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巴州知州李天培
对州署主要是增修。李天培在原署旧有的基础上,命工匠拓展面积,创新规制。署外是照墙,翼以“八”字长垣,三面都是民房。州署首进为三间头门,左边为常平仓,右边是监狱。再进是三间义门,中间列甬道,树圣谕坊一座,东边是吏、户、礼、仓、盐科房五个办公室,三间差厅、库一间,西边为兵、刑、工、承发科房四个办公室,东西共九个科房;上为三间大堂,左右各房屋一间。又进是宅门,左右房屋各一间,中间建一亭,连接二堂,左右厢房各三间;二堂有三间房屋,十三年后,也就是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时任知州陆光宗在左右房题写“民鉴堂”,这是后话。又进为内宅门,左右厢房各三间,三堂五间,其左翼建榭屋三间,内室俱庳狭,不及前面房屋闳敞;三堂后,有亭一座,外为空地,围绕两层围墙,杂植花木果蔬;二堂之左,是东花厅五间(十三年后,额题“话雨轩”,仍为陆光宗书)、左厢房三间,后面是三间厨房(厨房后,道光八年,也就是公元1828年,时任知州陆成本掘井一口,取名“醒心泉”),右边是西花亭三间、右厢房两间,后为三间书房。
新州署深宅大院,连檐接栋,规模宏大,气派庄严。今日看来,一点也不逊色于政府的豪华办公楼。
接下来再简要说说巴州城池。
巴州,旧有土城。后蜀广政四年(公元941年)筑城及建牙楼(城墙要隘处作防护的小楼)。宋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复修。明成化年间(公元1465年——1487年),州判唐平、知县王成扩建,包砌以石,城高一丈二尺,周围四里,计七百二十丈,城池深广一张二尺,门有四楼;正德年间(公元1506年——1520年),参议胡凤增修;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后,屡次营缮;崇祯末圮,清康熙初年复修。至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李汝琬领州民重修城楼,分别额题:仁春、永丰、承熏、安澜,四个城楼名皆含祥瑞之意。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九月、十月间,白莲教教徒先后两次毁州城,州署迁平梁城达十年之久,直到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州治才迁回原地。当时,就有修复州城的动议并付诸行动。鉴于地方财力有限,修复城池需中央政府援手——国库拨银子数万两。逐级向工部报告后,工部派员来巴州调查核实后,由户部批准方能执行——那时,要想向上争取款项就要走严格的程序了,与今日要项目如出一辙。巴州修复州城之事到了户部,被阻止——户部不予拨款,并列入缓建。
李天培莅位,选好基址,将原州署西南一带缩进十分之二,东北仍依原州署旧址划定建设面积。清代城市重建规制一律按明代旧式。康熙元年之后,《大清会典》明文规定:“捐修城垣,务照旧式坚筑取结。报部如不合旧式,并三年内塌坏者,管工官役该督抚指名参处”。(《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二十七《工部?营缮清吏司?城垣》)国库不拨款,李天培便用买进有余的军粮作为修城费用,雇募工匠,开采山石,伐木垦土。附近乡民义务劳动,每户运石四块。完成任务,就回家从事生产。数月之间,石料俱集。施工期间,不论天晴下雨,李天培亲自到施工一线监督。他千方百计筹措筑城所需工钱,不挪用一钱公款,也没有给州民摊派款项,增加负担。新城完工后,高一丈五尺,厚一丈,周二里五分,分建五门,五个城楼改额为:东城楼名“新泰”、西城楼名“庆成”、南城楼名“文焕”、北城楼名“奠瓯”、小东门城楼名“毓秀”,固如金汤,为一方保障之资。
修署筑城时,李天培也开始重修或维修损毁的公共设施,复修文庙、儒学署、崇圣寺等。
文庙在州城内东北文星街。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举人、巴州人谢一鸣撰《巴州志稿》云:“旧在州治河北,元时改迁入城。”(原址在巴中县江北乡江北台江北村小学,后移入今巴州区武装部驻地)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知县成斌重建(成斌是巴州由州降为县后的知县。洪武九年,也就是公元1376年,巴州降为巴县;正德九年,也就是公元1514年,复升州)。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知州章应奎重修文庙,崇祀严颜。清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知州周元勋又移至河北江北台旧址,建成大成殿、启圣宫;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知州沈五杲建东西庑戟门;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建棂星门,后又迁回州城内。到李天培时,再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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