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亦应处死刑,况该犯造枪济匪,吞款拉肥,图谋既属不轨,情罪更为重大。且该犯于逮捕后,复贿囚殴官,意图脱逃,尤属不法已极。若不尽法惩治,何足靖地方,而彰法纪,拟请将该犯钱天锡处以死刑……”
通江县知县事傅泽民部支印
中华民国十七年阳历十一月二十三日《民视日报》第三版
来自《什字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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