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行政区划调整历史沿革
宋代以前.巴中境域内区划无据可考。北宋咸平五年(1002年),境域内共划5县、44乡、15镇.其中化成县9乡4镇.恩阳县7乡3镇、曾1县5乡5镇、难江县7乡1镇、通江县16乡2镇。
明、清时期、实行乡、里、甲制.据《巴中县志》(1911一985年)记载: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境域设1州2县(巴州、通江、南汇),共辖24乡1里,其中本州内领14乡(化成、茶坝、鼎山、陵山、明山、玉山、在城、太平、长乐、万喜、秋溪、新德、新恩);通江县领6乡1里(麻坝、长宁、南山、新昌、水丰、水安乡及罗马里):南江县领4乡(崇清、长池、吴垭、平梁)。
据清道光《通江县志》载:通江县明朝以前分七里(永丰、永安、新昌、麻坝、安仁、南山、长宁里):《明统志》载:通江县明朝编制6里。清道光年间(1821一1852年),域地仍设1州2县。据各州、县志书记载:巴州编户6里,分11乡、44甲(在街乡无甲分、上在城乡有5甲、中在城乡有4甲、下在城乡有5甲、新恩乡有4甲、新德乡有4甲、明山乡有6甲、鼎山乡有5甲、从化乡有4甲、太平乡有3甲):通江县分5里46甲(麻坝里、新昌里、长宁里、南山里各辖10甲,安仁里辖6甲):南江县划分为3乡(崇清、长池、吴垭)、49场。民国初,境内共划48乡266场,其中巴中县设31乡、137场,通江县设8乡79场,南江县辖9乡50场。
川陕省苏维埃时期,实行省、道、市、县、区、乡制。境内共划分为1省、2道(巴中、川东道)、9县(巴中、恩阳、长胜、赤北、赤江、红胜、长赤、南江、江口县)、67区、16市、1特别市、2特别区、405乡,各级名称都有“苏维埃”三字殿后。民国25年(1936年),地域划3县,县以下实行区、联保、保、甲制,并将民国初年的35区撤并为12区,下设155个乡(镇)联保,1474个保。
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取消联保制,实行县、乡、保、甲制。境内共划3县、8镇、56乡、843保,其中巴中县划2镇(城守、恩阳)、28乡、386保,通江县划为4区、5镇(诺江、广纳、泥溪、涪阳、洪口镇)、13乡、257保、2235甲,南江县划为3区、1镇(治城镇)、15乡、200保、1888甲。
民国30年(1941年)的调整保甲、民国31一32年(1942一1943年)的“飞地”调整,3县区划,变动频繁。
民国35年(1946年)9月1日,巴中、平昌分治,将巴中县所辖的第三区12个乡、第二区的4个乡、第四区的5个乡,达县所辖的3个乡,通江所辖的1个乡共25个乡新置平昌设治局。设治局又撤并4乡,局辖21乡,无区建制。民国37年(1948年)平昌县设治局升为县,民国38年(1949年)6月,巴中县恢复区制。时域地划为4县、16区、5镇、81乡、871保、9001甲。
1950年12月一1951年2月,境内废除旧乡保甲政权,建立4个县人民政府,改保为村,改甲为组。1951一1953年,境内各县除内部调整区划外,对县之间区划也进行调整。1954年,划出通江县的马口场归万源县属;划出通江县碑坝区所属的8乡归陕西省南郑县属;碑坝区的灰滩乡划归南江县属。以后各县又根据实际,分别于1957年调整大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的归并,1964年贯彻省“市镇建设指示”的调整及“文化大革命”的地名更变,1981年至1983年地名的正名和区划调整,至1984年改公社、大队为乡、村后,至1985年境内行政区划基本定型。境内共划为4县、45区(含7区级镇)、283乡、3乡级镇、2341村、28个居民委员会、1381组(组缺平昌县)。
自1986年后,各县(市)内的区划,除对村(居)进行个别的调整、归并外,无大的变更。从1989年起重点转为撤乡建镇。至1993年10月,巴中县完成撤县建市及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将80个乡镇、13个区镇撤并为20个镇、40个乡;通江县、南江县撤乡建镇11个,其区划、政治中心、人口、土地均未变动。
1993年巴中地区成立,对小集镇规模调整及撤乡建镇的调查、论证、审批和上报。
1995年全地区辖了3县1市、269个乡(镇)、2367个村、14622个社。至2000年底,全市完成撤地设市、撤市设区,撤区公所设片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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