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不可移动文物

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擂鼓寨遗址  春在乡擂鼓寨村,地处擂鼓寨下的缓坡地上,分东区和西南区,面积各约5万平方米和6万平方米,地表为农耕地。1984 年被赵明皓发现,1987 年文物普查时确认,1990 年进行科学发掘,出土石器、陶器等共 20685件(片),其中石器及石器半成品812件,陶器19873件(片)。经科学测定遗址相对年代为距今5000 年左右。属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它的发现发掘,填补了川东北地区史前文化的空白。

太平红军墨书文献壁书  位于太平场街道两旁民房前壁檐下26栋篾制粉壁墙上,毛笔楷体竖书了《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令》和《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三个法律文献,共 6389 字,字幅面积50 余平方米。系1933 年太平乡苏维埃政府秘书谢安国历时一月书写而成。

中共川陕省委党校旧址  位于诺江镇书院街 60号,校舍系清道光十三年(1833)修建,时为东皋书院考棚。1933 年 2月,中共川陕省委在此创办中共川陕省委党校,历时两年。校舍为穿斗抬梁砖木结构,单檐歇山式,一楼一底,小青瓦屋面,坐西北向东南,占地面积386 平方米,使用面积660 平方米。临街台基石砌墙面阴刻楷书 1.6 米见方“赤化全川”四个大字,横排从左至右读,笔画深20厘木,苋20 - 30厘米,右边竖刻楷书“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制”和“一九三三年”。

列宁公园  位于县城北隅,坐落炮台山下,由 鹰龙山余脉构成,占地 2 公顷。该公园系民国初年国民党驻军营长刘哲所建,始名诺江公园。1932 年 12月25日,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县城后,红军总部及主要领导张国焘、陈昌浩、徐向前等进驻园内,更名为“列宁公园”。张国焘住“五一村”。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指挥部、政治部领导常在园内“五一村”议事和召开重要会议,业余在园内开展文体活动。

红军石刻标语——平分土地  位于至诚镇九子坡村。1933 年 3月,红四方面军进驻至诚九子坡,红三十军十师二十八团錾字队,在九子坡以北的佛耳岩錾刻“平分土地”四个大字,历时两个月,整个字幅面积396 平方米,距地面 28 米,每字高6. 95 米、深0.1米,阴刻方笔楷书,横排从右至左读,比闻名全国的“赤化全川”石刻还大,人称“标语之王”。2003 年 12月,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首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 年将其中石刻标语列为“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申报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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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不可移动文物
通江历史悠久,境内文物资源丰富。1987 年,国家进行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通江作为达县地区文物普查试点县,共发现文物点1000 余处,经筛选人《文物地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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