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述(李元澍)传略
李元述(1906-1978),有的文献写作“李元澍”(未考)。民国巴中“红胡子”李庄之子,巴中县城守乡(现巴中市巴州区)人。少时就读巴州高等小学堂,后考入成都省立一中。
民国14年,转学上海大夏中学,任四川旅沪同乡会负责人,民国1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被学校开除学籍。
民国16年,进黄埔军校学习,不到半年,蒋介石公开叛变革命,李被点名组捕,几经周折,驱转到武汉中山大学学习。
民国17年初到重庆,受中共重庆地方委员会派遭,回县开展革命活动。其父李庄,时任省议员,县教育局长,一面将家中新建楼房和上等田土分给一份,一面许以县中校长,意图羁,同时,在南京政府任职的故旧廖缉清,亦来信邀他前去做事,李均一一拒绝,坚持在本地碾盘寺办起一所小学,从事教书。年底,重庆党组织遭破坏,联系中断。
民国18年,他再次离乡,到上海商学院银行系读书。“九一八”事变后,积极投入学生运动。
民国21年,和一批学生骨干在上海共和大戏院开会,被国民党松沪警备司令部速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押往苏州监狱。
民国26年,“七七”事变后,转到苏州反省院,是年9月被释放,赴上海华华中学任教。
民国30年,参加新四军,担任《学习》杂志主编,在苏州、杭州、扬州等地从事敌占区政治宣传工作。
民国36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大连市后,任军代表和市委秘书长。
1950年,调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长。
1951年土地改革中,其父被定为恶霸地主,群众要求镇压,县府去电征求他的意见,当即电告:“父亲的罪恶,不能因为儿子革命而抵消半分,望当地政府依法定罪”,公判大会上,宣读电文,到会干群深为感动。
1958年,李调山西负责筹建省图书馆,并担任省哲学研究所处长。“文革”中,被视为“叛徒”、“披着共产党员外衣的老反革命”,受到折磨摧残,以致左目失明,身患多种疾病。
197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对他的问题进行甄别,给予平反,安排到省党校任教。
1978年,病逝于江苏扬州地区医院,年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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