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政务视察员民国廿五年的巴中饥饿观察
杨维裕从恩阳镇出发,过恩阳河——古溪桥——东兴场——枣儿塘——炮台垭——回风亭——柳津桥,从西门进入巴中县城。按当时的里程计算,从保宁到巴中县城,计360华里。可谓路途迢递。现在,他终于进城了,到达目的地了。
十九日上午,他到市场了解物价。因饥饿,物价居高不下。当日下午,他又视察监狱,了解当地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并对囚犯训话,教导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他说的都是官话、套话,他在例行公事。
接下来是三月二十五日日记。日记与饥荒无关,略。
三月二十六日日记记载:“由鼎山镇启行,抵青龙坎场已下午。沿途有死尸无人掩埋。在巴中县城,每日饿死者约十人。估计全县每日饿死百人以上。死者十分之七八属曾充‘赤匪’之村乡主席、代表、土地、内务委员。此辈时望‘赤匪’复来,并时造谣‘赤匪’复到某处,富绅不要他们耕作,弱者遂饿死,强者遂伙抢食粮,以杀人为寻常事,以‘有饭大家吃’为口号。”
这则日记是杨维裕下乡视察的记录。当日上午,他从鼎山镇出发,前往青龙坎场视察灾情,途中见到饿死的人尸体摆在路边无人掩埋。他到达青龙坎场时,已是当日下午。
民国廿五年,鼎山镇是巴中县第四区所在地。青龙坎场,即今平昌县青云乡,当时属巴中县青龙坎场乡,辖今巴州区大罗及平昌县福申、元沱、大寨(山)等乡镇,是当时巴中县东南的一个大场镇。杨维裕在视察中发现,饿死的人绝大部分是苏维埃时期的基层干部。
三月二十九日日记记载:“由高坑河到花溪河时才午前十一钟,区长李龙成率壮丁队在场口欢迎。复有饥民百余跑来请教,当向壮丁等训话,并各给饥民铜元二百文。”
杨维裕仍在乡下视察。当日,他从高坑河到花溪河。高坑河在今平昌县驷马镇,即民国时期巴中县驷马场乡所在地。当时,驷马场乡辖粉壁场、高坑河。花溪河,花溪乡所在地,即今巴州区花溪乡。民国廿五年,花溪河是巴中县第二区治所,辖境为今平昌县的得胜、双鹿(双鹿、双凤)、驷马、坦溪、兰草、雷山等地。中午十一时到达花溪河,第二区区长提前闻讯,早已率本地民兵组织及基层公职人员在场口迎接。就在这时,众饥民突然蜂拥而上,大有今日民围官上访之状。可能是为了解围,杨维裕向众人讲话后,给每个饥民发铜元二百文。铜元是清末到抗战前我国通用的铜质货币,圆形。在实际交易中,凡铜元以“文”的量词出现,都是小钱。按杨维裕三月十九日在巴中县城市场上的调查得知,由于饥荒,市场物价居高不下,一斤干炭就价值四百文钱。干炭即木炭,燃料。杨维裕在花溪河给每个饥民发放的二百文铜钱,只能买半斤干炭。干炭不能当饭吃,对饥民而言,有何用?杯水车薪,聊胜于无,安抚安抚饥民,是官员惯用的伎俩。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