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通江“三李”为政思想及政绩考述
通江“三李”是指清初通江李蕃、李钟璧、李钟峨父子三人。 “三李”出仕时间虽有长短,然为政理念高度一致,都以经世致用为导向,取得了显著的政绩。然“三李”的为政理念和政绩未能得到学界应有的关注,亦很少相关专题成果,这与“三李”的贡献与影响不符,故笔者特予钩沉。
一 、李蕃治黄县
李蕃,清初通江人,顺治14年举人,康熙九年任黄县知县,至康熙十八年被诬落职。任职期间,克勤克俭,为改变该地经济残破、文化凋敝状况作出了较大贡献。
(一)减赋役、安百姓。
李蕃任职时,黄县灾害频发,赋役混乱,经济凋敝。 “背井乡而流亡者相继”①,“稽查烟火,逃亡过半”②,“值连岁大旱,民耕资绝,流冗载道。 ”③
为扭转局势,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大力招抚流民。 “减日费以畀之”,“出示招抚,给牛种,予布粟”。 百姓得以“稍定”,④“襁负来归者,遂踵相接也。 ”⑤第二,整顿赋役。 该县赋役混乱,“负版之籍无稽,所从来矣”。 ⑥“有以一二亩而纳丁者,有以一二分而上丁者,又有无立锥之地而上丁者甚众。 ”“尤有苦者,下中之丁,每一丁纳银五钱,又加十亩杂费。 ”⑦这使得百姓处境艰难。为革除此弊,他首先查实地亩。“招百姓于庭,日审一二社。”⑧其次,调整政区。“干山都……领社十二,今并为九社。” “卢山都……今并为十一社”,“平山都……今并为十二社。”⑨第三,清理丁税。 “察其赤贫者去之,逃亡者去之,年老者换之。 ” “将一丁五亩之恶革去”⑩“简老稚逃亡,悉销其籍。”第四,杜绝奸人横行。“俾里蠹社,奸鱼肉贫弱者不得肆。”輥輰訛第五,奏请免除部分徭役。“罢两邑夫役”。通过这些努力,百姓负担得以减轻。
“浮户之累以清”,“斯徭均而国赋足。 弊清而民力苏矣。 ”
(二) 赈灾荒、治土地。
黄县多灾,尤以水旱之灾为甚。 申请蠲赈,委勘繁琐且效果有限。“所费所蠲数不相偿”。为了救民,他百计为虑。 首先,代民输捐。使百姓既“沾实惠”,又免却“借事纷扰”。其次,设法储备。“积麦数百斛,粟数百钟。”再次,以工代赈。康熙年间,他先后重修二堂、三堂、书房、厨房、内书房及两厢房等;四城门及门楼,浚池濠;重建演武场正厅、屏墙、门楼,建文昌祠。 此法成效甚为显著。 “木植砖石,民得市值以资生,而工作力役赖以存活者数千家。”需要说明的是以工代赈的资金,都来自募集或本人捐俸。“不强破民间一钱而亦不借度于官帑。”“捐金庀材,不费民间一锱珠。 ”避免了百姓负担的增加。
(三) 诫顽嚣、息狱讼。
中国官员历来有“非讼”传统。多数官员视诉讼为“世风日下”、“人心浇薄”、“唯利是图”。 如海瑞称:“淳安县词讼繁多,大抵皆因风俗日薄,人心不古,惟己是私,见利则竞。 ”对待诉讼,多数官员常以拖延、拒绝、感化等手段来息讼。 李蕃与这些官员不同,他积极处理各类案件。 “公敏于吏治,不假宾佐。 案牍山积,弹指立办。 ”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他有一套判讼效率极高的办法。
所愚。”最后,及时断讼,避免拖延。“至于听决,躁妄固多,误事延缓亦易滋弊。 ”
对待罪犯,他刚柔并济。若是恶霸、贪官之徒,则必严厉惩治。 “如遇桀骜横民、卖法奸吏理应穷治。 ”若是偶犯、过失之人,则宽大为怀。“所虑无知之辈,出干犯之言。或供御失宜,或应答偶舛,触我颜行。致令皮飞肉绽于阶下,谁非人子,能无恻然? 惟于盛怒时平气静思,则宽宥必多矣。 ”此外,他严格管束狱吏,禁止他们伤害在押囚犯。 “负罪者,琅铛在禁。公夜必数起密查圜扉,虽暑寒不稍懈怠。狱吏畏蕺,不敢犯毫发”。 正因如此,他才能做到“于朝时办五十余事,各厌服而去;虽被鞭罚,无出怨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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